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私營企業員工到退休年齡可以不退休嗎
可以啊,社保求之不得,有一個月不退他省一個月退休金,何樂而不為。
不過你就是不退休,因為你已經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單位給你再也繳納不上社保了。
你何時想退了,自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發放養老金,以前的不補發。
⑵ 職工已達到退休年齡卻不願辦理退休手續怎麼辦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卻不願意退休,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終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管勞動合同是否到期,勞動合同都終止了。
達到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不應當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的情形,但是沒有包含達到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這種情形,且根據法理,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理應退休,且開始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沒有理由支付賠償金。
(2)企業員工到了退休年齡不想退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勞動部門辦理企業職工退休的相關規定:
1、企業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即男(包括幹部)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企業應按照國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已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辦理時間。
2、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6條的規定,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退休後的賠償問題,應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
3、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不同於勞動者的工資,它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出工作崗位後,所享受的一種社會保障待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發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企業必須及時、足額發到退休人員手中,企業主管部門不得擠占、挪用或延緩發放。
⑶ 到達退休年齡還可以繼續上班嗎
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等規定,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勞動關系自動解除。所以,不論是否辦理退休手續,均不再是該單位職工,單位不再支付工資。若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同意繼續上班,則職工與單位屬於勞務關系,不屬於勞動關系。而勞務關系時,用工單位不需要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便依法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原勞動合同因為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自動終止。單位返聘員工的,這時員工與單位之間關系的性質便從原來的勞動關系轉變成了民事勞務關系。單位聘用達到退休年齡的普通工人也可以稱之為返聘。
返聘的相關規定
返聘即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聘用離退休人員不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8條執行。譽核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
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而經此延伸出的職工退休制度則是我國勞動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如今退而不休的現象逐漸增多,勞動者達到法定年齡退休後,被返聘到原單位或其他單位繼續工作,此即是現階段我國普遍存在的退休返聘。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數則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薯虛棚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⑷ 50歲企業職工不想退休怎麼辦
按照相應的法律規定,男方在60周歲女方在50多歲的時候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了,如果到了退休年齡的時候卻不想辦理退休,那麼所涉及到辦法是怎樣規定的?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⑸ 企業為啥不願意給員工辦退休
您好親,企業不願意給員工辦退休原因如下:1、國有企業職工到了退休年齡,不想辦理退休的原因分析。一不辦理退休導致收入減少。二是辦理退休後不能返聘。2、民營企業職工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的人員,不願意辦理退休的原因分析。第一,單位辦理退休和個體辦理退休,受理機構是不一樣的。
⑹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公司可以辭退嗎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應該辦理退休,從法律上講,達到退休年齡就不屬於單位的職工了,不需要辦理辭退手續,也沒有任何補償,如果符合退休條件,單位應該協助辦理退休,無需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實際上對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是不存在辭退的問題,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達到正常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那麼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是可以自動解除勞動合同的,所以說企業和員工雙方均不承擔任何的責任,那麼是屬於法定自動解除勞動合同的范疇之內。
這種情況下,作為企業單位自然而然是不需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了,那麼作為員工來講,也是無法享受到經濟補償待遇,同時也是無法領取到失業金的待遇,因為不具備條件,那麼作為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員工,那麼只要是自己符合法定的退休條件,都應當依法由原來的工作單位正常的去申請辦理退休,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待遇。
所以說養老金的待遇是自己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後應得的相關待遇,並且這個養老金的待遇是可以領取終身的,所以這個時候企業單位和我們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也是沒有太大的影響,因為畢竟自己離開企業單位失去了穩定的工資性的收入,但同時社保部門就給予發放相應的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是不存在任何的問題了。
那麼我們在打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時候,如果自己不具備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15年的規定,那麼就不能夠辦理退休了,但是這個時候企業單位是有權利不再繼續聘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因為本身勞動合同關系已經自動解除,所以說它是有權利,不信用這樣的員工了,所以說作為員工來講,如果說在企業不聘用的前提下只能夠自己去交納基本養老保險。
我們可以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來繳納自己的基本養老保險,比方說你距離法定的累計繳費年限15年,還相差將近三年的時間,那麼這三年就可以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來進行參保交費。然後最終也可以正常地去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因為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來參保和我們按照企業在職職工的形式,參保交費所獲得的這個養老金的累計繳費年限,都是可以相互累積計算的,是沒有任何的區別。
如果說我們已經到達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並且具備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那麼作為企業單位來講,必須有責任和有義務來,正常的給自己的員工去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因為自己的員工社保關系保留在工作單位所以說工作單位的社保專員必須要嚴格的依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正常的為員工去申請辦理退休,讓員工可以依法享受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待遇,那麼並且不得,延遲辦理退休金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