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退休金計算實例
新的退休規定:1、基本工資工人按照工人資格定:10年工齡2000元,15年工齡2300元,20年工齡2500元,25年工齡2800元,30年工齡3000元,40年工齡3500。(隨國民經濟增長)2、工齡工資(含工齡):每年30元,隨著工齡增長。工齡工資的實行這不僅是對老工人的照顧問題,更重要的是鼓勵終身從是工人,有利於工人隊伍的建設和工人隊伍的穩定。3、工作工資:補貼按照實際按勞取酬原則;主要是鼓勵工人多幹活,特別是年輕工人精力充沛,他們多勞動多生產,並得到應有的報酬,不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對他們的鼓勵。4、績效工資:月份和年獎金(取代職稱工資)。這部分獎金,只能占工資的10%左右。大家推薦競比實績,每年年獎金,不終身制。5、特優津貼:全體工人公認的特別優秀工人,無名額限制,縣市以上部門高標准考核認定。6、工人的退休金:按工齡,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類推工齡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參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參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齡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級工,中級工,還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務員也要不分職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樣。三年以內執行完成。7、養老保險:一般要交滿15年,到退休的時候才能終生享受養老金,所以想拿養老金的人請務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開始交。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Ⅱ 公務員中人退休金新政策
國務院於2014年10月1日實施了一項重要的改革政策,即《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這項改革旨在統一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的養老制度,確保公平性與可持續性。
根據《決定》,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需要按照工資的20%和8%分別繳納單位和個人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而個人繳費比例則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值得注意的是,個人繳納的部分由單位代扣。此外,《決定》還指出,個人繳費工資如果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則超出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若低於平均工資的60%,則以60%作為繳費基數。這一規定被稱為「300%封頂、60%托底」,旨在平衡不同收入水平工作人員的負擔。
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金計算方式也發生了變化。基礎養老金月標准將依據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來確定,每滿一年發給1%。這標志著公務員退休金制度與企業職工制度實現了並軌。
《決定》還強調,個人賬戶由本人繳費形成,其儲存額專門用於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且免徵利息稅。若參保人員不幸去世,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通過這一改革,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繳費和發放機制實現了與企業職工的統一,結束了以往完全依賴財政的情況。新的機制要求單位、個人和政府共同承擔養老責任,形成多渠道籌資的新模式。
Ⅲ 公務員(中人)退休費怎麼算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