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企職工可以退休前轉社保嗎
勞動者退休前是可以轉移社保的,從一個城市轉移到另外一個城市。
1、總的來說,流程為:參保人在原參保地提供身份證、社保編號,到所在的社保中心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即可。後台所有手續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之間處理。
2、具體的時間規定: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和《繳費憑證》。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3轉移的賬戶金額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明確,資金轉移中,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轉移。而統籌基金(即單位繳費)實行部分轉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❷ 單位辦理退休,可是異地轉移的社保還沒到,怎麼辦
異地轉移至少要提前兩個月來辦理有關手續,而且要跟轉出地社保和轉入地社保說,要急著辦理退休。能自己郵寄的就不必勞煩社保郵寄,直白的說,就是「繳費憑證」、「接收函」、個人賬戶資料都手遞手的送達,這樣才能在最短時間辦妥轉移並賬。
延遲辦理退休,社保一般不會補發養老金的。
❸ 退休前幾個月轉移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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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有基本養老保險可以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醫療保險暫時不能辦理轉移,工傷、失業、生育不能辦理轉移。
2、轉移接續成功後,只要能在退休前累計繳滿15年(180個月),達到退休年齡符合條件的,就可以享受養老金。
3、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具體操作如下:
第一步:列印《繳費憑證》。參保人離開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離職證明(加蓋單位公章)、社保卡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鎮(街)社保辦事處列印本人在本市參保的《繳費憑證》;
第二步:申請轉移接續。參保人持《繳費憑證》、身份證到新就業參保地的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
參保人只需辦妥上面兩步手續就可以了,簡單地說就是「走時帶走,就業續回」,其養老保險關系將由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與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聯系辦理,這樣參保人前後參保記錄就連接在一起了
❹ 社保轉移是早辦好,還是等退休時再辦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回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答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❺ 必須要到退休滿之前就要轉移到本地社保局嗎
那看你再什麼地方領養老金,如果你在外地工作就業,繳夠十五年社保,可在當地退休,但是在外地繳社保未滿十五年,在本地退體,必轉將社保轉移到本地,將本地所繳的保險和外地轉回來的社保相加,達到十五年期限和年齡要求,方可退個人
❻ 異地社保是不是要等停職或退休前才能辦理移轉合並
異地社保。
暫時可以不要轉移合並。
因為你現在是在職期間。回
關於離退休的一些政策。
有時間慢慢了答解清楚。
再決定要不要辦理合並。
這個涉及到你以後退休的待遇問題。
如果在一線城市退休,
退休待遇是不一樣的。
但是有一個政策是,
年限要滿十年。
或者說選擇年限最長的一個地方選擇退休。
所以這些你都需要考慮。
祝你順利!
❼ 退休社保轉移怎麼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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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轉移流程手續
一、轉移年齡規定:
男性參保人滿50周歲,女性參保人滿40周歲,不用立即辦轉移,等到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再將養老保險關系和基金轉到待遇領取地。如果男性參保人不滿50周歲,女性參保人不滿40周歲,到外地就業參保的,可將原工作地的養老保險關系和基金轉移到新的就業地。
二、社保轉出手續:
方法: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參保地的社保服務窗口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在外地就業並參保後,可向新參保地的社保機構出示原工作地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將原工作地的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社保轉移流程手續
三、社保轉入手續:
方法:本人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異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但單位的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入異地的養老保險關系和基金。新舊參保地的社保機構通過在國家或省的信息平台進行聯系以及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一般情況下,參保人不用兩地跑。
四、跨省轉移的基金轉移標准:
1、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之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2、統籌基金(單位繳納):以本人1998年1月1日之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一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❽ 養老保險轉移必須在退休前辦理嗎
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必須在退休前辦理。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只能在退休之前,可以轉移到戶籍所在地;轉為其它地區的,在同一省、直轄市、自治區轉移的,一般隨著勞動關系轉移;出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應當歸集到繳費滿10年的地區辦理退休。
已經辦理退休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可以轉移。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國辦發〔2009〕66號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五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❾ 退休前幾個月轉移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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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轉,以個人名義去社保中心補繳就行。
新公司會為當事人重新開戶,因為這樣操作方便,繳納社保。當然當事人也可以將原來繳納的社保轉到新公司,這個也比較簡單,只要社保賬戶就行,但是新公司一般不願意這樣操作,如果中間出現幾個月停繳納的,新公司還要為當事人補繳納,有些公司會讓當事人自己出錢,把缺損的幾個月補上。
另外一個市的社保,與原來市的社保不沖突,到時候當事人回原市的時候,當事人就可以轉回來,繳納時間是按累計時間算得。所以不影響當事人以後養老,錢一直在當事人賬戶裡面,到退休的時候,就可以使用。
關於如何轉移:
根據2010年1月1日出台實施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的規定,養老保險在全國將實現無障礙轉移,具體操作如下:
第一步:列印《繳費憑證》。參保人離開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鎮(街)社保辦事處列印本人在本市參保的《繳費憑證》;
第二步:申請轉移接續。參保人持《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參保地的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
參保人只需辦妥上面兩步手續就可以了,簡單地說就是「走時帶走,就業續回」,其養老保險關系將由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與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聯系辦理,這樣參保人前後參保記錄就連接在一起了。
目前,五大基本社會保險險種中,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失業保險關系符合條件的可以轉移接續,工傷保險關系、生育保險關系不能轉移接續。
❿ 退休社保轉移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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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因為社保並非全國聯網以及國家社保的管理所規定的.
是這樣的,如果說屬於統籌區域內,是可以自由轉移並開始續交,否則在非統籌區域,就需要重新參保才可以.
轉移手續是需要在轉入地社保局申請開具<調出證明或函>,然後憑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本本材料在調出社保局申請即可.
是這樣的,醫療保險並不支持異地轉移,且只能在購買地消費使用和享受報銷待遇.也就是其它除種只能在本地使用.
在統籌區域內可以隨便辦理轉移關系,而在非統籌區域,轉移社保中,只能轉移養老保險,且只能往戶口所在地社保局轉入,因此,如果說你的戶口是當地,是可以辦理轉移的.
對於跨省市轉移,其手續需要分別向兩地社保局提出申請,且只能轉移個人帳戶部分,不能將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一起取走,做好心理准備.
公積金可以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兩年後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