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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不應該延遲

發布時間:2020-12-28 15:42:27

『壹』 養老保險到底該不該交

不是「該不該」的問題。

養老保險是一種與所在企業無關的一種金融基金。

交保險費即投資這種基金。金融基金的投資回報率遠高於銀行存款。

退休後就可以從該基金得到養老金

只有按時繳保險金今後才能得到養老金。

如果你想要從這個基金得到養老金,你就得繳。

就業時,單位與個人各繳一部分,這相當於你與單位的協議(或合同),這同養老保險基金(及基金管理部門)無關。

單位不再給繳,這是單位違反了你與單位的協議(或合同),你們單位的員工可以向法院對單位的法人提出訴訟。

(你們員工應是債權人,即使單位破產,你們還是可以從單位資產拍賣,收回部分你們代繳的保險費),以獲得合理解決。

簡言之,這里是兩件事。

一是你與養老保險基金的關系,想要得到養老金,就得繳全額。

另一是你與頻臨破產的你們單位的事,它不交可以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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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作用

養老保險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為指標的,通過再分配手段或者儲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費用。它的實施具有以下作用:

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

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

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貳』 養老金到底該不該平等發放呢

按理說是應該平等發放的,養老金就是為了大家老的時候有保障,年輕時候都為國家做過貢獻的。不能因為其他原因就分人群發放,這樣不僅不公平,也保障不了其他人的利益。

『叄』 隨著退休年齡的拖延,70後、60後究竟應不應該做好養老工作

明年起可能就要實行延遲退休了。從現在養老金的收入來看,在財政撥付的支持下,能勉強達到“收入相抵,略有盈餘”。不過有權威機構預測,如果不盡早採取相關的措施,增加養老金的來源,那麼到2035年,國內的養老金就可能會出現入不敷出的情況。而那個時間段正好是60、70後退休的時間,那麼60、70後們究竟應不應該做好養老工作呢?

不管怎麼說,延遲退休的政策對70後的影響是最大的了。所以,也只能寄希望於平時多積累一些積蓄,多繳納一些養老保險,提高賺錢的能力等方式,來減輕影響了。

『肆』 退休金遲遲沒有發放,作為普通人該如何進行維權

在生活里經常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情,破壞我們的心情,甚至影響到我們的正常生活。對於已經退休的人來說,退休金可能就是他們的收入來源,如果遲遲不發,可能連正常的生活都無法維持。

退休金本身就是一種養老保險待遇,在人們已經為社會奉獻了幾十年以後,退休金是他們擁有的一種正當合法的福利,既然制定了這項規定,就應該及時發放。如果退休金遲遲不發,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來維權。

三、向媒體求助。
在現在網路如此發達的時候,通過媒體來表達自己的合理訴求,也是一個效率很高的方式。在媒體和輿論的壓力下,這些拖欠退休金的企業也會受到譴責,只要他們還想繼續生產運營,就必須要解決退休金發放的問題。
無論選擇哪種辦法,都要學會合理的維權,不要以暴力的手段來聲討,這樣只會讓事情變得更糟,但是也不要忍氣吞聲,放任自己的利益被其他人侵佔。

『伍』 不應該弄個十年過渡期,我們退休才領百分之九十

養老金正式並軌10年過渡期不降「中人」待遇
養老保險制度「並軌」方案昨日(1月14日)落定。
昨日,國務院公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政策措施,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
根據《決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將由單位和個人分別按照工資的20%和8%共同負擔。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社保專家、清華大學教授楊燕綏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以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是以人口普查時的平均預期壽命為基數,目前計發時間為139個月。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非常重視退休時點的人均預期壽命和本人退休年齡,將今後待遇發放時候的變數進行了強調。」
對目前機關事業單位中佔比最大的一部分人群——即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來說,此次改革設定了10年的過渡期,基本保證其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個人繳納比例等同於企業職工
《決定》指出,所有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其中,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根據改革決定,本人繳費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於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
根據《決定》,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的養老繳費和發放都基本一致,「體制內人員」以前的完全吃財政飯,變為單位和個人繳費、財政承擔養老保險基金的兜底責任的多渠道籌資,形成單位、個人、政府共擔的新機制。
「以上措施均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一致。」楊燕綏表示。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方案雖於昨日對外公布,但《決定》明確此項改革已經 「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
「也就是說,自2014年10月1日開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作已經開始執行。」楊燕綏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和養老金領取都是應該從2014年10月1日就開始執行新標准。
在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立足於「增量改革」,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根據《決定》,2014年10月1日之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而《決定》實施前就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對於《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 (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將 「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而對目前機關事業單位中佔比最大的一部分人群——即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來說,此次改革設定了10年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實行新老辦法對比,新辦法計發的養老金低於老辦法的,按老辦法補齊;新辦法高於老辦法的,對高出部分有所限制。這樣,基本可以保證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值得注意的是,《決定》對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做了重點改革。
「以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是以人口普查時的平均預期壽命為基數,目前計發時間為139個月。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非常重視退休時點的人均預期壽命和本人退休年齡,將今後待遇發放時候的變數進行了強調。」楊燕綏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按照《決定》,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後將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此外,《決定》還指出,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工作人員退休後,按月領取職業年金。
「《決定》強調應當為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也就意味著,與企業年金自願原則有所不同,今後職業年金將採取強制性執行方式。

『陸』 年輕人該不該買養老保險

年輕人應該繳納養老保險以及社會保險的其他險種。
社會保險是國家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養老保險可以為職工的退休生活提供保障,醫療保險可以報銷醫療住院的費用,都是很實際很有用的保險,而且交的越早交的時間越長,以後享受的待遇就越好,要改善退休以後的退休待遇,只有在工作期間盡量地多繳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資料來源:http://www.gov.cn/zxft/ft209/content_1748773.htm

『柒』 養老金領取者犯罪入獄,其養老金該不該被剝奪有否剝奪的法律依據該如何處理呢

養老金不會被剝奪的,只是只能出獄的時候才能享有。
已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企業版離退休權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不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期滿後可以繼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金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確定的標准發放,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離退休人員被判處緩刑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捌』 退休人員沒有領退休金應該領幾個月工資單位還不批下來延遲3個月

退休審批應該很快的,到社保中心去兩趟應該辦成了,你可以到單位的經辦人那裡去查詢一下。

『玖』 延遲退休既不利國,更不利民。為什麼這么說企業退休工人的養老金偏低就能說明問題。企業工人退休本應該

目前國家的政策是,繳納養老保險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領取的養老版金越多,不分幹部和權工人,是一樣的計算辦法,調整增加養老金,也是按照繳費年限調整的,從來沒有規定幹部就可以無限上漲,工人就受到控制,你看看歷年各個省市調整養老金的文件就知道了。目前只有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養老金,還有一定距離,國家現在已經實行並軌,逐步達到統一,縮小差距,就企業本身來講,待遇是一樣的,領取的多少,是根據繳費確定的。

『拾』 國企體制改革和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未到退休年齡以後公共·部分的養老金企業應不應該補償

你的問題,我已經關注了幾次了,但是總是看不明白,你說的公共部分是什麼,內我只能說,企業改制容或者破產,和職工解除合同,應該給予你一年工齡發給一個月工資的補償,在職期間的社會保險給予清繳,從解除合同之日起,你的社會保險全部由自己繳納,沒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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