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處級女幹部退休年齡延長是法定的嗎
法律分析:關於處級女幹部退休年齡延長是法定的。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中的正、副縣處級及相應職務層次的女幹部,事業單位中擔任黨務、行政管理工作的相當於正、副處級的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六十周歲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規定, 一、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中的正、副縣處級及相應職務層次的女幹部,事業單位中擔任黨務、行政管理工作的相當於正、副處級的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員年滿六十周歲退休。二、上述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如本人申請,可以在年滿五十五周歲時自願退休。三、年滿六十周歲的少數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需要延長退休年齡的,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關於高級專家退(離)休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對黨政領導幹部年齡都進行了初步規定。黨政領導職務每個任期為五年,在任期內應當保持穩定;除達到退休年齡、健康原因、辭職或罷免等情況者,應當任滿一個任期。國家級領導幹部一般沒有明確的退休年齡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明確規定了黨政領導職務每個任期為五年。黨政領導幹部在同一職位上連續任職達到兩個任期,不再推薦、提名或者任命擔任同一職務;黨政領導幹部擔任同一層次職務累計達到十五年的,不再推薦、提名或者任命擔任規定范圍內的同一層次領導職務。該文件同時還規定,黨政領導在任期內應當保持穩定。除達到退休年齡健康原因、辭職或罷免等情況者,應當任滿一個任期。
㈡ 國企女幹部可以60歲退休嗎
法律分析:只有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在六十歲退休:
一、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中的正、副縣處級及相應職務層次的女幹部,事業單位中擔任黨務、行政管理工作的相當於正、副處級的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六十周歲退休。
二、上述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如本人申請,可以在年滿五十五周歲時自願退休。
法律依據:《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
一、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中的正、副縣處級及相應職務層次的女幹部,事業單位中擔任黨務、行政管理工作的相當於正、副處級的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六十周歲退休。
二、上述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如本人申請,可以在年滿五十五周歲時自願退休。
三、年滿六十周歲的少數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需要延長退休年齡的,仍按照《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國發〔1983〕141號)、《人事部關於高級專家退(離)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人退發〔1990〕5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凡已辦理退休手續的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不適用本通知,不予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