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到退休時公司欠以前未交的社保怎麼辦
對你說的這種情況,如果是退休的時候,公司還欠你的保險以及這種情況,你可以要求單位給你補交,如他們補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② 退休前公司將社保個人應繳的全交了,但公司應繳的有幾年未交,辦退休時退休工資會受影響嗎
當然有影響,繳費年限是計算基本養老金的主要因素之一,計算到月,少繳納一個月都不同。
當前,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是指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給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指數×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平均繳費指數=各年度繳費指數/繳費年限;
繳費工資指數=當年繳費工資/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指根據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不是指某個退休人員實際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數(因為在退休時無法預計),而是根據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測算出來的一個假定的指標。
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
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國發[2005]38號文件實施後退休的參保人員屬於「中人」。由於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發放辦法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具體制定的辦法執行。
以四川省為例: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計算系數)。
③ 企業如果沒有及時為在職員工交社保會影響到早已退休多年的老職工養老金正常發放嗎
應該是沒有影響,因為現在你領養老金不是從企業領,而是從社保領了。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並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停止繳納養老保險費;如員工不滿繳費年限,可申請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積累額和一次性生活費。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實施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員工達到退休年齡並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停止繳納養老保險費。未及時辦理退休的,除經市(區)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延期退休人員外,市社保機構停止收繳養老保險費;已繳費的,其繳費本金按原繳費比例分別退還企業和本人。市社保機構對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退休人員,在受理申請後的30個工作日內按受理當月的規定核定養老保險待遇,並從受理的下月開始計發,受理以前的不予補付。員工經市(區)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延期退休的,延期退休期間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不計算繳費年限,不納入繳費指數的計算;個人繳費部分計入個人賬戶,單位繳費部分計入共濟基金。
在補交社會保險方面,一是由單位申請補交:自申請之日起2年內應繳而未繳的時段。二是由個人申請補交(本市戶籍人員):戶籍遷入本市且當時沒有達到國家的法定退休年齡的,遷入後因各種原因未繳的時段。若員工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但不滿繳費年限的,可以申請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積累額和一次性生活費,終結在本市的養老保險關系。本市戶籍員工的一次性生活費標准為繳費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非本市戶籍員工的一次性生活費標准為繳費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退休時本市月最低工資。
⑤ 企業未及時給員工繳納社保,員工退休時企業再不交可以嗎
再不交的,你可以主張讓用人單位支付因為沒有繳納保險給你造成的損失。
⑥ 員工到了退休年齡,但是以前沒交過社保,公司要給她交嗎
那就不用繳納了,到了退休年齡以後,並且原來也沒有繳納過社保,就不能繳納了。您可以關注智點道社保微信公眾號了解社保最新政策信息。
⑦ 單位未繳養老保險員工到退休年齡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時,社保繳費機構明確無法補繳,導致員工無法正常辦理退休手續的,員工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同時,依據江蘇省高院、省仲裁委《關於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二)》 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請求用人單位賠償養老保險待遇損失。
且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實不能補繳或者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自該用人單位依法應當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之日起,如果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未滿十五年。
用人單位應按照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當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一次性支付勞動者養老保險待遇賠償。如果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
用人單位應按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以當地最低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為繳費基準,並按其應當繳費年限確定養老金數額,按月支付勞動者養老保險待遇,並隨當地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調整而調整。」
因此,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時,社保繳費機構明確無法補繳,導致員工無法正常辦理退休手續的,員工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要求用人單位按照上述規定的標准賠償損失。
(7)員工退休前未交社保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⑧ 到了退休年齡,社保沒交滿,單位還會再給我交嗎
你的問題有點復雜
一樓提到的15年,是指男性到60周歲可以退休時,正好交完15年,即可拿退休金,但是如果交完15年後,只有50周歲,對不起,還要再交十年,至六十周歲。
因為你的農村戶口,所以必須由單位出面交,如果你能在單位工作直到退休六十歲,那麼拿退休金沒有問題的,如果未到退休年齡,與單位關系斷掉,自己是無法獨立再交社保的,那麼到退休年紀後,可能就拿不到退休金的。總之因為你的戶口的原因,社會保險是自己無法交納的,但是如果在退休前,一直都有單位給你交保險,就能拿到退休金的。
你指的檔案,說得不清,所以我也不知道指的是什麼。如果是指人事檔案,單位會給你做的,你進單位的時候,應該交過有關的個人信息材料
⑨ 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現在員工已經到退休年齡了,補繳不了社保了,勞動者可要求賠償嗎
可以。抄
1先收集證據證明你與公司的勞動關系。譬如工資流水,工作成果,會議記錄,人證。
2可以請社保局幫你協助核算,需要賠償的具體金額。
3帶證據,全部一式三份,上交兩份,自留一份,去當地勞動爭議院上交申請。
4申請書格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