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雲南省公務員中人退休養老金怎麼還不到位
養老金並軌制度實施後,公務員退休標准跟之前養老金雙軌制下有沒有不一樣的地方?公務員退休計發將實施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設立過渡性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如何計發。 按照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費率,單位繳費20%入社會統籌,個人繳費8%入個人賬戶,這也就是意味著今後機關事業工作人員要繳納個人工資的8%為未來養老存錢,作為他們的僱主—各級財政以及學校、醫院、科研院所等需按月向養老基金繳納20%的社會統籌。我們知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要繳納個人工資的8%購買養老保險,那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標准有何變化? 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 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本決定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