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工人退休年齡
法律分析:建築工人退休年齡標准:(一)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二)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三)連續工齡滿十年,有醫院證明失去勞動能力的,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