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務員退休當年,第十三個月工資如何發放
如果公務員退休的當年。沒有滿一年的話,那麼第13個月工資是沒有的。因為公務員的13個月工資是必須要有滿勤,而且績效考核達標才能夠給的,如果當年推銷沒有滿一年績效考核,是不達標的,所以沒有13個月工資。
⑵ 退休當年十三月工資如何發放
法律分析: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公務員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制度,即「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在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准為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都退休了,也不參加考核,沒有考核結果,自然不會有第13個月工資,這是政策規定。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九條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⑶ 公務員退休當年,第十三個月工資如何發放
公務員的第13月工資是根據當年的考核結果來發放的,如果退休,當年有年度考核就可以領到第13月工資,考核是稱職以上。
⑷ 公務員當年退休13個月工資如何人發放
但必須按照規抄定程序重新審核確認:「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保險政策。市政府將根據國家,一律納入歸並津貼補貼范圍、稱職的。」
(2)第七十八條規定、另行制訂獎勵性補貼管理辦法;市政府根據工作績效向少數做出突出貢獻的公務員發放的獎勵性補貼暫時予以保留,都會發放、福利。如果只發放一半、「第十三個月工資」一般稱為「年底雙薪」1、省有關文件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四款、凡屬各單位定期或普遍向公務員發放的獎勵性補貼。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可以到有關的公務員主管部門申訴、福利、保險待遇。」
3,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而不是只發放一半。
2;而按照考核結果發放的一般稱為「年終獎」,要求補發另外一半,無論考核結果如何、公務員第13個月的工資是全額發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