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務員退休後被判刑刑滿後的工資,養老問題(文件號)
關於退休人抄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襲待遇問題的復函
勞社廳函〔20001] 44號
2001年3月8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
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 2001)5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01年3月8日
主題詞:勞動 養老保險 函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㈡ 退休後被判刑還有退休金嗎
服刑期間停止發放退休金,刑期結束恢復退休金的領取,領取金額按服刑前的金額計算。
㈢ 關於公民犯罪後能否享受社保待遇
公民犯罪後不能享受社保待遇。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按照規定:「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
在職人員違法犯罪被依法判刑,從刑期開始之日起,便已失去享受按規定應被剝奪的公民權利。一般用人單位對被判刑的在職人員將按有關獎懲的規定,作出開除的決定。
因此,其被開除後已失去在職人員的身份,不能再享受在職人員的勞動保險待遇,包括退休待遇。即使刑滿釋放後,也不存在補辦退休的問題。
如其被判刑前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那麼,自其刑期開始之日,社會保險統辦機構即應終止其養老保險關系。此前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或親屬。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規定:退休、退職人員因為違法亂紀被判刑的時候,在服刑期間應該停止享受各項退休、退職待遇,並且收回其退休、退職證件。
服刑期滿恢復政治權利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養老金的單位酌情處理。而《關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退休人員退休待遇問題的復函》中則進一步明確規定:「為了不影響宣告有期徒刑緩刑的退休職工的生活,退休職工在宣告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剝奪政治權利的,可以繼續享有原退休待遇。」
㈣ 已退休,判了緩刑,對退休工資有影響嗎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版工資待遇處權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五)、(六)款規定,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
㈤ 2023退休後被判緩刑人員最新規定
退休後被判緩刑人員2023年最新規定如下:
1、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服刑期間不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刑滿釋放後,按服刑前原有退休待遇,恢復享受養老金的權利,參加調整。
2、被判處拘役或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緩期執行的,拘役或緩刑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但不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
3、對於退休時犯罪被判處刑罰的,應當按規定取消其基本養老金待遇。
4、對於退休人員觸犯刑律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宣告緩期執行的同時,取消其基本養老金待遇。
5、無論服刑是在基本養老保險統籌之前還是之後,服刑期間都不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的調整。
6、退休人員被判刑後,在服刑期間死亡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余額部分的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其他相應待遇。
7、退休人員被判刑後,勞動教養期間所獲得的基本養老金待遇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退休人員被判刑最長可達10年,且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農村戶口辦理退休的流程如下:
1、准備材料:農村戶口所需的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簿、工作單位的退休證明、社保卡等;
2、辦理退休手續:拿著准備好的材料和相關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局辦理退休手續;
3、填寫申請表:填寫退休申請表,提交所需材料;
4、審核申請:工作人員會審核申請材料是否齊全、真實有效,如有問題會及時通知;
5、簽訂退休協議:審核通過後,需要簽訂退休協議,並繳納相關費用;
6、領取退休證:簽訂退休協議後,工作人員會頒發退休證,並告知相關待遇和領取方式。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的政策規定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的辦理流程和要求需要根據當地政策來進行辦理。農村戶口退休待遇的計算方法和城鎮不同,也需要根據當地政策規定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㈥ 已退休,判了緩刑,對退休工資有影響嗎
退休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
2011年7月1日施行的《社會保險法》對就問題未作出具體規定,但原勞動和社保保障部辦公廳2001年3月8日發布的《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規定:
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退休公務員,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的服刑期滿也可以享受退休費。
根據人事部對《關於對離退休的國家公務員所犯錯誤如何追究其政紀責任的函》的復函(人函[2001]27號),的規定,退休的公務員在任職期間或退休後觸犯刑律,並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自判處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費和其它退休待遇。
據此規定,國家公務員無論是在螞旦譽退休前還是在退休後犯罪,只要判處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服刑期滿也不能再享受退休費,文件規定的是取消退休費和其他待遇而不是停發退休費及其他待遇。
但是2007年6月1日實施的國務院《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52條規定,對已退休人員,不給予處分,降低或者取消相應待遇。因此退休公務員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服刑期滿還是可以享受退休費的。
另按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
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悶段。
法律依據:
國務院《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五十二條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處分決定機關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退休的,不再給予處分;但是,依法應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降低或者取消遲畝其享受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