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怎麼算出來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養老金和退休金的區別在於
一、概念不同
1、退休金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2、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二、資金渠道不同
1、退休金一般都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不含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費。
2、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統稱為養老金。
三、繳費方式不同
1、退休金由單體或企業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繳費即可享受。
2、社會養老保險費用一般由參保人員的單位代扣代繳,一部分交給國家,一部分存入個人賬戶。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往往遵循統一的繳費准則。
四、領取方式不同
1、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職工退休後一次支付退休金,企業支付退休金後對職工退休退職無任何給付義務,後者指在職工退休後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2、社會養老保險金由政府部門機構統一發放,養老金的領取問題方面,對每個社會成員有統一的養老金領取規則,以重慶地區1996年後參加工作的人員為例,其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為社會統籌,即單位繳18%那部分匯入社會養老金的大池子里;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是個人繳8%的那部分的累積。它所提供的養老金往往是最為基礎性的保障,只能解決最為基本的溫飽問題。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退休金對於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來說是很重要的,退休金的標準是要結合著很多種因素來進行計算的,而且各個地方的退休金差異不同,可能退休金的標准也是會不一樣的,所以,退休金是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計算,而且退休金還可分為一 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兩種。
㈡ 2025後退休的事業編退休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十年過渡期在2024年結束。結束前的過渡期採取的是新老辦法一起計算。㈢ 事業單位提前退休工資標準是什麼
事業單位提前退休工資標准具體如下:
當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達到20年時,按照本人標准工資的75%發放;
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滿15年不滿20年,則按照本人標准工資的70%發放;
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則按照本人標准工資的60%發放。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工資計發方式基於其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如下:
工作年限達到35年,則退休工資按90%比例計發;
工作年限在30年到35年之間,退休工資按85%比例計發;
工作年限在20年到30年之間,則退休工資按80%比例計發;
工作年限在10年到20年之間,則退休工資按70%比例計發。
若為獨生子女,則退休工資增加5%。對於工作年限達到35年的人員,退休工資按95%比例計發,且職務補貼、生活補貼、保留補貼不予扣除。同時,醫療保險等費用不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