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是農村的,我交了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養老保險,我現在不想交了,請問我交的費用能退回嗎
交了農村復合作醫療和農村養老保制險了,現在不想交了,請問交的費用和這些能退回嗎?當然不能退回了。不要有這種想法,應當繼續交下去,實際上這是惠民政策,對農民是有好處的。是交不起了,還是感覺交了這些沒有用呢?
我沒很多農民朋友都是這樣做的,只要是當時用不到就感覺不合適就要退回來,實際上是錯誤的。一定要繼續交,千萬不要退,也不可能退回你的。
② 我都領的退休金農村醫保還需要交嗎
通過你的描述來看,你已經領取退休金,說明你的養老保險已經足年了,但是你的醫保必須要男的交滿二十五年,女的要連續二十年才能終身享受醫保。如果沒有還要繼續交滿才可以。如果是農合的話,必須每年都要交才能享受大病醫療。
③ 農村合作醫療算社保么
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一種社會保險,受益的農民和政府補助資金來源的納稅人的回滿意答度對其成功與否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而調查中發現一些農民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是基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水平低,農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變,認為是把自己的保險金拿去補償別人了等的考慮。
而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不滿主要是因為保障水平低,參加和辦理報銷的程序繁瑣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社會滿意度低。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解決農民看病難問題的一項重大舉措,對於提高農民健康水平、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統籌城鄉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具有重要作用。
各有關部門要從執政為民、以人為本和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統一思想,明確目標,精心組織,扎實工作,把這項造福廣大農民的大事抓緊、抓實、抓好。
各省(區、市)相關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完善試點方案,規范運作機制,形成2~3種比較成熟的試點模式,供今後推廣時借鑒。
④ 請問社保和農村合作醫療有什麼區別
新農合只是一種醫療保障體系,而社保除了醫療保險外,還有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所以社保和農村合作醫療的區別還是比較大的。
社保對大家來說是最基礎的保障,因此了解社保很有必要,不太懂的小夥伴可以看看這篇文哦:社保的最新解析,到底有什麼用途?
接下來奶爸再詳細的說一下社保和農村合作醫療(新農合)的區別吧。
⑤ 五險一金和農村合作醫療有什麼區別
一、承擔主體不同
1、五險一金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和住房公積金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醫療保險則是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的。
2、農村合作醫療
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二、包含項目不同
1、五險一金
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530*363
(5)合作醫療有退休金嗎擴展閱讀:
2013年9月11日,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下發《關於做好2013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
自2013年起,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標准從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到75%左右,並全面推開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結腸癌、直腸癌等20個病種的重大疾病保障試點工作 。
2014年5月27日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4月25日發布《關於提高2014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的通知》,2014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方法為:
1、各級財政對新農合和居民醫保人均補助標准在2013年的基礎上提高40元,達到32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原有120元的補助標准不變,對20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區80%和中部地區60%的比例安排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
2、農民和城鎮居民個人繳費標准在2013年的基礎上提高20元,全國平均個人繳費標准達到每人每年90元左右。個人繳費應在參保(合)時按年度一次性繳清。
⑥ 六十歲以的人有養金了,新農村合作醫療費,可以從養老金中扣除嗎
60歲有養老金新農合的費用。可不可以從養老金中扣除他兩個要是不是一張卡就不可以扣除,需要重新存一下。
⑦ 農村合作醫療與農村養老保險有關系嗎
沒有關系,醫療管住院補助,養老只管60歲後領養老金
⑧ 養老保險,跟合作醫療有什麼不一樣
1、養老保險與抄合作醫療襲雖然都是社會保險,但保險的內容不一樣。
2、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