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鐵14局是什麼級別的單位
中國鐵建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是經國家建設部核準的具有綜合施工能力的鐵路特級施工總承包企業。
主要承擔鐵路、公路、市政、房屋建築、水利水電、橋梁、隧道、機場、碼頭、地鐵、城市輕軌等各類總承包和專業承包項目。
中鐵十四局在全國各地都有分公司,2004年集團公司開始步入建築業的高端市場,投資了多項BT、BOT、BOO項目,項目代建業務和房地產開發規模不斷擴大,資本經營業務呈現良好的發展態勢,目前,集團公司在建工程總量近400億元。
集團公司積極開拓海外建築市場,目前已成功進入阿富汗、阿爾及利亞、印度、尼日等國家,承建工程總量已達100億人民幣以上。
(1)中鐵14局退休金多少擴展閱讀
集團現有員工14000多人,其中技術人員5000多人,占職工總數的35%,具有高級職稱的563人,中級職稱人員2800人;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的近700人,其中有100多人被評為全國及省部級優秀項目經理。
中國鐵建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堅持以「誠信、合作、創新、卓越」為經營宗旨,竭誠為國內外用戶提供優質的建築產品和最佳的服務。
中鐵十四局集團堅持以"誠信、合作、創新、卓越"為經營宗旨,竭誠為國內外用戶提供優質的建築產品和最佳的服務。
B. 中鐵十四局待遇
技術員工資待遇3000元/月左右
實際支付與工作地點,工齡,工作經驗,學歷,業績,獎金,提成,扣錢和其它因素有關
C. 你好,我父親以前在中鐵四局二公司工作了14年,後面幾年繳納過養老保
能,需要轉移之後累計繳費年限。
異地轉移社保的流程:
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D. 本人78年到1992年在湖北中鐵十四局鐵路工人,後辭職下海,明年退休,如何辦理手續請高手支招。
僅憑之前鐵路工人條件不可以辦理退休。
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找到之前的檔案資料,向戶籍所在地人社局申請視同繳費年限認定。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國務院
《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
國發[1995]6號
附件二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實施辦法之二
一、基木養老保險費用的籌集
(二)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稱為「繳費年限」。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 年限。
E. 中鐵14局的介紹
中鐵14局單位很好,在濟南,有五險一金待遇,可能近期招進的都要分到分版公司的,我希權望你先進哪個公司都行,各分公司薪水不一,一切是人為的,關繫到了調換哪裡是你說了算呀?願你努力吧,能挑起大梁總公司懂事向你招手OK +分
F. 中鐵十四局集團對比有高級技師職稱的退休待遇有什麼哪方面補貼
如果在單位退休,而且單位也聘用你的高級技師崗位,到退休的次年,把證書送到單位人事部門,他們會給你的材料送到社保中心,辦理津貼事情,以後每月會有六百元左右的補貼。各地規定不一樣。
G. 中鐵十四局工資待遇,剛剛去的畢業生
工資抄1500左右吧 待遇好一些 當時這種公司沒有固定的地方 你需要跟著工程到處跑 三年之後工資就漲上去了 不要太在意開始的工資 人家給你個1w的工資 你能把任務完整的坐下來嗎??這東西剛開始別太在意
H. 現在中鐵14局最高領導
集團領導襲
姓名:張挺軍
職務:董事長、黨委書記
姓名:吳言坤
職務:總經理
姓名:楊有詩
職務:山東省政協委員
姓名:劉慶民
職務:黨委副書記
姓名:王國棟
職務: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姓名:王子貴
職務:工會主席
姓名:王紅衛
職務:副總經理
姓名:周長進
職務:副總經理
姓名:姜偉
職務:副總經理
姓名:王煥
職務:副總經理、總工程師
姓名:郭洪偉
職務:副總經理、總會計師
姓名:孟繁亞
職務:副總經理
姓名:薛峰
職務:副總經理
姓名:陳保京
職務:黨委副書記
姓名:張海舟
職務:副總經理
姓名:曹希彬
職務:副總經理
姓名:鄭修傑
職務:副總經理
I. 請問中鐵14局的辭職的,辭職困難嗎,一般交多少違約金呢
辭職就是自己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會者不難,按下面說的做,沒錯。
下面是正確解除.勞動合同的全套辦法,包括用人單位應該給你什麼,可能會發生損害.你權益的事及處理辦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如果用人單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單位給你正式書面通知(加蓋印章),否則用人單位到時說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說不清楚了。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和第38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你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並由用人單位批准。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那麼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就不會出現由你承擔《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的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僅無需提前30天,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要求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合法權益,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只要沒有《勞動合同法》第25條的內容,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都是不合法的。
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後,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你就有口難辯了。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並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在工作的最後一天.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內容最好明確以下內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該原因最好寫明,便於以後舉證。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權益,則可以寫個人原因),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請公司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於某年某月某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請於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並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於某年某月某日(最後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單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交接清單,這些都是權益受侵害時.你依法辦理了交接的重要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視為無需交接。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特別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找到後,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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