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企職工開除公職後還有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開除公職後是沒有退休金的,但單位可以酌情給予生活補助。
行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開除公職後,其社會養老保險賬戶自動被凍結作廢,恢復公職後才可繼續以前的養老金賬戶。如果是到其他類型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則要自行重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被原單位開除公職或刑滿釋放後經勞動人事部門正式批准錄用為全民、大集體職工或企業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應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工齡。屬於臨時工的,從繳費參加養老保險時計算投保的年限。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第十三條 幹部離休、退休、退職,由所在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報任免機關批准。
Ⅱ 國企職工被開除後還能享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開除公職後是沒有退休金的,但單位可以酌情給予生活補助。行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開除公職後,其社會養老保險賬戶自動被凍結作廢,恢復公職後才可繼續以前的養老金賬戶。如果是到其他類型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則要自行重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規定發給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就地安置的,由原工作單位負責,易地安置的,分別由負責管理的組織、人事和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離休、退休、退職幹部本人,可以享受與所居住地區同級幹部相同的公費醫療待遇。
第十二條 規定發給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就地安置的,由原工作單位負責,易地安置的,分別由負責管理的組織、人事和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第十三條 幹部離休、退休、退職,由所在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報任免機關批准。
Ⅲ 國企員工辭職後退休金
沒有退休險的說法。員工在職期間單位應該給員工繳納社保,社保中就包含了養老保險。在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後,累計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上者可以享受養老保險金。 1、企業辭退員工,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相應的補償也不同。第一, 無故辭退員工 ,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第二,合同到期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第三,單位經濟性裁員,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第四,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第五,試用期被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被辭退是無經濟補償的。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爛茄答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 勞動合同無效 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飢慧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二)與本單位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納宏一的, 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 續訂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 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 經濟補償標准 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條 規定,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規定執行。
Ⅳ 國企開除職工後有養老金嗎
法律分析:職工受開除處分而又未重新參加養老保險的,不能辦理退休和領取養老金;開除後又重新參加養老保險的,按新參保人員對待。屬於受開除處分並已建立個人賬戶的職工,在建立個人賬戶前的連續工齡不再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按其實際繳費年限計算,滿15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Ⅳ 國企職工被開除後還能享退休金嗎
國企職工被開除後是否還能享退休金要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如果該職工在被開除前已經繳納了足夠的社保繳費年限,那麼他/她仍然可以享受退休金待遇;
2、如果未滿足社保繳費年限要求,則無法享受退休金待遇。此外,不同地區的具體政策也可能有所不同,建議咨詢當地相關部門或專業人士以獲取更准確的信息。
退休金的立案標准:
1、年齡標准:男性一般在60歲,女性一般在50歲及以上,具體標准根據當地政策而定;
2、繳納社保時間標准:一般要求繳納社保時間滿15年及以上,具體標准也根據當地政策而定;
3、退休手續:在符合年齡和繳納社保時間標准後,需要向當地社保部門提交退休申請,並提供身份證明、社保卡、勞動合同、工資單等相關材料;
4、退休金計算標准:退休金計算標准一般是根據繳納的社保費用和繳納時間來計算的,具體計算公式和標准根據當地政策而定。
綜上所述,第一次領取退休金之前,需要先進行申請。申請提交後,需要等待社保部門的審核和處理,之後才能領取到第一筆退休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