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提工資、上社險、交殘保金的人數必須一致嗎發放的工資高於社保基數,但想少交保險如何操作為好
1) 一名專家甚至用了「社會養老保險,這是一個有預謀的騙局」這樣的句子。
2) 因為養老保險需要連續交15年才能有效, 即等到65歲之後,每個月才可領取那麼一點定額退休金,直到你的死期來臨。
3) 現在是全球經濟時代,大家的工作變動都很頻繁,大多數人都不可能在同一地點連續不斷地繳納15年,於是剩下的都被當地政府吸收了。
這個現象已經持續了十年、二十年,所以電台里的特邀嘉賓說「這個問題已經講了好多年了, 每年到年底就有媒體來找我約稿說這個事情, 我都講的沒意思了......所以我認為這是各地政府的一個明知故犯的預謀。」
對於我來說也是這樣的。我在深圳工作過,又跑到北京來。現在深圳的社保我只能提取我當年交的部分,不能提取當時公司給我交的。公司給我交的就全部給了深圳社保局自己口袋了。然後,盡管政策是我可以提取自己交的部分,但給了我很多借口。首先要我必須在深圳工作滿了5年;後來說,必須要本人親自來深圳辦理;然後又說要這個要那個,總之特別復雜。最後只好不提了。
政策說你能提取自己的部分,實際上你根本提取不了一分錢。我的同學,在南京工作9年了,來北京,南京那9年全白交了。也是說可以提取自己的,結果設置各種借口,一分錢最後都沒有提取到。太騙人了,不得不說。醫療保險更黑,無論任何原因,只要你中斷一個月不交,以前的就全部白交送給公僕們了。
6-7年前, 隨著養老金政策的不斷改變, 筆者就對養老金問題有了警覺, 並懷疑裡面出了危機。 隨著時間推移, 事實證明不僅是危機問題, 而且, 相對於繳費年齡超過20年者可以說是一場美麗而高明的騙局。
中國的社保金,不僅完全取自勞動者, 且不說活不到65歲的人只能做雷峰了;還要養活社保局和那班官員的開銷, 否則為何公僕們不敢公開各種費用支出和其來源呢? 社保局那棟高樓怎麼來的?
另一個高明的地方是退休所得將以通貨膨脹的方法令勞動者的退休生活水平比原計劃的要低,按現在的企事業單位將來退休費定額標准1080元來計算,數十年後隨著通貨膨脹貶值可能連頓豬肉都吃不上。
計劃經濟階段那班退休人員,現在已達65歲仍有很多沒去見MA克思的,他們領取的退休金大部分就是現在正在工作的年輕人交納的,公僕們的如意算盤是「騙新錢、償舊債」。
此外,為什麼在社會就業如此緊張的情況下,政府最近還將普通職工退休年齡故意延長至65歲?這裡面有三大不可告人的秘密:
其一,大家心照不宣的事是,除了少數公僕,絕大多數企業職工還不到50歲就已經不在崗位,只好空盼著快到65歲好去領取那點退休費,十多年的漫長等待,不知道有多少老人熬不住而倒在半路上。即便部分幸運者熬到了65歲,中國的平均壽命是72歲,繳納幾十年的保險費用,平均只能領取7年養老金。剩下的資金都充歸由公僕們掌管和任意分配揮霍的國庫了。
其二、由於社會體制改革,不願意繳納養老保險、不願意被繼續蒙騙的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越來越多,公僕們設置的保險騙局資金無法維持下去,只好全國緩期5年發放退休費。
其三、由於最近幾年的社保資金被貪官們貪污挪用而虧空幾千億,僅僅一個「上海社保案」的祝某就造成124億多無法追回!已經發不起全國已達60歲繳費人員的退休費了,只好故意拖延5年再發放,於是緊急宣布職工的退休年齡統一是65歲(以男性為例)。公僕們還希望這拖延發放的五年中,餓死、病死掉一部分退休老人,以便貪占更多的社保資金。
公僕們就是這樣預謀設置的保險騙局——吃你肉,喝你血,蒙你幾十年,到死沒商量。
❷ 員工在當地發工資,社保在外地,殘保金如何繳納
殘保金以交納社保的員工數為基礎。
❸ 殘保金和社保的繳納
殘保金,也抄叫做殘疾人襲就業保障金。是由殘聯根據國家殘疾人保障法進行征繳的費用,當用人單位錄用殘疾人沒有達到規定的指標,就要收取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的保障金,用於殘疾人的救助事業,扶持殘疾人就業以及相應的福利待遇。由殘聯負責征繳。
社會保險,是國家人社部管理。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兩回事,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其中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職工是不繳納的,由用人單位繳費。用於參保人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方面的保障,確保社會穩定和參保人的基本生活和救助。由各級社會保險機構進行征繳,
❹ 我想請問一下關於殘保金,如果我單位有殘疾人,是不是一定要給他們交過養老保險才能減免呀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其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免交繳納保障金。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六條: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七條: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4)交了社保殘保金退休擴展閱讀: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十條:保障金一般按月繳納。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向保障金徵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在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並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保障金徵收機關應當定期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發現用人單位申報不實、少繳納保障金的,徵收機關應當催報並追繳保障金。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應當配合保障金徵收機關做好保障金徵收工作。
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如實向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未在規定時限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審核後,確定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並及時提供給保障金徵收機關。
❺ 社保為什麼要交殘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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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員工基數是以上年度全年職工平專均人數為基礎。一至十屬二月全員明細申報的人數累加除以12個月。
2、殘疾員工,必須有殘疾證,並單位給繳納社保。正常要求是上年度全年在職。
3、殘保金是殘聯收取,地稅機關代收。屬於強制性收取。
希望能幫到你。
❻ 社保殘保金是什麼
就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保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等,根據地方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繳納用於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根據《殘疾人保障法》,殘保金被納入財政預算,專項用於殘疾人職業培訓以及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
1995年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中,殘保金的用途大致有4個方向:一是殘疾人職業培訓;二是獎勵和扶持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三是扶持殘疾人集體從業、個體經營;四是補助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的經費和其他開支。
(6)交了社保殘保金退休擴展閱讀:
繳納方式:
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向保障金徵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在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並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第二條規定,「保障金」按屬地原則交納,中央部門所屬單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的有關規定,積極創造條件,逐步達到規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條規定企業、城鄉集體經濟組織交納的「保障金」從管理費用中列支,機關、團體和事業單位交納的「保障金」從單位預算經費包干結余或收支結余中列支。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殘保金賬本該不該曬?(熱點解讀)
❼ 社保殘保金是什麼
有殘保么?
我只知道有社保和綜合保險及其他的商業保險。
社會保險專包括:屬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五個險種;
繳費比例基本是一樣的。
養老1877元(單位:12%,個人:8%);
工傷2210元(單位:0.4%,個人:0%)
生育2268元(單位:0.85%,個人:0%)
失業2210元(單位:0.002%,個人:0.001)
醫療2268元(單位:7%,個人:2%)+重大疾病9.83元(單位繳納)
前面是交費基數,現在可能變了。。
關於繳費的時間是你隨時可以辦理的,除了周六、日外,其他的工作時間均可。
而辦理社保分為個人和單位共同承擔及樓或就業人員購買的方式兩種。
具體的你可以到你當地的社保局予以咨詢!
❽ 我社保是掛單位交的 殘保金可以不交嗎
殘疾人保障基金,是國家殘聯實行的管理辦法,目的是促進殘疾人就業,和社會保險沒有關系。
但是對於公司來說,多一個人繳納社保,計算殘保金的時候,殘保金金額會有影響。所以,要看你掛靠的公司。
(8)交了社保殘保金退休擴展閱讀
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提案第2497號
關於切實做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工作的提案
2015年,財政部、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出台《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然而,各地在保障金徵收、使用上依然存在不少問題,致使保障金沒有充分發揮應有作用,影響殘疾人脫貧致富的實現。
一、支持殘疾人直接就業力度較弱。各地殘聯財政經費預算中,用於殘疾人就業和扶貧支出比例過低。
如,江西省、安徽省、山東省殘聯2016年收支預算中,殘疾人社會保障和就業經費分別為9288.97萬元、
24309.5萬元、15412.08萬元,其中用於殘疾人就業和扶貧分別為179.98萬元、9896.7萬元、400萬元,僅佔1.94%、40.71%、2.59%。
同時,雖然《管理辦法》規定,保障金納入地方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用於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但部分條款執行不到位。
如,《管理辦法》規定保障金支持方向包括獎勵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但實際上除少數福利企業外,極少有行政或企事業單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二、有償創業扶持門檻設置偏高。保障金可用於有償扶持殘疾人集體從業、個體經營等項目,但在具體落實時門檻較高。
調研時,一些縣級殘聯負責人表示,因為保障金是有償扶持,擔心借出去收不回而承擔責任,所以不敢輕易把錢借給殘疾人創業。
如,江西省規定,殘疾人個人創業想獲得保障金支持,需達到以下要求之一:耕種土地80畝以上、水面養殖100畝以上、養豬600頭以上、養雞鴨60000羽以上。
這些要求對健全人而言尚且不易,何況殘疾人。
三、基層未做到應征盡征。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距不是很大的情況下,年度保障金與對應人口數量之比可以作為保障金徵收力度的一個參考指標。
如,江西贛州市下轄18個縣,人口最多的縣達105萬人,人口最少的縣也有20萬人。
2015年,徵收最多的縣只有200萬元,最少的縣僅20萬元。按人口折算,年度保障金與對應人口數量比從1元/人到12元/人不等,嚴重偏離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縣級政府不是徵收不到,而是不願徵收。
主要原因是有錢不好用、不能用。一些縣未足額徵收的保障金都無法按規定使用完,資金結余還給財務審計帶來麻煩。
四、保障金支出情況透明度較低。《管理辦法》二十四條明確規定,各地應當向社會公布殘保金用於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支出情況,接受社會監督。但各地往往沒有遵照執行。
為此,建議:
一、加強督促檢查,推動政策落實。
保障金徵收使用工作涉及人社、民政、財政、稅務、扶貧辦和殘聯等多個部門和單位,應進一步強化聯絡機制,建立完善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各方的具體任務和職責范圍。
同時,根據保障金支出范圍,督促地方盡快制訂保障金使用實施細則和配套政策,突出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這兩方面重點。
二、突出就業創業,用活用好資金。在保障金使用上,各級政府和殘聯組織應重點加強對殘疾人就業創業的扶持項目。
包括在殘疾人創業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補貼和小額貸款貼息上,切實降低門檻,探索符合殘疾人就業創業實際需求特點的服務方式;
降低貸款門檻,優化貸款審批流程,提升貸款審批效率;
重點解決殘疾人抵押、質押和信用貸款等多種方式,多途徑為殘疾人創業解決擔保難問題;
增加具有安置就業、扶貧開發、福射帶動作用的殘疾人就業扶貧基地的資金扶持力度。
三、建立公開制度,增強社會監督。各地應盡快建立保障金收支公示制度,及時公布當年保障金徵收總額、按時足額繳納的單位、未繳納或未按要求繳納的單位以及保障金使用情況等重要信息。同時,強化社會監督,推動職能部門和各繳納單位共同做好保障金徵收和使用工作。
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2497號(社會管理230號)提案答復的函
全國政協九三學社界別:
貴界別提出的關於切實做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工作的提案收悉,經商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現答復如下:
一、關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對殘疾人就業的促進作用
2015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殘聯修訂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晰了部門責任,嚴格了管理,提出了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的要求,
在促進殘疾人就業、減免小微企業負擔、提高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保障金)征繳率、體現社會公平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目前,各地基本出台了《辦法》地方實施辦法,正在逐步落實中,並已產生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新增按比例就業人數顯著提高。
《辦法》通過調整保障金徵收標准、加大獎勵、公示和監督力度等措施,調動了各類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積極性。
各地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較《辦法》實施前有較快增長,特別是部分高收入用人單位尤為顯著。
鑒於多數地區《辦法》實施時間較短,政策效應尚待進一步釋放。
二是應繳盡繳率大幅提高,企業社會責任、法律責任意識增強。
地稅部門被明確為保障金徵收責任主體後,徵收力度明顯增強,尤其是未主動申報單位被視為未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這一規定對無視規定的用人單位提高法律責任意識作用顯著。
三是繳納標准更加彰顯公平,高收入行業招收殘疾人積極性增加。
用人單位平均工資標准代替社會平均工資標准後,適當減輕了中小型微利企業的責任。
金融、高科技行業也更多地承擔了與自身能力相適應的社會責任,招收殘疾人的積極性顯著增強,殘疾人進入高收入行業的機會有所增加。
二、關於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2018年1月,中國殘聯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15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扶持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的意見》
(殘聯發〔2018〕6號),要求殘疾人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康復扶貧貼息貸款,貼息部分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16〕85號)等規定進行貼息。
殘疾人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經營場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由各地給予補貼和小額貸款貼息。
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可申請扶貧小額信貸。
政府支持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應加大對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的融資服務力度。
有條件的地區可多渠道籌資設立殘疾人小額貸款風險補償基金。
對信用良好的殘疾人創業者經綜合評估後可取消反擔保。
殘疾人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鼓勵地方開展一次性補貼試點。
目前,各地正在進一步細化、落實各項優惠政策,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扶持力度進一步增強。
三、關於建立公開制度
《辦法》明確要求殘聯公布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情況;地稅公布用人單位繳納保障金的情況;殘聯和財政部門公布保障金用於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的支出情況。
2015年,國務院殘工委印發通知要求全國各省份至少選取一個地級市開展按比例就業公示試點,目前全國共有62個市已經按要求全面開展了按比例就業公示試點工作。
「十三五」期間,此項工作將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
同時,按照《財政部關於完善政府預算體系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預〔2014〕368號)規定,保障金項目收支轉列一般公共預算,不再單設相應支出科目,公示保障金支出目前已難以操作,中國殘聯將會同有關部門積極研究當前制度下的公示辦法。
四、下一步的工作
正如貴界別在提案中所指出的,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還存在一些問題。
在當前經濟形勢下,殘疾人就業面臨著更大挑戰,必須加大保護力度。為進一步完善按比例就業政策和保障金征管制度,切實促進殘疾人就業,中國殘聯將推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宣傳,引導企業履行按比例就業法律責任。
幫助用人單位充分了解自身責任和殘疾人的就業潛力,積極開發工作崗位。
二是進一步督導地方制定針對用人單位的補貼獎勵標准和辦法。
三是積極研究有效促進殘疾人就業增收的激勵政策措施,確保對殘疾人就業扶持所需資金予以合理保障。
四是加強就業年審數據共享,推動按比例就業公示。
幫助用人單位和殘疾人了解彼此需求,實現人崗對接。
五是啟動《殘疾人就業條例》修訂工作,完善按比例就業和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相關規定。
衷心感謝貴界別對殘疾人事業的關心和支持!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2018年8月29日
資料來源中國殘聯 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第2497號提案及辦理復文
❾ 公司繳納殘保金 工資總額包含社保和福利費嗎
你好!
工資總額不包括社保。
工資總額指的是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專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屬其中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與生產有關的各種經常性獎金以及根據法令規定的各種工資性質的津貼等。
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