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定額調整部分,山西省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1元【2020年方案是53元】,相對去年降低。
掛鉤調整年限部分,企退人員每滿一年增加2元,不滿10年按照10年計算。等同於10年內增加20元,超過10年的部分,每年增加2元,相對去年降低。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每滿一年增加1.1元,不滿10年按照10年計算。等同於10年內固定增加11元,超過10年的部分,每人每年增加1.1元,相對去年降低。
同樣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包含折算工齡。
掛鉤調整比例部分,企退人員、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都是按照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相對去年降低。
注意:山西此次的養老金比例增加部分的基本養老金不包括冬季取暖費用。
傾斜調整高齡部分,80周歲以上人員增加39元;75周歲至79周歲人員增加38元;70周歲至74周歲增加37元,相對去年有人高有人低,去年是70周歲上人員固定37元。
傾斜調整艱遠地區部分,一類地區增加10元,二類地區增加15元,相對去年持平。
法律依據:《山西省退休金調整細則》
第一條 調整范圍和時間
從2021年1月1日起,對 2020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第二條 調整辦法和標准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
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303元的補到3303元。
『貳』 山西省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
以下是山西省2025年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基於公開信息整理):
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體現社會公平。
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掛鉤,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不滿1年按1年算)每月增加1.0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按10年計算;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24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增發。
傾斜調整:高齡傾斜,70 - 74周歲每月再增25元,75 - 79周歲每月再增26元,80周歲及以上每月再增27元;艱苦邊遠地區傾斜,一類地區(如廣靈、天鎮等)每月增5元,二類地區(如右玉、神池等)每月增10元。
註:以上內容基於2024年政策及行業趨勢推測,最終以山西省人社廳正式文件為准。建議通過山西省人社廳官網或官方公眾號查詢最新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