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樣的條件符合《關於調整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生活待遇標準的意見》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做好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困難救濟工作的通知
民[1982]城14號
1982-3-12 民政部 財政部
近年來,各地民政部門按照國務院《關於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困難救濟問題的通知》(〔65〕國內字224號文件)規定,做了大量工作,解決了一部分精減退職老職工的生活困難問題。但由於十年內亂的影響和經費不足等原因,按照國務院(65)國內字224號文件規定,符合享受本人原標准工資百分之四十救濟費(以下簡稱百分之四十救濟)的精減退職老職工,有一部分人未能享受,不符合享受百分之四十救濟條件而生活困難的精減退職老職工,不少人也沒有享受必要的社會救濟。為了認真貫徹落實(65)國內字224號文件,切實做好精減退職老職工生活困難的救濟工作,特做如下通知:
一、對於從一九六一年到一九六五年六月九日期間精減退職的一九五七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簡稱精減退職老職工),凡是在精減退職當時和現在都符合(65)國內字224號文件第一條規定的享受百分之四十救濟條件,即:全部或者大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年老體弱、或者長期患病影響勞動較大、而家庭生活無依靠的,至今未享受百分之四十救濟,經審查核實,應予補辦救濟手續。審查過程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無原始證件或原始證件丟失、現有其他可靠證明材料,確屬漏辦的,應予補辦。救濟費從批准之月起發給。
二、對不符合享受百分之四十救濟條件而生活困難的精減退職老職工,應按照國務院(65)國內字224號文件第七條規定,給予社會救濟,使他們的生活不低於當地一般居民。對其中現已年老體弱、基本喪失勞動能力而家庭生活又無依靠的精減退職老職工,各地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解決他們的生活困難。
三、所需經費,屬於補辦百分之四十救濟的,由中央財政撥款;屬於社會救濟的,由地方財政解決。
四、各省、市、自治區民政、財政廳(局)應迅速將精減退職老職工人數,以及需要補辦百分之四十救濟的人數和所需經費,於四月十日前報來,以便增撥精簡退職老職工百分之四十救濟的經費。
2. 二十實際60年代精減退休人員指的是哪些
從1960年下半年開始,國家為了克服連續3年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暫時經濟困難,決定精簡下放幹部和職工。
國務院關於在精簡工作中妥善安置資產階級工商業者的若干具體規定 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在精簡工作中妥善安置資產階級工商業者的若干具體規定 1962年7月16日,國務院 為了在精簡工作中,貫徹國家對資產階級工商業者的既定政策,現根據《國務院關於精減職工安置辦法的若干規定》,作如下的具體規定。
一、對於國營、公私合營企業中在職的資產階級工商業者(指全面公私合營高潮期間和以前參加公私合營的資本家、資本家代理人以及有定息的其他私方人員,下同)和他們的家屬(妻或夫),不下放農村。個別家在農村而又確系自願申請回鄉的,可以同意,但不要動員,更不能強迫。在這次精簡中,已經下放農村的,如非本人自願,應該調回,由原單位另行安排工作。 對於自願回鄉的資產階級工商業者,應該按照《國務院關於精減職工安置辦法的若干規定》,給予各項回鄉待遇,資金不退,定息照發。一九六二年一月一日以來已經回鄉的資產階級工商業者,如果未按上述規定領得回鄉待遇的,應該一律補發。
二、對於因企業關閉或被裁並且必須精減下來的資產階級工商業者,不要下放農村;應該按照《國務院關於精減職工安置辦法的若干規定》,積極地、妥善地予以安置,務使每個人都有著落。對於其中有技術能力的或者有業務專長的工商業者,應該盡早地轉入其他企業安排適當工作。 對於一時確實不能安置的工商業者,在停止工作、等候安置期間,其工資(包括高薪部分)減發辦法和口糧供應標准,和職工一視同仁。
三、凡保留下來的企業,一般不要精減資產階級工商業者。如果個別企業因為工商業者過分集中,原單位對他們安排確有困難的,當地人民委員會應該負責就地通盤調整,妥善安排。
四、對於安置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資產階級工商業者,其原有的工資(包括高薪部分)不變。 五、對於年老、體弱、多病,合乎退休條件的,或者雖然不具備退休條件,但本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資產階級工商業者,按照《國務院關於處理資產階級工商業者退休問題的補充規定》,分別作退休安置或者准其請長假,列作編外。
六、對於縣和縣級以上的資產階級代表人物,不精減,不下放農村。對其中某些人的工作必須加以調整的,應該安排相應的職務。他們原有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一律不要降低。
七、對於生活確有困難的資產階級工商業者(指生活確有困難的在職的、等候安置的、退休的以及請長假的人員),分別情況,由工商業聯合會或者企業單位酌情給予補助。
【你可以登陸中國國務院官方網站去查尋所以建國來國務院發布的任何文件】
3. 為什麼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老職工工資偏低,生活水平又高,叫老人怎麼生活
現在普遍的生活水平都是比較低的,根本沒有對普通老百姓有什麼樣的幫助,所以這一些退休今日只能夠接受了。
4. 2015年60年代退休退職職工工資調整方案
也是在現在退休工資基礎上調高10%退休工資加上你的年齡補貼
5. 五六十年代農民工進城退休有工資,為什麼70年代的農民工為什麼沒退休工資
五六十年代農民工進城不是全有退休工資···只有進入國企的才根據當時的政版策享受退休(而且很權多人都轉城市戶籍也分了房子了··這是那個時代特殊情況
70年代政策又開始變了··隨著城市人多··各城市也不再給來城市打工的各類農民工轉戶籍了··
當代的農村養老保險其實也沒多少錢
6. 50年代60年代在企業工作的人員現在都70一80多歲了養老金怎麼樣
你問這個問題,我說五六十年代的企業工作的人員,現在七八十歲了,他們的養老金是非常低的。
7. 上世紀5,60年代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怎樣調整工資
今年各省市的都沒有公布調整養老金的具體方案,能不能調整還取決專於人社部方案的出台,至屬於何時出台具體方案,只能耐心的等待吧。反正不論幾月份調整,都會補足全年差額的。如果今年不調整養老金,也是沒有辦法的事。
8. 六十年代大中專畢業生退休工資處理意見六十年代大中專畢業生退休工齡如何計祘
畢業證不用了。關鍵是有招工登記表一類的入職證明,有這個證明,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退休時計算養老金的工齡。
9. 60年代參加工作90年代買斷工齡請問有退休金么
有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