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保繳費年限不夠的政策規定退休之後養老金怎麼發
退休後社保繳費的不足的要補繳,繳費年限不足不能領取養老金。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養老金領取條件: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⑵ 2020年對於不到一年退休的人社保有何新政策
不可以的
你既然領取失業金期間,那麼你就應該知道領取失業金是有條件限制和參保繳費時長限制的,既然你七月份已經領取完完,那麼此後暫時沒有辦法領取失業金的
⑶ 社保在政策上不再允許補交,退休時繳費不足15年的人員怎麼辦
什麼地方來有這個消息呢?
目前的政策還自是可以補交的的,只是補交的方式不一樣
以前是到了退休年齡,未夠年限的養老和醫療部分是可以一次性補交齊
現在的政策是只能一個月一個月的交,直到交完五年,如果還不足的,可以選擇一次性補交完,補交完後才能享受退休並領取養老金待遇;五年內可以交齊的,也是一個月一個月的交。
這個交,一般是在戶口所在地或可以選擇退休的地方。
⑷ 我想問社保在不是戶口所在地買,以後退休是按哪裡的拿退休金
在哪個地方辦理的退休,就享受哪個地方的退休待遇
政策:達到法定退休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地,由戶籍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若達到法定退休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則按下列原則確定養老金領取地:
累計繳費年限在某一個地方滿10年及以上的,在該地領取。
累計繳費年限在多個地方滿10年的,在最後一個滿10年繳費年限的地方領取。
累計繳費年限在各地均不滿10年的,則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參保人將養老關系和個人賬戶轉回戶籍地,在戶籍地按規定辦理領取
養老保險最低累計需交夠15年
⑸ 國家新政策養老金如何補交
具體如下:
1、參保人員繳費期間可補繳之前未繳費年度的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員到達養老金領取年齡時,繳費未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繳不足15年的養老保險費。
2、補繳實行按年繳費,繳費標准根據辦理補繳手續當年的繳費標准最低檔次確定,補繳不享受政府補貼。
3、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應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補繳手續。
4、養老保險在戶籍地的,當地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5、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6、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5)社保不按政策辦理退休金擴展閱讀
關於領取養老金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2、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參考資料:網路:養老金)
⑹ 社保和醫保的錢怎麼辦理退休金
二者是有區別的,最大的區別是資金渠道不同,如退休金一般都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而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不含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費;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統稱為養老金。二者是有區別的,最大的區別是資金渠道不同,如退休金一般都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而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
1、首先,有工作單位,單位和個人就有參加社會保險的責任和義務,國家有強制性的規定,不按照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是要對單位救星處罰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說的很清楚了、每年最好和單位交涉,由單位辦理社會保險。
2、對職工而言社會保險現在通常說的是"五險一金",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一金即: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那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於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對職工很實惠啊,即:交一得二,便於自己今後住房方便!
「五險」方面,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3、如果個人參加社會保險,就應當按照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保險的辦法執行(或則把個人檔案交人事代理部門,通過他們也可以辦理社會保險)、自由職業者,只能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繳納,有具體規定:養老保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和2張1寸照片,到當地的社保中心的營業窗口辦理。醫療保險:辦完了養老保險手續後,帶著上述的材料和辦好的養老保險手冊,到當地的醫保中心的營業窗口辦理。按照規定正常繳納費用就可以了!!自由職業者,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醫療保險方面,自由職業者,個體戶參保,可以選擇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帳戶,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建立個人帳戶!
4、具體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你要清楚文件規定、知道現在的養老保險政策,就會大致清楚以後的待遇了、看看最新的養老保險政策會更清楚些:國務院2005年12月3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文件規定: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同時,進一步完善鼓勵職工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相應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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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社保新政策,不滿15年也可以拿退休金嗎
到今天為止,還沒有推遲退休年齡的政策出台。
不過推遲退休年齡看來是不可避回免的,答但這問題牽涉面太廣,並被大多數人反對,如果一下子就強行實施延遲退休年齡,會影響社會穩定;個人認為,有關方面對此會非常謹慎的,具體的配套政策也還在研究之中,什麼時候實施,要視國際國內形勢而定。就目前而言,現行的退休政策還在繼續執行。
現行政策是:企業女工人50周歲、女幹部和以個體身份參保的女性55周歲、男性一律60周歲辦理退休手續。
⑻ 企業退休人員到齡後沒有及時到社保局申請辦理退休手續,晚申請了一年,現社保局不給補發工資 對嗎
社保局不給補發養老金沒有錯。社保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雖然到了退休年齡,繳費也滿十五年,可沒有辦理退休手續就等於沒有退休,社保局怎麼會發放養老金呢。
2、根據社保法規定,勞動者本身原因延遲辦理退休一年,基本養老金是不予補發的,養老金是從批准退休的次月起發放。可見,延遲辦理退休一年與社保局無關。由於個人或單位的失誤,未及時辦理退休手續而延遲一年退休的現象,在全國並不多見。
3、如果是所在單位沒有及時出具證明材料,也沒有通知個人辦理退休手續,結果造成延遲退休一年,單位應承擔延遲退休責任,與所在單位進行協調和溝通,妥善解決。
(8)社保不按政策辦理退休金擴展閱讀;
單位確實存在過錯的,可以要求單位補發一年的在崗職工工資,如果單位不給補發,建議搜集足有力的證據,證明單位確實存在過錯,並形成材料,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上訴,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要求單位補發一年工資。
⑼ 社保政策病退後到60是不是可以按正是退休辦
第一,你已經按照國家的規定辦理病退,即使到60周歲,也不再辦理退休內。
第二,退休金的多少,是根據繳容費年限,繳費基數計算的,你退休比正常退休少繳納養老保險,到了60周歲,繳費年限並未增加,不能和正常年齡辦理退休相比,仍然要低於正常年齡辦理退休的人員。
第三,國家歷年對於退休養老金的調整,是按照繳費年限調整的,病退繳費年限較少,勢必影響退休增加退休金,要比正常退休調整的要少。
因此,病退的永遠也不會超過正常退休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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