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親是四川達州退休教師,前幾天病故土葬,能領取撫恤金喪葬費嗎
除國家規定的少數民族地區國家公職人員包括企事業單位和公務員病亡土葬可以領取喪葬費和一切撫恤金補貼外,漢族地區國家公職人員包括企事業單位和公務員病亡必須火葬後領取喪葬費,撫恤金及各類補貼,當然必須出據醫院死亡證明書,火化證明書,公安派出所出據戶籍注銷證明,這三類證明拿到社區呈報省市縣級社保局審核好後大概半年左右死者的夫妻或者子女親戚去領取各類喪葬補貼費,如果土葬一切補貼全免,事業單位公務員喪葬費各類補貼大概10多萬元,國家企業喪葬費要少一點,土葬一分錢都拿不到,這是國家硬性規定,指的是國家公職人員,不包括私人和個本經營微型企事業單位人員,可咨詢省市縣級社保局。
據我所知,你父親去世土葬,也就是沒火化,在2002年以前是沒有任何費用的,那時國家推行強制火化。2002年以後去世火化了的,有10個月的喪葬費及20個月的撫恤金,沒火化的,沒有喪葬費,只有20個月撫恤金,這些費用是以他生前基本工資為標准。另你父親去世,如你母親未買社保,還有他的子女未滿18周歲或已滿18周歲但仍在讀大學的可申請遺屬困難生活補助。要領取這些費用,你要向學校經辦人員提供你父親死亡社區證明,墓碑照片,派出所銷戶證明,遺屬困難生活補助申請等資料。
2. 少數民族老人補助退休有沒有有了
回答你的簡單提問如下:
對於少數民族老人退休補助來講,各地區的對少數民族老人的相關優撫政策與規定各不相同,建議你到當地政府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相關咨詢。
3. 四川少數民族縣社保退休政策
川人社辦發〔2015〕94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近期,各地反映企業離退休人員享受少數民族地區增發養老金待遇的問題較為突出。經研究,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經省政府批准,興文縣、宣漢縣、敘永縣、古藺縣、筠連縣、珙縣、屏山縣、滎經縣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地區待遇,並從省政府同意其享受少數民族地區待遇之月起,享受我省有關少數民族地區增發養老金待遇。上述享受少數民族地區待遇縣涉及此問題的參保人員,其享受少數民族地區增發養老金待遇的條件、標准,按照《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漢源寶興兩縣企業退休人員享受少數民族地區增發養老金待遇的函》(川勞社函〔2009〕505號)執行。二、從2015年起,今後省政府新批准享受少數民族地區待遇縣的參保人員其享受少數民族地區增發養老金待遇,按本通知辦理,不再另行發文。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拓展資料】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7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掛鉤。
一是以本人2018年12月經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
二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1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統一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7%。
(三)適度傾斜。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月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周歲且不滿80周歲的人員,增加35元;
(2)滿80周歲且不滿90周歲的人員,增加65元;
(3)滿9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增加105元。
本次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
2.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一類至六類地區每月分別增加10、20、30、40、60、8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4. 退休證上面的民族寫錯了怎麼辦有什麼影響沒
你好!像您說的這種情況,應該沒什麼影響,現在少數民族的待遇也不像以前那麼高了,原因是:現在國家越來越強大了,生活越來越富裕了,漢族和少數民族的生活都是一樣的,每天的生活條件都和以前過年的生活條件一樣。
另外,退休金不管是少數民族還是漢族都是一樣的,沒有什麼特殊待遇,所以退休證上面的民族寫錯了,對你的待遇也沒什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