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青島最新女性退休政策
關於女性退休年齡的具體規定:
1、女性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3、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或者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法律依據:關於女性退休年齡的具體規定:
1、女性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3、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或者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