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5年對2024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7月底前發放到位。調整辦法分三部分疊加。
一是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體現公平普惠。
二是掛鉤調整,包含兩方面。繳費年限掛鉤為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算)每月增加0.6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按10年計算,最低增加6元;養老金水平掛鉤是按本人2024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53%增加。
三是傾斜調整,針對不同群體。高齡群體中,70 - 74周歲加17元/月,75 - 79周歲加18元/月,80周歲及以上加19元/月(年齡計算以2024年12月31日為准);艱苦邊遠地區中,一類地區加3元/月,二類地區加7元/月;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養老金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資金從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不足部分由政府統籌安排,確保按時發放。例如退休人員A,繳費年限30年,2024年12月養老金3000元,72周歲,定額調整增加30元,掛鉤調整增加33.9元,傾斜調整增加17元,合計每月增加8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