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了違法判刑,退休工資還內能拿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國家依照法律法規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退休制度是規定職工在年老或因病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生產或崗位後養老的條件、待遇等事項的制度。國家勞動總局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規定:退休、退職人員因為違犯法紀被判處徒刑的時候,在服刑期間應該停止享受各項退休、退職待遇,並且收回其退休、退職證件。服刑期滿恢復政治權利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養老金的單位酌情處理。勞動保障部辦公廳所發的勞社廳函[2001]44號文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由此可見,以上規定均明確了退休人員因犯罪被判處徒刑,在服刑期間應停止享受各項退休、退職待遇,並未剝奪刑滿釋放後退休人員應享有的退休金待遇。因此,你阿姨在刑滿釋放後,仍應享有退休金待遇。你不用擔心其下半生的問題。
2. 有人退休後被判刑,服刑期間是否還有退休工資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塌銷橘廳函[20001] 44號)文件規定,企業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的,服刑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期滿後可以按服刑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斗虧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團團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3. 公務員因貪污罪判刑退休以後工資待遇還有嗎
公務員被判刑之後,判刑之前的工齡全部不再計算,從重新參加工作,繳納養老保險開始計算,達到退休年齡繳滿十五年養老保險,就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4. 退休後判刑出獄後是否還有工資
退休後觸犯刑律判刑入獄期間,暫停養老金的發放;刑滿出獄後恢復領取養老金,並可參加養老金的調整。
根據《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12%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低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確定。
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原執行退休待遇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低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標准執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最低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最低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標准執行。
(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不含被宣告緩刑的)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4)判刑官員退休工資擴展閱讀
1、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2、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
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
參考資料
網路-養老金
5. 政府官員服刑以後退休金怎麼辦
根據來監察部關於對犯錯誤的已源退休國家公務員追究行政紀律責任若干問題的通知(監發〔2001〕3號2001年9月13日) 政策規定,退休的國家公務員在任職期間或者退休後觸犯刑律,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自判決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退休的國家公務員如果因為犯罪而被羈押或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停發基本退休金,但是應根據《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復函》規定發放生活費。
因此,公務員退休後被判刑是不能保留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的。
關於職工被判刑後養老金的繼承問題:
職工被判死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的,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不能繼承,直接並入社會統籌基金。職工被判死刑未處沒收個人財產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按規定予以繼承。上述各類人員遺屬均不得享受相應待遇。
6. 公職人員犯罪判刑,出獄退休後,還有退休金嗎
公職人員被判刑後給予開除公職處分的沒有退休金。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十七條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五十二條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處分決定機關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退休的,不再給予處分;但是,依法應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6)判刑官員退休工資擴展閱讀: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在勞動教養或服刑(含緩刑)期間,不繳納養老保險費,不計算繳費年限。
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若刑滿釋放後被機關事業單位重新錄用,符合條件的可繼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若刑滿釋放後被企業錄用或自謀職業,以及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改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執行。
三,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刑滿釋放人員,其判刑前的實際繳費年限(不含視同繳費年限)可與刑滿後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判刑前的個人實際繳費可按規定計入刑滿後參保的個人賬戶。改執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人員,其原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予以計發補貼費。
四,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被判刑的,在服刑,勞動教養或被拘役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期滿後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准從申報續發的次月起發放,之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退休人員被管制,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准發放,在管制,緩刑或監外執行期間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期滿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定罪期間,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7. 部級退休官員被判刑,刑滿後還享受部級退休待遇嗎
刑滿後是不可能再享受不起待遇的,一般只要判刑的幹部都會取消一切幹部待遇。
8. 退休官員被判刑還有退休工資嗎
結合涉案罪名、具體案情綜合考慮,服刑期間一般是沒有的,服刑完畢後可以繼續享受。
9. 公務員退休被判刑還有退休工資嗎
公務員退休被判刑不享受退休工資待遇。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內:
第五十二條有違法容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處分決定機關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退休的,不再給予處分;但是,依法應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9)判刑官員退休工資擴展閱讀:
公務員退休被判刑有關於退休待遇的規定:
國家公務員如果因為犯罪而被羈押(如最終被證明無罪,可事後補發所停發退休金)、被判畢李處管制、拘役、有期手桐遲徒刑宣告緩刑的,停發基本退休金,但是應發放生活費。
如果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監察部《關輪斗於對犯錯誤的已退休國家公務員追究行政紀律責任若干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對退休的國家公務員在任職期間或者退休後觸犯刑律,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自判決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