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馬太福音15章1-20節的講章內容
馬太福音第十五章
內容綱要:【主耶穌轉向外邦人施恩】
一、猶太教徒為古人的遺傳,來質問主,又不服他的話(1~20節)
二、主退到外邦人境內,治好迦南婦人的女兒和許多病人(21~31節)
三、主用七餅數魚,餧飽四千人,零碎裝滿七個筐子(32~39節)
15:1 那時,有法利賽人和文士從耶路撒冷來見耶穌,說:
15:2 「你的門徒為什麼犯古人的遺傳呢?因為吃飯的時候,他們不洗手。」
15:3 耶穌回答說:「你們為什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
15: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15:5 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15: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
15:7 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
15:8 『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15:9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15:10 耶穌就叫了眾人來,對他們說:「你們要聽,也要明白。
15:11 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
15:12 當時,門徒進前來對他說:「法利賽人聽見這話不服(註:「不服」原文作「跌倒」),你知道嗎?」
15:13 耶穌回答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
15:14 任憑他們吧!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
15:15 彼得對耶穌說:「請將這比喻講給我們聽。」
15:16 耶穌說:「你們到如今還不明白嗎?
15:17 豈不知凡入口的,是運到肚子里,又落在茅廁里嗎?
15:18 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
15:19 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
15:20 這都是污穢人的。至於不洗手吃飯,那卻不污穢人。」
(1)孝敬父母得福講章擴展閱讀:
書卷作者
在四卷福音書中,馬太福音是最接近猶太教傳統的一卷,作者可能是一位猶太人。學者認為這卷福音,如同新約聖經其他各卷一樣,都是以通用希臘語寫成,不過也有專家認為它最初是以亞蘭文寫成。
1、早期教會的認可
雖然以馬太為名的福音書並沒有說馬太是執筆者,但早期的教會卻一致表示這部福音書是馬太寫的。
也許沒有一本古書能像馬太福音一般把執筆者標明出來,從古代希拉波利斯的帕皮亞斯(Papias,公元第二世紀初)之後,有一系列的早期見證人作證馬太是福音書的執筆者,以及這本書確是上帝的話語的一部分。
2、本書顯示的作者習慣
馬太曾經是個收稅官,因此他在提及金錢、數字和價值時清楚明確。
他非常感激上帝的慈悲,容許他這個受人鄙視的稅吏成為好消息的宣揚者和耶穌的親密同伴。因此,在福音書的執筆者當中,只有馬太告訴我們耶穌再三強調人在獻祭之外還要表現慈悲。
馬太深受耶和華的仁慈所鼓勵,因此將耶穌一些話記錄下來,例如:」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里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式樣;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B. 馬太福音14章講章22節至23節講章
耶穌履海(十四22~33)
在馬太、馬可和約翰三本福音書中,這個小故事緊接在耶穌喂飽眾人的神跡之後(路加福音對此無記載),兩個故事都同樣具有雙重的意義:一方面顯示耶穌超人的神奇力量(因而第33節才得以恰當地將兩件事的效果放在一起作了總結),另一方面用象徵的手法告訴人作門徒的本質,和什麼是賜給門徒的特別恩惠。在這里,馬太更插入了一段遺傳的事跡,即彼得總是願意學耶穌的樣子,他看見耶穌在水面上走,便要模仿,這是生動的一課,告訴人什麼叫有信心跟隨耶穌;馬太把它嵌進這段述里(28~31節),表明馬太更強調故事的後一個意義。這個小故事還強烈地喚起人們對另一件有象徵意義的事件的回憶,即記述於八23~27的耶穌止息風暴的故事。另參看耶穌改變形象的神奇事跡(十七1~8),也顯示耶穌超人的身分。
22.催促原意「強迫」,語氣很重。約翰福音六14~15告訴我們,眾人對耶穌喂飽他們的反應是一致稱頌他為「先知」,並企圖迫使他作他們的政治領袖。門徒們也很有可能產生同樣錯誤的認識(十六5~12顯示,他們並未理解此神跡的重要意義遠非一個食品分配問題),耶穌必須叫他們迅速離開,以免他們被那普遍的狂熱所感染。那邊通常指湖西岸,他們是當天從那邊來的,第34節說的也正是那個地方。這有點奇怪,因為他們本來是要逃離安提帕的管轄區(十四12~13),因此有人認為,他們原是打算轉移到東岸的另一個地方(參,可六45說「到伯賽大去」),可是第24節提到的風又將船刮離了航線,直奔西岸而去(McNeile, p.217)。但約翰福音六17的記述,卻認為他們本來就是要到西岸去的。
23.這里說散開眾人,比起約翰的述顯得更有秩序,約翰福音六15讀起來好像耶穌獨自「逃」到山裡去了!當時的形勢緊迫,耶穌與加利利地區群眾的關系發生了根本的轉變,耶穌獨自禱告(根據馬太的記錄,這里是一次,另一次在客西馬尼)無疑十分緊要。到了晚上意即「天晚時候」──是的,照15~25節記載這一天發生的事來看,時間一定是很晚了。
C. 路加福音十八章十八至三十節經文講章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內:「你為容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路加福音 18:18-30 和合本)
D. 孝敬父母講道
智慧之子使父母喜樂
證 道 人:張忠雲 牧師
整 理:朝陽堂編輯室 2015年5月3日白天講章
證道經文:箴23:22-25
23:22 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他。
23:23 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
23:24 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
23:25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引言:
按照本年度的計劃,在五月份與大家分享關於孝親方面的信息。在家庭中父慈子孝,人人臉上都有笑容,這樣的家庭是溫馨喜樂的,這喜樂是基於相互之間真誠的愛。剛才所讀的經文,就是論到了家庭關系方面的內容,勸勉作兒女的,應成為智慧人使父母歡喜快樂;作父母的也應盡到當盡的義務,使孩子有智慧讓自己喜樂。基督徒的人生應當是喜樂的,喜樂是我們無聲的見證。今天分享的題目是:智慧之子使父母喜樂。
一、智慧之子尊重父母使父母喜樂
1、上帝為家庭關系設立秩序——聽從、尊敬父母
「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箴23:22)。
上帝為家庭關系設立的秩序是:兒女要聽從、孝敬父母,父母年紀老邁時更應當受到尊重。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上,他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為我們樹立了榜樣。主耶穌雖然是神,但作為人子在世上三十三年半,他三十年的光陰在家中盡人子的本分,餘下三年半的時間在外傳揚天國的福音,他留下許多孝敬父母的榜樣。在兒童時順從父母、孝敬父母。《路加福音》2章41至51節記載了十二歲的耶穌在聖殿中的事情:當時少年的耶穌知道自己來到世上的使命,但仍聽從父母,順服父母。「他就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路2:51)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極痛苦的時候,還是顧念母親,把母親託付給門徒約翰照管。
關於兒女與父母如何相處,舊約要求遵守十誡中的第五誡:「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20:12)新約的教導,保羅勸勉:「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6:1-3)孝敬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兒女孝敬父母本來是應盡的本分,但上帝還額外的賜福:不僅得福還會長壽。
作為兒女要聽從父母。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精心哺育、引導我們身、心、靈的成長,在人生旅途中他們會給予我們很多的教導和提醒,我們應當感激父母的養育之恩:我們的生命是上帝藉著父母賜給我們的,兒女從小到大的衣食住行無不時刻牽掛著父母的心。在我們中間的弟兄姊妹,已經為人父母的會深切地體驗到:養育兒女實在是很不容易的,因此說,父母的養育之恩是難以用言語來表達的。當人在成家自立之後,與妻子二人聯合,成為一體,這時要離開父母,不再啃老,不再依賴父母對自己經濟、生活、心理等方面的付出,是真正的長大成人,並要盡自己的本分:順從、孝敬、尊重雙方的父母。
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兒女之所以會藐視父母,是因著人性的敗壞——驕傲。兒女大了,尤其是在成家以後,常常看不起含辛茹苦養大自己的父母,特別是看見父母文化知識水平低,工作能力差,則羞於在人面前提起。我們作兒女的要記得今天我們之所以有這般成就,完全是由於他們無私的付出,再者,在他們當初生活的年代,為了生存,有的根本就沒有讀書的機會,如果他們當時的生活環境和現在一樣,我想,他們一定不次於我們。對兒女來說,父母不僅有經驗,也是傳授傳統的人,《申命記》記載:「你當追想上古之日,思念歷代之年。問你的父親,他必指示你;問你的長者,他必告訴你。」(申32:7)要從歷史得教訓,從長輩得知識,這是智慧的來源,也是上帝啟迪人的正常的方法。
「當你老了,頭發白了」《聖經》還贊譽老人的白發是榮耀的冠冕:「強壯乃少年人的榮耀;白發為老年人的尊榮。」(箴20:29)「白發是榮耀的冠冕,在公義的道上,必能得著。」(箴16:31)白發是指豐富的經驗。父母年老於許多事上是過來人,人生的得失、成敗都親自經歷過,經驗充足值得我們參考借鑒,老人值得我們尊重。當今時代,基督徒當回到《聖經》的教導,對老人進行特別的看顧和照料,在還沒有信主的人面前,樹立好榜樣。《提摩太前書》5章4節:「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上帝面前是可悅納的。」5章8節:「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然而世上有許多的兒女長大後,常常忘記父母的哺育之恩,不顧念親情,對父母採取打罵、虐待、遺棄的態度,嚴重地敗壞了社會風氣,玷污了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聖經》告訴我們,兒女之所以會藐視父母是因為他們愚妄:「愚妄人藐視父親的管教,領受責備的,得著見識。」(箴15:5)愚妄是指愚昧而狂妄,愚昧是缺乏知識、愚蠢而不明事理;而狂妄則是極端的自高自大。這樣的人自然會藐視父母的管教。許多作兒女的雖然供養父母,卻不尊敬他們,不把父母看在眼中,藐視父母,譏誚父母年老無知,甚至稍不順心,便向父母生氣、叱喝。如果有人向他們談論孝道,他們還以為自己是孝敬父母的人:未曾使父母遭遇凍餒,也供給父母衣食。但他們全然不曉得藐視父母就已經是完全違背了孝道,得罪了上帝。一定要意識到,尊重父母是人格素質的基礎,一個人如果對自己的生身父母都藐視,對他人根本談不上真正的有尊重。另外一個原因,或許是父母有些事情沒有做好。但是,即便是真的不好也不應該以藐視的方式來對待他們。古人在教導我們勸諫父母時說:「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孝,說則復諫。」(《禮記•內則》)意為:要是父母有過失,要氣色和悅,不能有生氣的臉色,態度恭順,聲音輕柔的勸諫。如果父母不聽勸說,也要敬愛並孝順他們,等到他們哪天心情好了再復勸諫。對於我們基督徒來說,我們要禱告祈求聖靈來光照我們的父母,使他們走在上帝恩典真理的正道上,這是上帝所喜悅的。上帝安排父母在兒女之上,就應當得到兒女的尊敬、孝順。可以說,孝敬父母是不需要理由的,就因為他們是父母,兒女理所當然的就要孝敬他們。
2、違背秩序者所受到的懲罰——罪要歸到他身上
我們一定要記得自己也有老的一天,也有心有餘而力不足的時候,如果我們藐視父母,我們的孩子也會藐視我們。兒女冷漠的眼神會讓父母傷心難過,他們可能不會在意別人如何看待自己,但會在乎自己在兒女心目中的地位。從《聖經》中看到藐視父母的後果很嚴重,《箴言》30章17節:「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利未記》20章9節記述:「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罪』原文作『血』。本章同)。」《箴言》警戒:「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箴20:20)經文告誡我們不聽從、戲笑、藐視父母是上帝所憎惡的,為天地所不容。我們要敬畏上帝,聽從他的教訓。當人存有敬畏之心的時候,自然就會有智慧生活。
二、智慧之子持守真理使父母喜樂
23節的經文很重要,看似與孝親沒有什麼關系,但實質上,這節經文可看為父母對兒女的期望,就是要讓他們得充足的智慧。兒女要在信仰上、德行上建立自己,珍惜自己的人生;做事按照《聖經》真理的原則,這樣的兒女才能讓父母省心,使父母歡喜快樂。盼望為兒女的,尊敬父母;作父母的,要付出代價盡力養育兒女,使他們的生活榮神益人,讓自己的家庭有美好的見證。
1、買真理需要付出代價
「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箴言23:23)本來真理、智慧、訓誨和聰明都是屬於形而上的東西,不應沾染銅臭味,與金錢掛鉤,更不可能用買賣獲得。在這里是借用修辭的象徵法來表達。「買」指付上代價而得到,並不是金錢交易。例如:在《啟示錄》3章17至18節中記述的:「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叫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老底嘉以財富聞名,但基督吩咐他們要向他買火煉的金子:意為向基督純全的信心,指真正屬靈的財富,主勸他們用信心向主取用、經歷主的豐富,有份於上帝的性情。這座城市以織布業和漂染業出名,但基督叫他們向他購買白衣,指覆蓋人類一切罪和過犯的基督救贖的恩典,象徵著他的公義。老底嘉人所缺少的,就是不肯付代價,操練敬虔,行出因與基督同活所得的義。他們需要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仁義的果子才有白衣可穿。老底嘉誇耀那些醫治各樣眼疾的寶貴眼葯,但基督叫他們要向他買醫治他們眼睛的葯,這里的瞎眼是指屬靈的瞎眼,心中的眼睛需要蒙光照,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心中的眼睛須要聖靈的恩膏作眼葯,只有聖靈參透萬事,能教導我們明白上帝的心意,使他們能夠看見真理,使他們能望見永恆的世界。老底嘉人已經失落了屬靈的實際,看不見自己困苦、可憐、貧窮的光景,陶醉於自滿、自足、自高自大。基督向老底嘉人表明,人生真正的價值並不在於物質上的豐富,而是在乎與上帝之間有正確的關系。他們所有的財富和成就,與基督永恆的國度相比都是毫無價值的。基督徒應警惕老底嘉的光景,注意自己與基督之間的關系:要按照真理行公義,好憐憫,與基督同行;不要在上帝的眼中被視為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參約14:6)有主就有真理,有主才能使人真正富足。
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這里的「不可賣」是指上述的東西價值貴重無比,決不可以其換取他物。按照《現代中文譯本》翻譯:真理、智慧、學問、見識,都值得你付出代價,但千萬不可賣出。我們要不惜付上任何代價來取得真理、智慧、訓誨和聰明,卻不要為任何原因把它賣掉。我們應全力以赴去得著它們,卻不應為了世上任何東西把它們放棄。我們要得著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基督徒父母會按照上帝的真理教導兒女敬虔愛上帝、敬畏上帝:「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9:10)訓誨就是操練兒女將真理落實在生命里,這樣實踐起來就要付代價。「聰明」在《聖經》中往往指明白事理、有屬靈的洞察力並有建立人際關系的見識。如何以真理塑造家庭?為人父母的先得著智慧、訓誨和聰明,活出真理,就是給兒女在品格、道德和屬靈方面樹立了榜樣。「敬畏耶和華的,大有倚靠,他的兒女,也有避難所。敬畏耶和華,就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箴14:26-27)此處指出父母的信仰對下一代所產生的力量和影響。當父母肯付上代價去買真理,讓真理落實在生命里,足可影響他們兒女,這是個人力量和兒女安全的來源。敬畏耶和華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
2、如何付出代價得真理
究竟如何付代價得真理?《以賽亞書》告訴我們:「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你們都來,買了吃;不用銀錢,不用價值,也來買酒和奶。你們為何花錢(原文作『平銀』)買那不足為食物的,用勞碌得來的買那不使人飽足的呢?你們要留意聽我的話,就能吃那美物,得享肥甘,心中喜樂。……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參賽55:1-2,6)金錢可以滿足肉體的生命,但卻不能滿足屬靈的生命。食物需要花錢買,只能滿足肉體的需要,並且只能持續很短的時間。上帝為我們提供的營養是免費的,並且喂養我們的靈魂。我們如何得到它呢?我們要來:就近他,要留意聽他的話語,要尋找、求告上帝。上帝的救贖是免費提供的,但要喂養自己的靈魂,我們自己必須熱切地接受。人如果沒有這樣的食物,屬靈的生命也會飢渴,就像每天不吃飯,肚子就會餓一樣。得著真理就要付代價。讓真理成為我們生命的一部分,管理我們的生命,讓真理來管治我們的家庭。《聖經》教導我們要買真理,當我們沒有按照真理而活,在上帝的原則上作出妥協時,便是出賣了上帝的真理。在上帝的國度中,被上帝使用,領受上帝恩典的人,都要付上生命的代價,老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活出復活主的生命。
父母有責任把兒女帶到上帝的面前,可以藉著自身的榜樣、教導和不同的方式的聚會達到這個目的,為此應該付上恆切的禱告。父母要兒女認識上帝,自己必須先與上帝建立關系,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便是要有禱告的生活。父母要常與天父有密切的交通,為孩子付上禱告的代價,代禱的責任是一生之久,父母為孩子在上帝面前付上的膝蓋和眼淚,上帝也會將祝福澆灌在孩子的身上。
父母「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22:6)父母應當認清孩子的個性,以及上帝賜給他們每個人的特質,不應讓孩子固執己見,但每個孩子都有他與生俱來的愛好,父母應因才施教。經常與孩子的教師及親友交談,就能更好地發現並培養每個孩子的專長。作父母的不要替兒女安排一切,教導兒女如何處事時,並不需要盯著他們所行的每一步,要讓他們自己選擇,作父母的,只要培養孩子選擇人生正道就足矣。《申命記》第6章4-9節的經文對父母如何教導兒女很有幫助:「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系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上帝,要把《聖經》的話語記在心上,還要殷勤教訓兒女。
三、智慧之子成為義人使父母喜樂
1、義人的父母,必歡喜快樂
「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 (箴23:24)前面講到了真理、智慧、訓誨、聰明,在這里講到了義人,舊約時代的義人,是指那些遵行上帝律法,而在行為上無可指責的人;而新約時代的義人,是指那些因認識自己是罪人而信靠基督的人。這兩種義人其實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對上帝的信靠和順服。義人是按照真理生活的人。如果父母付出代價,就能教養出義人,這確實是一件令人快樂的事情。
人能夠生出智慧的兒女,也必然會因著他們而得歡喜,其實這也是我們基督徒父母應有的價值觀。在日常的交通中,常常聽到基督徒父母的嘆氣之聲:要是我的孩子也能信主,參加聚會該有多好?因為自己在基督里得到了滿足,得到了永生的盼望,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得著這一生最美的祝福:這一生最美的祝福,就是能認識主耶穌;能夠信靠主耶穌。無論我們是走在高山,還是深谷,他都會與我們同在,與我們同行。人生無常,但相信在主的裡面,就能得到保守、看顧。如果孩子自己與主耶穌相遇,在主的面前認罪悔改,真誠信靠,就能成為義人。基督徒父母教養兒女成為敬畏上帝的人,行公義,按真理生活,比要求他們有好的學業成績,有好的社會成就、卓越的社會地位更加重要。社會在迅速的發展,科技在不斷的創新,今天的孩子也在面臨著新的形勢與挑戰。回到家中,一家幾口,有的看電腦,有的刷微信,有的看電視,很難有共同交流的時間,彼此不知對方的想法,有人說,人與人最遠的距離就是:我和你在一起,而你在看手機。一家人每周至少要有一次聚會,敞開心扉交流,作父母的了解孩子的心理,以及目前所處的環境,教導他們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不要讓他們隨波逐流,協助他們、引導他們以正確的思想和行為謹守遵行上帝的真理。
2、兒女成為義人使父母喜樂
作為兒女的,如何能令父母歡喜快樂呢?那就是要成為基督徒、義人。而當他成為義人之後,每一天都能夠按照《聖經》話語的引導生活,順從聖靈的引導,就知道如何對待父母,如何為人處世,怎樣使父母歡喜快樂。現代人流行的做法是:在父母生日或父親節,母親節,給父母送禮物,例如:在父親節要給爸爸送上手錶或領帶,在母親節要給媽媽送上康乃馨或巧克力。他們是以金錢、禮物來表達自己內心的感恩,但是作為基督徒父母的心意則是希望兒女得到真正的祝福,因此,最能報答父母的就是成為敬畏上帝、生活有智慧、謹言慎行的人。《箴言》給我們的勸勉是:「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箴23:25) 兒女懂得孝敬父母,父母因此蒙福;他們感到快樂,因為兒女已經長大成人,能將他們從小所學到的立身處世的道理實踐出來,首先受惠的就是父母雙親。兒女的羽翼豐滿,能夠獨立思考,並以智慧行事,父母的重擔卸下,故此也會歡喜快樂。
目前家庭中父母與兒女,兒女與父母之間出現的矛盾主要是沒有按照上帝所設立的秩序運行。在現今這個時代,我們看到社會上產生許多復雜的問題,都是與家庭有關的,而社會的問題又往往是由家庭問題而來。當人們按照上帝所設立的秩序在家庭中運作和生活時,這個家庭必然是溫馨快樂的。當我們建立一個溫馨有秩序的基督化家庭,使家庭中每一個成員盡上個人的本分,便能促進家庭的和睦、社會的和諧。
結語:
回顧我們今天的分享:智慧之子使父母喜樂。智慧之子尊重父母使父母喜樂,上帝為家庭關系設立秩序,兒女要順從尊敬父母,不可藐視他們。「智慧子使父親喜樂,愚昧人藐視母親。」(箴15:20)一個有智慧的人,會使他的父母親喜樂。看一個人是否是智慧人,就要看他的父母是否喜樂。智慧之子持守真理使父母喜樂,要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買真理需要付出代價,如何付出代價得真理:要求告上帝得真理,父母要為兒女代禱,使他們順從真理的引導,父母要殷勤教導兒女記住《聖經》上的話語。智慧之子成為義人使父母喜樂:義人的父母,必歡喜快樂;兒女成為義人使父母喜樂。溫馨有秩序的基督化家庭是按照上帝所設立的秩序運行的。願上帝祝福大家,身為兒女的要使父母喜樂,身為父母的要使兒女成為智慧的人,如此這樣的家庭一定會榮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聖名。
E. 基督教八福講道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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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基督教講道講章怎樣孝敬父母以弗所書6章1至3節
孝敬來父母是第一條帶自應許的誡命,凡是孝敬父母的弟兄姊妹,神應許使他在世長壽,不過不能盲目地孝敬,而是要在主裡面孝敬,就是做符合神旨意的孝子,順著神的意思去孝敬。
比如有些父母不是基督徒,他們若反對我們的信仰,我們就聽他們的話,不再信仰神,這種孝敬就不是主裡面的孝敬了。
G. 誰有關於孝敬父母的講章
可以參閱二十四孝典故
H. 什麼樣的家庭才能一家福聖經講章
有太多講章都在教導關於幸福家庭的。。下面和你分享是:作者:左培友 來源:原創投稿曠野呼聲
幸福家庭之要素
經文:創1:26-28 ,2:18
起初神六日的創造事工中,我們看到有關人的創造是最為特別的,「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的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等,並且一切創造完後說:「神看著一切都甚好。」,(1:16 ,31 2:7)這說明人在神的眼中是最特別的、最好的,人的被造、事業、婚姻家庭等都是神精心安排的傑作。既然我們是神的傑作,那麼我們人類就可以確定一個前提:神造人的目的就是要讓人類建立幸福、和睦美滿的家庭,以此來榮耀神的名。
然而在現實中我們看到並不是所有的家庭都是很蒙福的,比如亞伯拉罕、約瑟和馬利亞的的家庭就很蒙福,而羅得、掃羅的家庭就很凄慘。神創造的家庭為什麼會有如此的區別?我想這兩種家庭被記載在聖經中,目的是要我們學會對比參照,好從中發現建立正確的家庭之道路。我們就以剛才所讀的創1:26-28、2:18節的經文為本和以羅得與約瑟的家庭為案例,來探討蒙福的家庭需要具備哪些基本的要素。
首先,需要有高尚的倫理品質。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里的魚……」(1:26)這說明我們人類的特別,在於我們是按著神的象形和樣式創造的。「形象、樣式」是什麼意思?是不是我們的五官外貌像上帝?不是!因為聖經說:「神是靈」、「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約4:24 埃20:4),神是不佔時間和空間的同時也是反對形象化的神,所以不能按外貌來斷定。神既然是靈,我們人類所擁有上帝的形象就應該是:從神那裡分享了不可磨滅、與生俱來的性情,包括真、善、美等,使人類成為有理性、具道德意識的生物。
我們人類既然繼承了從神而來的真、善、美,那麼我們的所思所想、所做所行就要像上帝負責,就要具有與神相像的倫理品質。羅得與約瑟家庭的區別之一,就是倫理品質上的差別。羅得的家庭:「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按你們的心願而行,」、「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就從聖靈懷了孕。」(19:8 36)約瑟的家庭: 「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太1:19、20)一目瞭然,歷史是面鏡子,蒙福的家庭要活出屬於神也屬於我們的那份真,善、美。
其次,需要有神聖的工作觀。「使他們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我將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1:26 29-30)在這幾節經文明確啟示了神造人的目的,託付我們管理世界是神造人的主要目的之一。根據這幾節經文我們基督徒應當樹立這樣的工作觀。第一,我們要知道神造人最為明顯、主要的目的是要人管理他所創造的世界,這也是神造人最為直接的目的之一其次就是要我們生養眾多;而且神既然有這樣普遍性的呼召,我們也相信神定會賜下特殊性呼召來對應,因為人都要在世界中做具體的工作。第二,管理世界的託付既然是從神而來的,那麼工作就應當是神聖的沒有俗聖之分、人人都應當工作以此來安身立命的不存在逃避工作、厭煩工作,相反脫離這個神聖工作之基礎的都是不蒙神祝福的,基督徒應當逃避。第三,對人應該怎樣工作的啟示是「管理」、「治理」,它的意思與「管轄」(創3:16)不同,在原文中是監管、代管的意思,在現代社會可稱之為職業經理人。第四,既然是「管理」、「治理」者的角色,那我們人類就要按照一定的法則來替代上帝工作,或是按照直接上帝賜予的法則或是按照自然界固有的法則。
根據以上經文的分析,我們發現既然神是我們工作的源頭,那麼我們的工作就應當向上帝負責。我們應當本著神的託付按著神對我們個人特殊的呼召,全心全意做好自己本職的工作,來討神的喜悅同時自己也蒙神的賜福。我們發現羅得與約瑟家區別之二,在於羅得家離上帝的呼召越來越遠而約瑟家離上帝的呼召越來越近;羅得與亞伯拉罕順從上帝的呼召離開哈蘭來到迦南地,目的是要在那裡建立屬神的國度,但羅得忘記了神的呼召離開迦南地去到罪大惡極所多瑪居住,最終結果是家破人亡;神對約瑟的呼召是要接待扶養耶穌,約瑟夫妻二人經歷千辛萬難一直遵守神的召喚,最後蒙神喜愛被人尊重。
然後,需要合理的生養兒女。「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1:28)神造人第二個清楚的目的就是「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目的也是要管理神所創造的全地。「生養」這說明上帝所賦予人類的又一責任是生育、養育兒女。我們發現「生」與「養」兩字是連在一起的,說明上帝不但要我們人類生兒女還要我們人類養育兒女。「生」當然是繁殖後代,好讓人類可以薪火相傳;「養」的含義就較為廣泛,不但是指在兒女還無勞動能力時給他們飯吃還指在兒女尚無分辨是非能力時教導他們是非、在他們尚無勞動能力時教會他們生存技能,好在孩子們尚無成人的時候就做好准備。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她也不偏離。(箴22:6)在《入世的清教徒》一書中介紹清教徒在教養孩童時的方法,他們主要從三個方面來教導。第一,盡量使孩子們可以豐衣足食,以促使他們的身體發育健全。第二,在孩子們還小的時候就傳授他們至少一項的生活技能,為將來的安身立命做好准備。第三,從小的時候就教導他們分辨是非樹立高尚的道德品質,當然是以信仰的基礎來教導。羅得與約瑟家區別之三,就在於他們的家庭教育。羅得的家庭教育是非常失敗的,女婿們「以為他說的是戲言。」、女兒們「我們好從他(羅得)存留後裔,」。約瑟的家庭教育是非常成功的,少年耶穌在殿里「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凡聽見她的,就稀奇他的聰明和他的應對。」、「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起增長。」(路2:46-47 52)
最後,家庭成員間要相互滿足。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2:18) 「配偶」原文字義是相仿、相配、回應者,意思就是神要為亞當造一個與他同等而相配,可以和他面對面相交,彼此配搭,互相幫助的同伴。我們發現神並沒有馬上做這件事,而是先讓亞當給動物命名,給動物命名這段經文與1:27-28接的經文相呼應,刻劃除了人是動物世界的一切之首外,同時藉此使人類體悟到自己是需要社交、需要有配偶幫助他的,而不是為了掌權勢。
更仔細看,我們還會發現這段強調幾個要點。第一,男人在女人以先(林前11:8:-9)。第二,兩性是互補的;這種相配性可由以下幾點看出:此處的詞彙(配偶幫助他;直譯為「與他相對的一位助手」,即,「與他相稱的」);及人在觀察大自然時,找不著這樣的一位。第三,他們倆人以婚姻結合,這層關系是排外的(人要離開……,),永久的(與……連合),也是神所印證的(成為一體;(參10:8:下)。第四,按照神原來的設計,他們之間完全無拘無束(25節)。但這乃是完美之愛的果子,其中沒有貪婪、不信、羞恥等摻雜;我們可以了解,墮落之時立刻受害的,便是這種狀態(參三7進一步的注釋)。家庭是神所創造的,創造家庭的目的之一是,要讓家庭成員之間相互滿足,這是幸福家庭的要訣之一。羅得與約瑟的家庭區別之四,就是家庭成員間的相互滿足的問題。羅得家庭成員間在面對患難時,妻子視財如命、(羅得的妻子回頭一看就變成一根鹽柱 19:26)女婿目中無人無神、(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 19:14)女兒道德淪喪(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 19:32),根本不能相互間滿足同呼吸共命運;約瑟的家庭成員間在面對患難時,約瑟是義人順服神的人(太1:19 路1:38)希律追殺耶穌時,約瑟與馬利亞情願棄家逃亡埃及避難,看到的卻是同甘共苦。
I. 馬可福音7章1-23節講章
第七章
壹、內容綱要
【僕人救主有關潔凈的教訓】
一、對惡意的批評者──法利賽人和文士(1~13節)
二、對一般眾人(14~16節)
三、對他的門徒(17~23節)
【僕人救主在外邦人中的服事】
一、單憑話中的權能,趕出希利尼婦人的女兒身上的鬼(24~30節)
二、憑『領、探、抹、說』等程序,醫治耳聾舌結的人(31~37節)
貳、逐節詳解
【可七1】「有法利賽人,和幾個文士,從耶路撒冷來,到耶穌那裡聚集。」
﹝文意批註﹞「有法利賽人,和幾個文士,」『法利賽人』指猶太教中那些注重遵守律法儀文,自命與其它人有所『分別』(法利賽的字義)的人;『文士』指以抄寫律法和教授律法為專職者,一般猶太人稱他們為『拉比』。文士大多出自法利賽人,但並非法利賽人都是文士。
「從耶路撒冷來,到耶穌那裡聚集,」『耶路撒冷』是猶太人的政教中心。他們遠道從耶路撒冷來找耶穌,是因認為耶穌和他門徒的言行,違反了猶太教的道理教訓。
﹝靈意批註﹞『法利賽人和文士』代表全世界所有的宗教徒,包括形式主義的基督教徒;「耶路撒冷,」代表一切宗教的根源。
【可七2】「他們曾看見他的門徒中,有人用俗手,就是沒有洗的手,吃飯。」
﹝原文字義﹞「飯」餅,麵包(以下皆同字)。
﹝文意批註﹞「有人用俗手,就是沒有洗的手,吃飯,」『俗手』指未遵照宗教潔凈禮儀洗過的手;他們所主張的『洗手』,是一種宗教禮儀,而不是為了清潔衛生。
『就是...』這是馬可對猶太人規矩的解釋,因為馬可福音書是寫給外邦人看的(請參閱『馬可福音提要』)。
﹝話中之光﹞(一)今日的基督教,也從過去二千年的歷史中,累積了不少的遺傳;但我們基督徒並沒有遵守那些遺傳的義務。
(二)我們若注重一些外表的規矩與作法,也會變成今日的法利賽人和文士。
【可七3】「(原來法利賽人和猶太人,都拘守古人的遺傳,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吃飯;」
﹝原文字義﹞「古人」前人,先人;「拘守」(用力)拿住,持定;「仔細」用拳頭,直到手腕,往往。
﹝背景批註﹞「古人的遺傳,」指歷來著名律法教師對摩西律法的詮釋和引伸;這些都以口傳方式保存下來,且為法利賽人所恪守。按摩西律法的規定,祭司進聖所供職前必須洗手洗腳(參出卅19)。而歷代口頭相傳的補充規定,將舊約對祭司的吩咐擴大范圍至一般百姓的生活細節,惟恐人們可能在無意中摸過不潔的東西(如死人、死畜、不潔的動物),所以規定在吃飯前必須洗手。拉比們常說:『聖民(以色列人)住聖地(迦南),必說聖言(希伯來話),食聖食(洗手)。』
﹝文意批註﹞「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吃飯,」『仔細洗手』意即將手浸在水裡直到手腕。
【可七4】「從市上來,若不洗浴,也不吃飯,還有好些別的規矩,他們歷代拘守,就是洗杯、罐、銅器等物。)」
﹝原文字義﹞「洗浴」浸(動詞,baptize);「歷代拘守」領受後用力拿著;「洗」浸(動名詞,baptizing,指本節第二個『洗』字)。
﹝背景批註﹞法利賽人歷代以來所拘守的洗禮有三種:
1.洗手:將手浸在水裡直到手腕(參2~3節)。
2.洗浴:將全身浸在水裡。
3.洗物:就是將杯、罐、銅器等器物浸在水裡。
﹝文意批註﹞「從市上來,若不洗浴,也不吃飯,」因為在街市上恐會接觸到外邦人或一些不守禮儀的猶太人,以致自己被沾染污穢了,所以須要先經過洗浴等潔凈的手續,才可以吃飯。
「歷代拘守,」動詞在原文可翻為『領受』,它常用於猶太人中一些教導、規矩、風俗、習慣等的世代相傳上。使徒保羅也用這個詞來表達他從主耶穌所『領受』的餅杯(林前十一23)和福音(林前十五1)。
本節所用的『洗』字,在原文與『受浸』同一個字。
【可七5】「法利賽人和文士問他說:『你的門徒為甚麼不照古人的遺傳,用俗手吃飯呢?』」
﹝文意批註﹞「用俗手吃飯,」就是用沒有洗過的手吃飯(參2節)。
【可七6】「耶穌說:『以賽亞指著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預言,是不錯的,如經上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原文字義﹞「假冒為善」演戲,表演。
﹝背景批註﹞「假冒為善之人,」這詞源於當時在舞台上的演員,常戴著假面具說話,隱藏他們原來的真面目,演活另一個人的角色。
﹝文意批註﹞「以賽亞指著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預言,」6~7節的話引自賽廿九13。『假冒為善』乃指他們的言行不一致。
「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宗教徒的特徵,乃是有敬拜神的外表,卻沒有敬拜神的實際。這種情形,特別表現在『有口無心』:口裡說得頭頭是道,只用嘴唇敬奉神,心裡卻不尊敬神。
﹝話中之光﹞(一)神子民中假冒為善的人自古即有,今日尤甚。
(二)假冒為善不是真壞,乃是假善;但假善比真壞更壞。
(三)神是靈,所以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他(參約四24);敬拜神首重存心,不可單靠嘴唇。
(四)主不只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3),他並且也住在我們的裡面(弗三17);所以屬天百姓所該注意的,不是外面的作法如何,乃是裡面的實際情形如何(參羅二28~29)。
【可七7】「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文意批註﹞「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這樣,人的意見代替了神的旨意,人的看法代替了神的啟示;他們所在意的,不是神怎麼說,乃是人怎麼說。
「拜我,」指尊崇神,強調對神懼怕或虔誠的感覺。
﹝話中之光﹞(一)任何屬靈偉人所傳下來的嘉言懿語,永遠不能與神的話一樣具有同等的權威。
(二)高舉屬靈偉人,照其吩咐所作的敬拜事奉,並不能滿足主的心。
(三)『口是心非』(參6節)的人,特別注意別人怎麼講、怎麼想,卻不注意神怎麼講、怎麼想,難怪拜神也是枉然。
(四)「拜我也是枉然,」這話給我們看見,若是動機不對,敬拜神不一定有用,有些對神的敬拜可能是徒然的。
【可七8】「你們是離棄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
﹝文意批註﹞他們因『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參7節),人的吩咐就高過了神的誡命,再進一步就以人的遺傳廢掉神的誡命,也就是因著人的遺傳離棄神的誡命。
﹝話中之光﹞(一)今天也有許多基督教徒和天主教徒,因著遵守他們教會的傳統,而置神許多的話於不顧。
(二)在神的話上添加人的話,其結果有可能導致違犯神的話。
(三)在主看來,違犯屬靈人或宗教家的教訓(「人的遺傳」),並不嚴重;違犯神的話(「神的誡命」),才真嚴重。
(四)基督徒所該遵守的,乃是神的話;任何的道理教訓,都不可取代神的話。
【可七9】「又說:『你們誠然是廢棄神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
﹝靈意批註﹞『人意的宗教』就是以「自己的遺傳」──偉人的言論、傳統的觀念、虛空的禮儀、食古不化的守舊等等,而廢棄了「神的誡命」──神的話、應時的啟示、真理的靈、永遠常新的亮光。
﹝話中之光﹞(一)若只按外面的條例來行事為人,其結果很可能完全違反了神的話(「神的誡命」)的本意。
(二)遵守人所遺留的傳統,其結果乃是叫人廢棄神的話,而且是叫人『巧妙地』廢棄。
【可七10】「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原文直譯﹞「因為摩西說:『要尊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以及:『誹謗父親或母親的,要藉死而讓他死(by death, let him die)』。」
﹝原文字義﹞「孝敬」尊敬;「咒罵」謗讟,誹謗,侮辱。
﹝文意批註﹞「必治死他,」本句在原文里有兩個『死』字,而第二個『死』字有『被結束』的意思;全句意即『使他藉被處死而結束』。
﹝話中之光﹞(一)「當孝敬父母」是十誡中人際關系的第一條;而父母是子女的來源,表徵神是我們人的來源。神的本意是要我們藉孝敬父母來尊敬神。
(二)咒罵父母的,表明他和神的關系出了問題,其結果乃是屬靈的死亡(參羅八6)。
(三)敬畏神的,就必孝敬父母;借口神道,而完全不理會人道,這不是真正的信徒所該有的態度。
【可七11】「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
﹝原文直譯﹞「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親或對母親說,我已經指定了一個各耳板作禮物,那就是你可以從我受益的。」
﹝背景批註﹞「各耳板,」是將財物作一種許願式的奉獻,起源於耶弗他的許願(參士十一29~40)。凡經擁有者指定為『各耳板』的財物,別人就沒有權利動用。問題是這筆奉獻的錢,並不一定是要用在宗教的用途上,可隨奉獻者的心意,最後仍歸自己享用。因此,『各耳板』的誓詞,變成了一種的手段,讓作兒女的可以逃避律法上明定對父母應盡的責任。
﹝文意批註﹞「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意思是『我已經把它奉獻給了神,你不能再使用它了』。
【可七12】「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
﹝背景批註﹞一些不肖的猶太教徒,往往假藉合法的遁辭,許願將家產獻給聖殿使用,這樣就可逃避供養父母的責任,而自己卻以財產監管人自居,仍照舊享用其錢財。
﹝話中之光﹞(一)神當得的,當歸給神;人當得的,當歸給人。以奉獻來掩飾不孝敬的行為,這是借著宗教行惡或是掩飾自己的惡。
(二)神的榮耀並不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愛神和愛人是一致的,宗教和道德是分不開的。
(三)人若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約壹四21)。
【可七13】「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神的道;你們還作許多這樣的事。』」
﹝原文字義﹞「承接」交給,賣給。
﹝文意批註﹞「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神的道,」法利賽人是根據聖經上另一處的話說,不可違背所起的誓言(參民卅2),來支持『各耳板』的借口。從表面上看,他們似乎是『以經護經』──以神的道維護神的道,相當正確。但是主耶穌說他們是『承接遺傳,廢了神的道』,他們的錯誤在於:
1.用一個聖經教訓(不可違背誓言),來廢掉另一個聖經教訓(要孝敬父母)。
2.應用聖經教訓,只按著一段經文的字句,而忽略了全部聖經的精神。
﹝話中之光﹞(一)承接人的遺傳,竟會導致「廢了神的道」(話);可見我們一開始作基督徒,就不可接受人何人的遺傳、看法和觀念,而應好好讀聖經,單純的遵照神的話語而行。
(二)任何人的解經,若是犯了上述兩種錯誤,就會變作『人的遺傳』;我們參考屬靈的著作,稍一不慎,恐怕也會因「承接遺傳」,以致「廢了神的道」。
(三)神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三6)。
【可七14】「耶穌又叫眾人來,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聽我的話,也要明白;」
﹝話中之光﹞(一)主對別人所說的話,也是對我們「眾人」說的。
(二)聽道而不明白道,這是白聽;求主給我們能聽的耳朵,和能明白的心(參十三13~16)。
【可七15】「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污穢人,惟有從裡面出來的,乃能污穢人。」
﹝文意批註﹞「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污穢人,」『從外面進去的』指食物(參19節);『污穢人』意即『使人成為俗的或不潔的』(參徒十一8),也就是使人不能『分別為聖』(參約十七19)的意思。
「惟有從裡面出來的,乃能污穢人,」『從裡面出來的』指從人心裡發出來的意念、言語和行為(參21~22節)。
法利賽人和文士原來是藉『洗手』來談論潔凈不潔凈的問題(參2節),現在主耶穌把問題提升到藉『食物』來談論甚麼是真正的潔凈不潔凈。儀文上的不潔無關緊要,重要的是道德上的不潔。
﹝話中之光﹞(一)一切不潔的真正本源來自人的內部,是心的問題,而不是手的問題。
(二)宗教徒只有物質和字句的觀念,而沒有屬靈的眼光;有屬靈眼光的人知道,真正的污穢是人內心的惡念,而不是對食物與宗教禮儀的失當。
(三)在屬天國度的生活里,污穢不是外面的,乃是裡面的;不是物質的,乃是心靈的。
【可七16】(「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有古卷在此有此節)
【可七17】「耶穌離開眾人,進了屋子,門徒就問他這比喻的意思。」
【可七18】「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也是這樣不明白么?豈不曉得凡從外面進入的,不能污穢人;」
﹝文意批註﹞「凡從外面進入的,不能污穢人,」『從外面進入的』是指所吃的食物(參2,19節);『污穢』不是指衛生上的不清潔,而是指禮儀上的不潔凈。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心太遲鈍了,所以須要求主開我們的心竅,使我們能「明白」他的話(參路廿四25,45)。
(二)我們問題的根源,不在於外面的作法,乃在於裡面的存心。
【可七19】「因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廁里。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凈的。』」
﹝文意批註﹞「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凈的,」有的解經家認為這句話乃是作者馬可所加批註的插語,而非主耶穌當時的話,故宜用括弧表明。
【可七20】「又說:『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人;」
﹝文意批註﹞「那才能污穢人,」『那』字在原文是強調的語氣。
﹝話中之光﹞(一)宗教徒只看見人外面的骯臟,所以謹守潔凈的規矩;主卻洞察人裡面的污穢,求主光照我們,使我們不只洗滌外面的行為,也求主洗凈我們裡面的存心。
(二)主的眼光不在物質的事上,乃在屬靈的事上。衛生與否,關系不大;但人心裡的污穢,關系重大。
(三)污穢乃源於不潔的內心,而非由於違犯外在的規條。
【可七21】「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
﹝文意批註﹞「發出,」在原文含有源源不斷地發出來的意思。
「惡念,」指邪惡的計謀,是人一切罪行的起頭。
「苟合,」或譯『淫亂』(altery),指破壞婚姻關系的性行為。
﹝話中之光﹞(一)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十七9);人各種的邪惡,都是因著人心敗壞。
(二)惡心產生惡念,而惡念則產生惡行;人外面各樣的惡行,都是出於人裡面的惡念。
(三)信徒惟有時常取用主話中的水,才能把心洗凈(參弗五26),這是我們阻遏惡念和惡行的根本辦法。
【可七22】「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盪、嫉妒、謗讟、驕傲、狂妄;」
﹝文意批註﹞「姦淫,」指未婚男女或夫婦以外不正當的性關系(fornication),例如嫖妓。
「詭詐,」或譯『詐騙』。
「嫉妒,」直譯『惡眼』(wicked eye),指意圖惡事的眼,轉指仇視、敵視、妒視。
「淫盪,」或譯『放盪』(licentiousness),指不知羞恥、不受拘束的性放縱行為。
「謗讟,」主要是指對神的褻瀆,也可兼指以言語中傷他人名譽的行為。
【可七23】「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
﹝話中之光﹞人內心的不潔,乃是一切邪惡和污穢的根源。
上帝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