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雲南2016年退休工資什麼時間發放
雲南退休人員2016年上漲工資發放,可以參考以下的雲南省人社廳、財政廳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雲人社發[2016]233號文件:
㈡ 40年工齡2016年退休能拿多少退休工資
大約為6700左右。
參加社保人員退休後的基本養老金由四部分組成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增發性養老金。
1828.36+300+1220.32+3449.14=6797.82元
為方便解答和計算,假設繳費年限43年,繳費指數100%,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作4252元,退休時年齡60歲。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和參保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根據你的描述,可以設定你的本人指數化平均工資為1,及100%,累計繳費年限(包含1993年之前的工齡)為43年,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252元,則可計算出你的
基礎養老金=(4252+4252)÷2×43×0.01=1828.36元
2.個人賬戶養老金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基金支付,月發放標准根據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個人賬戶基金用完後,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如果你60歲退休,計發月份數為139。你個人賬戶的准確余額,可以在重慶市社保網站上查詢。這里假設你的個人賬戶余額為元,則你的個人賬戶養老金=41700÷139=300元
3.調節性養老金
調節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視同繳費年限×1.4%
調節性養老金僅對1996年前參保人員有效。視同繳費年限是你參加工作至開始繳納養老保險期間的年限,包括知青下鄉的工齡。需要提供本人的檔案才報社保局審核認定。
這里設定你檔案健全,資料完整,從1993年3月開始實際繳納養老保險,則你的視同繳費年限為20.5年。所以,你的調節性養老金調節性養老金=(4252+4252)÷2×20.5×0.014=1220.32元
4.增發養老金部分
提供完整的獨生子女光榮證,街道計生辦證明等手續,可以在月基本養老金基礎上增發3%;所以你退休後的養老金總額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1.03%=【1828.36元+300元+1220.32元】×1.03%=3348.68×1.03%=3449.14元
特別提醒,這只是參考的計算結果。你可以登陸當地的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按照提示錄入身份證號碼,初始密碼,(初始密碼可以咨詢12333社保服務電話)可以查詢到你歷年的繳費記錄和個人賬戶存款余額等准確數據,就可以算出你退休後的養老金。
退休金弊端:
由於世界市場競爭的激烈化,使得有些企業為了降低人事成本,避免付出大筆退休金給退休的員工,而以工讀、人力派遣等非常規僱用取代正職員工。
甚至以各種手段,如任意調動工作、減薪或是逼退等,讓屆退勞工自行離職,逃避退休金給付而造成許多社會問題。
尤其是部分國家的退休金計演算法偏向長期在同一僱主下工作的勞工,所以當資方倒閉或是轉換資方時,退休金的年資計算引發很大的紛爭,常常勞工都是受損的一方。
有些國家採用制度改革法律防止這些行為,並推動國民年金等年金式國民保險制度,由政府託管定期提撥的金錢,等勞工退休後由政府將退休金轉交勞工,以加強基本的保障。
(資料來源:網路:退休金)
㈢ 2016年9月份到退休年齡,到啥時候能拿到退休工資呢
你現在應該已經領到了吧?按規定,法定退休年月日的次月,對你也就是10月份就可以領到養老金了。
㈣ 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調整什麼時候到位
以濰坊為例子,已下發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起退休按新標准核算發放養老金。
對以前的過渡中人的核算也在做准備工作。估計18年6月底前。重新核算後大部分過渡中人的養老金應等於或稍高於2014年10月前同等條件退休的「老人」。
機關事業單位基礎養老保險制度實現與企業並軌。今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企業單位首次實現養老金同步調整。為更好協調各地養老負擔,保障養老金能足額發放,同時,統一調整有利於平衡地區差。
由於中人養老金在視同繳費年限、過渡性養老金、工資增長率、數據採集等諸多方面的復雜性,致使各地的中人養老金正式方案歷經幾年都難以出來,也使得自2014年10月1日以來陸續退休的中人統一按照2014年9月份以前的工資標准計算預發養老金,也就是人們說的臨時生活費。
新辦法計發待遇(含職業年金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到2015年12 月31 日)退休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十。第二年(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二十。
從2017年1月1日起,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將按人均月增277元的標准上調,為歷年來最大。昨日,人力社保局發布養老金上調方案,調整後的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將從目前的2773元提高到3050元,首次突破3000元大關。據悉,1月、2月增加的養老金將在3月15日銀行發放養養老金之際一並補發到位。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將設定一定期限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根據過去視同繳費年限的長短,並進行新老辦法的對比,通過計發過渡性養老金,能夠基本保證其養老金待遇不降低。
㈤ 我是2016年8月2號退休,退休工資幾月發放
應從9月份起領取退休工資。但由於手續報省批准需要一些時間,要等手續批回後才會據以計算退休工資,多退少補,正式領取養老金。
約定提存金辦法是企業按照退休辦法的規定,每年提取一定數額的退休基金,交給信託機構保管運用,在職工退休時,將屬於該職工的退休基金支付給已退休職工。
通常每年提取定額的基金,是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如工資的5%)提取的,職工退休時所能領取的退休金取決於提存的金額及其所孳生的利息,企業並不保證退休金給付的數額。企業在每期提取的退休金數額,即為當期應確認的退休金成本。
約定提存金金辦法的會計處理較為簡單,只須在提取時借記退休金成本,貸記現金,此外別無其他分錄。我國企業多數採用這種辦法。
(5)2016年退休工資什麼時候發擴展閱讀:
退休辦法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職工退休後一次支付退休金。企業支付退休金後對職工退休退職無任何給付義務。後者指在職工退休後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退休辦法按退休金給付的確定方式可分為約定提存金辦法(defined contribution pension plan)和約定給付辦法(defined benefit pension plan)。
約定提存金辦法是企業按照退休辦法的規定,每年提取一定數額的退休基金,交給信託機構保管運用,在職工退休時,將屬於該職工的退休基金支付給已退休職工。
通常每年提取定額的基金,是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如工資的5%)提取的,職工退休時所能領取的退休金取決於提存的金額及其所孳生的利息,企業並不保證退休金給付的數額。企業在每期提取的退休金數額,即為當期應確認的退休金成本。
約定提存金金辦法的會計處理較為簡單,只須在提取時借記退休金成本,貸記現金,此外別無其他分錄。我國企業多數採用這種辦法。
約定給付退休辦法是企業承諾在職工退休時一次支付一定數額退休金,或者在職工退休時分期支付一定數額的退休金;只要職工退休時企業有能力履行支付退休金的義務,企業是否按時提取退休基金則由企業決定。
在這種辦法下,退休金的數額通常根據職工的工資水平及服務年限確定,或者兩者均需考慮,或者只需考慮其中一項,如服務年限。前者稱為最後工資法,後者稱為定額給付法。
㈥ 2016年的退休人員工資什麼時候補發
2016年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補發時間尚不確定。
據李總理《政府工作報告》和財政部《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從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各地具體方案還沒有出台,什麼時間補發尚不確定,估計大部分省市在四五月間,請耐心等待。
財政部
《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二、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
(一)2016年財政政策
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㈦ 2016年退休補發工資什麼時候發
今年退休補發工資的錢什麼時候發
㈧ 北京2016年退休工資補發工資什麼時候發放
2016年北京退休養老金幾月份補發
㈨ 2016年1月至6月辦理退休的人員的工資什麼時候重算退休金呢
根據人社部制定的相關政策:機關事業本輪調資規定為:退休的從2016.1.1開始漲,只包括2015.12.31之前退休的。在職的從2016.7.1開始漲。按照這樣的政策,唯獨2016上半年退休的本輪調資被人社部規定輪空!也就是自上一次2014.10.1調資至今將長達兩年多至三年不漲收入,實際違背了國家關於職工收入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同步提高,一般不超過兩年調整一次的「正常調整機制」原則!與在其前後退休的相比較,假定下一次退休普調是2017.1.1,則屆時:在2015年退休將調2次(2016.1.1和2017.1.1,間隔1年);在2016年下半年退休也將調2次(2016.7.1按在職和2017.1.1按退休,間隔半年);而處於兩者中間的2016年上半年退休人員將只調1次(2017.1.1),距2014.10.1上一次調資間隔兩年多!這公平嗎?也明顯不符合「正常調整機制」的相關原則!
人社部之所以把本輪在職調資時間定在2016.7.1而不是2016.10.1,明顯就是為了遵守「國家關於職工收入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同步提高,一般不超過兩年調整一次的「正常調整機制」原則!」(上一次普調是2014.10.1),可為什麼對2016上半年退休人員卻要無視這個原則? 因為這個群體退休前也已經超過1年多至2年沒有調資了,按「正常調整機制」原則,是不是本應該就是本輪調資的對象?在職時就已經是1年至2年多沒調整(到該要調時卻退休了),退休後按規定本輪退休調整也不給,還要推到下一輪退休普調,導致這個群體將長達兩至三年不漲收入!
㈩ 2016年退休金什麼時候補發到位
按照往年經驗5月份就補發前五個月的了,六月份退休金就帶上調整的那部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