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遲一年辦退休可以補工資嗎
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問題!晚辦理退休一年,退休金沒有補發的,根據調查,延遲辦理退休手續的職工工資可以補發。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工資。延遲辦理退休手續的職工,其養老金從辦理退休手續之時起計算,辦理手續前的養老金不再補發。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第七十八條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改正;職工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規定,按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② 退休晚辦一年還能補發工資嗎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是不予補發的。原因:因為勞動者本身原因延遲辦理退休一年,基本養老金是不予補發的,從批准退休的次月起發放。職工延遲辦理退休一年,繳費年限還是計算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止,個人賬戶繼續記載,按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的規定計算基本養老金,如延遲期間基本養老金有調整的,按照規定調整,不再補發。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③ 退休手續晚辦了一年
忘記辦理退休晚了一年怎麼辦?下文就隨我來簡單的了解一下吧。
退休年齡到了沒有注意,多交了一年社保。我應是17年8月到退休年齡,但現在過了快一年了,才辦手續,去年的工資能給補嗎?
一是立即辦理退休,退回多繳納年限的養老保險。這種情況,個人還是有損失的,多繳納了一年,少領了一年的養老金。當然這還有個責任劃分的問題,如果是用人單位的責任,這個多繳納的部分,應該由用人單位協助來辦理;如果屬於社保部門的責任,那除了退還多繳的養老保險費用外,還應當補發一年的養老金;
二是立即辦理退休,多繳部分多算一年的繳費年限。按照實際繳納年限來辦理退休,這樣由於延遲了一年辦理退休,社平工資比上一年的要高幾個百分點,可以增加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多交了一年,個人賬戶資金也會相對較高;今後涉及到調整養老金時,多一年也是可以掛鉤的。但是這種方法是否可行,需要到當地社保部門進行咨詢。
總之,沒有注意退休年齡已到,導致多繳一年養老保險的情況,是客觀存在的,特別是農村地區更為突出,除了個人需要引起重視外,作為用人單位、社保部門都應注意為參保人把好關,實事求是地來處理好這類問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