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加拿大養老金
加拿大人退休後的收入來源多樣,主要包括四大類。首先是原工作單位發放的退休金,這類退休金多由政府或大型公司提供,發放金額通常與工作年限和個人退休時的工資水平有關,具體發放政策需遵循原工作單位的規定。
其次是加拿大政府發放的老年保障金(OSA),只要申請人年滿65歲,並且在18歲之後在加拿大居住滿10年即可領取。如果居住滿40年,可領取最大份額,大約每月500多元。不過,加拿大政府計劃將領取年齡調整至67歲。
第三類是加拿大養老金計劃(CPP),60歲以後可以申請領取,領取金額依據繳納養老金的數額而定,最高每月可達900多元。
第四類是個人儲蓄,包括RRSP和TFSA里的資金。RRSP提取時需要將提取額視為當年收入繳納所得稅,而TFSA則無需繳納。對於這四類收入,境外領取的限制各不相同。
對於第一類收入,領取政策需遵循發放單位的規定。第二類老年保障金屬於政府福利性質,只要在18歲之後在加拿大居住滿20年即可在境外領取。但目前政府正在調整OSA領取政策,具體細節請參考加拿大政府官網。
第三類加拿大養老金計劃實際上是個人工作期間存入的錢,通過政府發放,因此境外領取不應受限。第四類完全屬於個人儲蓄,不受限制。RRSP提取時需繳納所得稅,而TFSA則無需。
另外,如果退休後沒有收入、儲蓄或財產(如房產),且OSA和CPP的總和低於貧困線(約1萬加元/年),政府會發放貧困補貼,以確保收入達到貧困線。但超過OSA和CPP的部分則被視為救濟性質,領取有諸多限制,具體限制各省份不同,但通常不允許境外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