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非深戶,已到退休年齡,社保未交夠15年,能一次性補交么
非深戶到了法定退休年齡還沒交滿15年社保,有下述幾種處理方式可以達到領取退休金的條件:
一、申請延繳:如果符合延交社保的條件,就可以繼續繳納社保直至滿15年後再申請按月領取退休金。在深圳,非深戶只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就可以申請延繳:
1、廣東省內非深戶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最後參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有連續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5年的,可以申請在深圳延繳。
2、廣東省外戶籍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最後參保地是深圳、且在廣東省累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年限滿10年的,可以申請在深圳延繳。
二、一次性躉繳:一次性躉繳,顧名思義,就是一次性付清所有養老保險費的意思。也就是說在社會保險法實施前(2011年7月)參保的,當按照規定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一次性躉繳。此外,對於廣東省內戶籍(含深戶)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請一次性躉繳:
1、1998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參加企業員工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0年以上、並且延期繼續按月繳費時間滿1年;
2、男性年滿65周歲、女性年滿60周歲。
② 職工到退休年齡社保沒有交夠,企業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嗎
職工到退休年齡,社保沒有交夠,企業不能以此為由終止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企業應該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如果企業未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社保費,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賠償職工的損失。具體來說,如果職工到退休年齡,其社保沒交夠,企業仍未盡到義務而終止勞動合同,將面臨被追究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此外,即使該職工已經達到退休年齡,他仍然享有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權益,如年假、調休、節假日等。因此,企業不得以不交足社保為由終止該職工的勞動合同。
如果企業已經解散了,職工還能追回未繳納的社保嗎?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者未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單位或個人,應當繳納欠費金額和滯納金,並按照規定進行補繳。職工可以向社保局提出申請,要求追回其未繳納的社保費。
企業不得以社保未交夠為由終止職工的勞動合同。同時,企業應該及時為職工繳納社保費,履行社會責任,避免違法風險。職工也應該了解自己的權益,維護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六條 用人單位不得以沒有勞動合同、達到退休年齡、無法勝任工作等理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