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戶口遷移了社保也要遷移嗎
戶口遷移,屬於居民醫保的,需要辦理遷移,屬於職工醫保的,在跨統版籌地區就業的,權需要遷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二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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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二條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B. 退休的人遷戶口,社保和醫保怎麼辦理
辦理如下:
退休的人遷戶口,社保和醫保無法異地調轉,扔在原地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根據規定,符合條件申請養老金參保人員,如社保轉回老家、到達退休年齡時就可在老家申辦養老金。
如不轉回、在達到退休年齡時、提供戶籍所在地社保部門的沒有在戶籍所在地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證明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存摺復印件、填寫養老待遇申領表到參保的社保部門申辦即可。
辦理異地就醫的,需提供以下的資料:
1、填報《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卡復印件、異地派出所開具的參保人員居住證明(原件)或暫住證復印件、領取養老金工資存摺復印件。
2、異地安置人員如發生住院,須在異地定點醫院住院,住院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出院後憑《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醫保證、社保卡、住院病歷、醫療費用明細表、出院小結、
3、費用發票、診斷證明由本人或委託承辦人到醫保處醫審科辦理審核報銷(當年發生的費用必須在次年3月份以前辦理報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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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徵
特徵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特徵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特徵3: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特徵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特徵5: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功能
1、穩定社會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功能:第一是社會保險制度作為需求管理的一個重要工具來發揮作用,從而對經濟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進經濟的持續繁榮;第三是社保成為企業招攬人才的基本條件。
現實中,越是發達的地區,員工對於社保的重視程度越高。尤其是一線城市,因為和買房買車資格掛鉤,社保已經成為找工作的重要標准。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
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C. 異地轉移社保後,社保卡需重新辦理嗎,以前的老卡能用嗎
勞動者變更勞動關系的,養老保險關系需要隨同轉移。
如果勞動者跨省市、或者在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即所謂的跨統籌區域)流動的,不僅養老保險關系隨同轉移,而且同時把個人帳戶金額一起轉移到新就業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繼續繳費,之前與之後的繳費年限累積計算。
1.參保人員在異地就業按照規定建立社保關系與繳費後,需要由用人單位或者參保人員向異地這包經辦機構提出社保關系轉移接續書面申請。
2.審核轉移接續申請新參保機構需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完成。對於符合申請條件的,需要性元參保人員社保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兵提供相關信息;對於不符合異地接續條件的,需要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作出書面說明。
3.原社保所在經辦機構在接收同意接收函以後,需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相關異地轉接手續。
4.新參保經辦機構在受到原參保人社保關系幾資金後,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相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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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轉出手續:
方法: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參保地的社保服務窗口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在外地就業並參保後,可向新參保地的社保機構出示原工作地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將原工作地的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社保轉入手續:
方法:本人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異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但單位的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入異地的養老保險關系和基金。新舊參保地的社保機構通過在國家或省的信息平台進行聯系以及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一般情況下,參保人不用兩地跑。
D. 退休後戶口遷移後社保和醫保怎麼辦
戶口遷移後醫保怎麼辦
一、戶口遷移醫保辦理: 外地遷入本市人員,自戶口遷入之日起可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當事人可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寸彩色照片1張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醫療保險。 二、醫保的類型: 1、職工醫保: 有工作的,應該去社保部門參保登記,這種叫職工醫保,全稱一般為城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這種一般是單位交你社保基數(或稱認定工資)的8%。
個人交2%, 這裡面有個特殊情況,就是公務員同樣參加職工醫保,但他們還額外有一個公務員補助,財政會額外按比例和基數交點錢, 所以他們的報銷會高些,但和社會上的流言不一致的是,公務員多報銷的錢,完全沒有擠占普通職工繳納的醫保費,多報銷的完全來自財政的額外繳納的公務員補助。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醫保: 沒有工作的,如果戶口在農村,就參加新農合,全稱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戶口在城鎮,就可以參加城鎮醫保,全稱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這兩種保險都是個人交幾十塊錢每年,各級財政補助幾百每年,報銷比例也基本一致。 現在很多地方都把這兩種統籌到一起,繳費金額、補助金額和報銷政策完全一樣。
屬於政府行為的醫保還有一種,就是離休人員和1-6級的革命傷殘軍人,他們單獨參加的離休醫保,他們待遇高,基本上是全額報銷。 報銷比例的話,和各地的政策有關系,和個人住院的用葯情況、檢查情況有關系,醫保只按比例報銷目錄內的費用,如果你花了很多目錄外的葯品、檢查、可能就報銷不了多少,如果都用的是目錄內的,即使錢花的多也能大部分都報銷。
E. 戶口遷移後社保卡可繼續使用嗎
可以,社抄保支持異地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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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繳納的社會醫療保險費,按規定在費用列支和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參保人員繳納的社會醫療保險費,在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用人單位或者參保人員依法繳納的社會醫療保險費一經繳納,不予退還,多繳、錯繳的除外。本市社會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協議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 市社會保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衛生、食品葯品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製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的具體條件和規程並向社會公布。
F. 本省戶口遷移,身份證要重新辦,社保卡要重新辦理嗎
舊證辦理的業務有效期內不受影響,
不需要更改社保信息,社保中心直接從公安機關共享聯機平台調取更新的身份信息。
G. 戶口跨省遷出並在遷入地繳了養老保險,問是否需要重新辦理社保卡
戶口跨省遷出,並在遷入地繳納了養老保險,社會保險局就可以為你辦理與原居住地的社會養老保險的接續手續,並可以繼續使用原來的社保卡,不需要重新辦理新的社保卡,供參考。
H. 在戶口所在地退休,後戶口又遷出,再返回所在地可以辦理社保卡嗎
只要你沒有辦過就可以在當地辦,如果辦過了就用原來的卡號繼續交。
I. 戶口遷移,已領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要換嗎
1、不需要換領的:當事人的社保卡(屬於社保部門管理,定點銀行代為發放)與戶口本(轄區派出所負責登記)分屬於不同的部門管理;
2、社保卡以當事人的身份證編碼為識別基礎,而根據我國《居民身份證法》第3條的規定,公民的身份證編碼一經確定,就終身不變,不會因為戶口本分戶而改變該項。
社會保障卡:
1、不僅可以支持身份憑證、信息查詢、醫療費用結算等不需要金融功能支持的社保應用;
2、也可以支持社會保險費繳納、待遇領取等需要金融功能支持的社保應用
3、同時也支持金融應用(人民幣借記應用),具有和銀行卡一樣的現金存取、轉賬、消費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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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社會保障卡條件:
(一)卡面污損、殘缺不能確認、晶元損壞不能在讀卡設備讀寫,可持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社會保障卡中心服務網點申請換卡。
(二)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民族等基本身份信息)變更,須先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個人資料變更手續,領取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個人資料變更確認表後,持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個人資料變更確認表到社會保障卡中心服務網點申請換卡。
領取新社保卡:
辦理換卡手續7個工作日後,憑換卡業務確認單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原辦理點領取新卡,同時舊卡交給業務辦理點,送至社會保障卡中心服務網點統一銷毀。
(一)如委託他人代辦,還須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在領卡1年內因非人為損壞的質量問題申請換卡的,由市民服務和社會保障卡管理中心免費更換;其他換卡業務的費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三)辦理換卡期間,個人相關社會事務的辦理手續按相關業務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保障卡
參考資料來源:地方領導留言板-有關社會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