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務員提前退休待遇
對於提前退休的公務員,其退休待遇是不變的。提前退休公務員的退休待遇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住房、醫療等其它福利待遇。其計發辦法為:1、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按一定比例計發,基礎工資、工具工資均按原工資的100%計發。2、地區津貼: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可享受原單位所在地同職級在職人員的地區津貼。3、物價、生活補貼和各項福利待遇。4、醫療和傷殘保險待遇: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可繼續享受同職級在職國家公務員的醫療待遇,保證退休公務員有病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對因公(工)致殘的退休公務員,除發給基本退休金外,另發給因公傷殘保險金。其中對生活不能自理、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公務員提前退休,不僅僅可以使得退休人員提供恢復了自由,不用再上班。對於公務員隊伍也是一件好事情,可以藉此機會,補充一些年輕的工作人員加入。在公務員的工作當中,有一些崗位是中老年人不能從事的,這時提前退休可以空出相應的編制,然後讓新人加入到其中二、公務員提前退休的壞處經濟上有一定的損失。公務員提前退休在工資待遇上會有一定的損失。因為在退休之後,工資在現有的基礎之上,是有一定的比例的扣減的,因此會少拿不少的工資。心理的失衡是最大的問題。很多人習慣在體制內工作,如果提前退休,會對於自己的身份有一個較大的改變,從而會出現心理失衡的情況,導致一下子十分難以適應。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② 公務員提前退休政策及工資
法律分析:我國的公務員退休制度既是國家公務員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其退休金的計發辦法是: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按一定比例計發,基礎工資、工具工資均按原工資的100%計發。 而提前退休,則是公務員達到一般退休年齡以前,符合規定的提前退休條件時,可以自願申請退出工作崗位,並享受相應的退休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九十三條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條 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③ 公務員提前退休與正常退休金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