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4年企業退休金怎麼計算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規定退休年齡為止。參保人員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從1995年起(這個是我省的,其它省可能不是1995年)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參保人員當年繳費工資指數為本人當年繳費工資額與當年全省職工平均
工資的比值。計算公式為: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
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系數
當地建立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之前參加工作的人員,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Ⅱ 14年10月以後退休工資
1. 1954年至1979年,我國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待遇遵循《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根據勞動部《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工人在退職養老時,可從勞動保險基金中按月獲得養老補助費。具體標准為:若工齡在5年至10年之間,補助本人工資的50%;若工齡在10年至15年之間,補助本人工資的60%;若工齡在15年及以上,補助本人工資的70%。該補助直至死亡停止支付。
2.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若累計繳費滿十五年,則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若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可以選擇繼續繳費至滿十五年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的數額取決於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以及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多個因素。
Ⅲ 今年38歲已交徐州社保14年退休後每月可以領多少工資
目前政策,退休以後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老金組成(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參加工作的,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計算方法如下:
一、基礎養老金=(參保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因為,目前不知道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額和你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繳費年限,以及養老金個人賬戶上的儲存額,所以無法准確計算退休時能拿多少養老金。
(註:
①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②養老保險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人員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稱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它是由參保人每年的繳費基數除以當地上年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得出繳費當年的繳費工資指數,如此每年計算一次,到退休時,把每年的繳費工資指數相加,然後再除以實際繳費年限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