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去年已辦退休,今天還繼續工作,能要回前幾年的法定假日加班工資嗎
自退休之日起,雙方不再存在勞動關系,如果退休不滿一年,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追討加班費,不過有的省市對追討超過兩年的加班費不予支持,支持的省市需要職工本人完全舉證。如果退休已滿一年,已經超過勞動爭議仲裁時效。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Ⅱ 退休人員打工,節假日怎麼箅工資
按照以下方法計算加班費: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若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加班費,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Ⅲ 我在事業單位工作。已經退休倆年了,還能向單位追補,節假日值班加班費嗎
不能。先不說返聘能否追補,按照法律規定你已經過追訴期的二年時效了。
Ⅳ 勞動法對退休人員做保姆的節假日休假怎麼規定
這個你要看你合同是怎麼定的,保姆這種職業屬於特殊行業,休息時間你們要回自行協商答,當然工錢也是自行協商。。一方提出的要求只要不違法都是合理的,但是最終該怎麼定是你們自己協商,你找勞動部門也沒有,估計結果還是讓你們自己協商。這不同於一般朝九晚五的工作,工錢也是你們自己定的。可以說只要定了合同,剩下的事只能自己幫自己
Ⅳ 退休人員是否享受法定節假日
您好:
既然已經退休了,不上班了,天天都是假期了啊。
不知道你問的享受什麼??
Ⅵ 退休職工在節假日有哪些福利
您好!退休職工在節假日什麼福利都沒有。以前關系在單位時,逢年專過節,單位的工會屬組織還會發一些諸如重陽糕、大米、食用調和油之類的福利。現在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了,逢年過節除了正常發放養老金之外,什麼也沒有。謝謝閱讀!
Ⅶ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節假日待遇調整
國家人抄社部與財政部最近襲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Ⅷ 社保退休工資發放日遇到星期天或者法定節假日怎麼辦是提前發放還是延後發放還是准時發放呢
根據社保部門的工作要求,是提前發放到您的賬戶
Ⅸ 退休返聘人員法定假日上班享受三倍工資嗎
退休人員返聘的,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的三倍工資。
Ⅹ 退休人員工資發放遇周六,周天會延遲嗎
會延遲到周一。一般來說,財政和銀行部門雙休日不辦理工資業務,會順延到工作日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