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兩個城市都交了社保退休時怎麼算
兩個地方交社保退休只會按一個地方社保。
參保人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
在兩個城市都交了社保退休時的處理方法如下:
1、兩個地方交了兩份社保,可以注銷一個保留一個(按社保政策規定一個人只能擁有一個社保帳戶的規定)國家規定,社保賬戶只能繳納地轉移到戶口所在地;
2、在兩個不同的地區,交納了兩份社保,那麼實際上這個社保,如果都是同一類職工養老保險的話,這個職工養老保險,是可以自由轉移的,而且轉移到一起之後,是可以合並累計計算,繳費年限的;
3、當然只要保證累計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沒有重復繳費的情況出現那麼是完全可以累計計算繳費年限的。如果出現重復繳費的年限的話,這個重復交費的這部分時間是需要退還出來的,再退還的過程中只能夠退還本人的。繳費也就是個人賬戶,當中的錢並不能夠直接退還統籌賬戶,當中的錢。然後將這個重復繳費的部分,退還出來之後,那麼這個社保,就可以自由的進行轉移合並累計計算,繳費年限了。
社保補繳時效是什麼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一個年度內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設定結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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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