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省部級退休年齡是多大
60歲。
1、國家級抄領導在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退休年齡沒有相關規定,大概是75周歲左右,要根據一屆中央、人大、國務院、政協的任期需要由黨中央決定;
2、部級官員退休年齡的依據主要有上世紀80年代及90年代初黨中央和中組部的兩個相關文件;省部級黨政正職是65歲,但任期未滿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是68歲;省部級副職是65歲,但60歲以後要安排在人大、政協等「二線」。
統籌制定領導幹部工作生活待遇標准
2013年6月,中央政治局會議就曾指出,要統籌制定領導幹部辦公用房、住房、配車、秘書配備等工作生活待遇標准。
2013年底,有媒體報道,全國政協常委、復旦大學教授葛劍雄透露,他在2013年全國兩會上關於「制定離任國家領導人禮儀規定,明確退休官員待遇」的提案已經得到答復。提案承辦單位在答復函中稱,正在對省部級幹部生活待遇規定進行修訂,黨和國家領導人生活待遇規定也正在研究修訂。
對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相關《決定》中的內容,在「規范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方面,中央提出「六個不準」,包括不準多處佔用住房和辦公用房,不準超標准配備辦公用房和生活用房等。
2. 國有企業正處級幹部退休年紀 我聽說可以延續到65歲是嗎
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在管理技術崗位的女職工年滿55周歲,前段時間媒體炒作的國家要出台相關政策延長在職人員退休年齡,目前已經得到了國家人事部門的辟謠,暫時只是研究中,短期內不可能實現。至於您說的是否可以延續到65歲,可以答復您,只要身體好,業務水平高,退休了很多也會得到返聘機會的。一下相關規定供您參考。
法定退休年齡的規定
《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法(國發[1978]104號)明確規定: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特殊工種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資源枯竭型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享受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的同時,其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人員,可再提前5年退休。
《勞動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提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農民合同制工人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周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涵義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125號)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3. 男女領導幹部規定退休年齡是多少
男60歲,女55歲。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發布了《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通知指出: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3)關於明確處級領導退休年齡的函擴展閱讀:
處級女幹部延至60周歲退休
包括事業單位高級職稱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55歲也可申請自願退休
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5年3月聯合下發通知明確,縣處級女幹部(包括正、副處級)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六十周歲退休。
通知指出,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中的正、副處級及相應職務層次的女幹部,事業單位中擔任黨務、行政管理工作的相當於正、副處級的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六十周歲退休。
據悉,此前縣處級女性幹部和女性高級專家與男性同齡退休也有相關政策規定,但在全國各地方執行情況不統一。此次通知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也並非「一刀切」,其中指出,上述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如本人申請,可以在年滿五十五周歲時自願退休。
對於已經辦理退休手續的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不適用通知,不予追溯。據悉,此通知已於今年3月1日起執行。
4. 行政機關工勤人員退休年齡及工齡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涵義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125號)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第一條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1]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關於明確處級領導退休年齡的函擴展閱讀
國務院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