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退休金繼承
當事人去世,其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余額本息合計(如有)由繼承人全額繼承,同時版社保機權構發放喪葬費、撫恤金並自當事人去世的次月開始停發養老金。
所以養老保險是不能繼承的,但是其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余額應由繼承人全額繼承。
『貳』 職工退休後死亡 養老金怎麼繼承
退休職工死亡,養老金不可以繼承。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養老金是對退休職工本人的待遇,退休職工死亡,基本養老金不可以繼承。
但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退休職工死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退休職工死亡後,具有繼承權的近親屬,首先通過協商,達成協議,委託其中一人前往負責基本養老保險費發放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需要提交退休職工死亡證明書、戶籍注銷證明、與死者關系證明、近親屬委託書等資料。
《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叄』 社保可以轉移和繼承嘛
社保可以轉移和繼承。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同期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時,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醫療保險參保人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積累額一次性支付給繼承人;沒有繼承人的,轉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第四點進一步指出:個人帳戶(註:指基本醫療賬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
由此可見,養老、醫療保險是國家為了分擔養老金和醫療費而提供的社會保障,在被繼承人死亡時,個人帳戶應該予以注銷,且余額屬於個人財產,應列入遺產繼承范圍,按照法律程序繼承。
(3)退休人員社保繼承擴展閱讀:
社保繼承辦法:
養老、醫療保險是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的,其中個人賬戶屬於被繼承人自己的遺產,繼承人能在被繼承人去世後依法繼承。
如果養老金賬戶所有人在職死亡,工作單位的人事會在社保局進行申請,個人賬戶余額、補助費用將發放給單位,再由單位發給員工的家屬;
如果是已經退休的人員死亡,要由家屬帶好以下材料到社保中心提出繼承的申請:
1、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火化證原件和殯儀館行政收費票據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申領人身份及與死者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有繼承權的人員委託書,有多個繼承人的需要有公證書;
5、指定銀行的銀行卡。
『肆』 怎麼繼承養老金如何繼承社保
1.投保人在法定退休年事之前逝世。 也便是說,投保人在交納養老保險的流程中逝世。比如說隔壁小王在30歲開始交納養老保險,每年都認仔細真交,結果42歲那年,出點不測逝世了,這時候小王的養老保險只交了12年,而且沒有到法定退休。或許說小王在46歲逝世了,交夠25年,但是也沒有到法定的退休年事。 針對這兩種狀況處理的辦法的確是一樣的,國度會將小王以前交納的全部養老保險,間接退給小王的親戚,支屬只需求帶著殞命證明、養老保險交納記載,到當地的社保局既能夠辦理退換手續。
2.投保人在法定退休年事之後,不滿十年內逝世。 小王60歲退休了,且交夠了15年,可偏偏只享用了4年養老保險就發作不測逝世了,起首要曉得養老經是有10年「保質期」的,針對這類狀況,國度為了讓我們老百姓「穩賺不賠」,會將餘存的養老金一次性發放。
3.投保人法定退休年事之後10年之內逝世的。 小王享用了10年的養老金,在第11年逝世了,此時國度就默以為本錢曾經賺回來了養老金就不在退還了。 當天我們提到了十年保質期,的確也便是10年內投保人殞命,則養老金一次性返還,活過保質期,餘存的當然是正常享用,活的越長天然享用的越多。
如何繼承社保? 參保職工死亡後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或其繳費個人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向經辦機構個人賬戶管理崗位申請,填報《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申領結算表》,同時需提供繼承人的書面申請、繼承人應出具公證文書或有效證明(有效證明指原單位或戶籍所在地警屬、街道、鄉鎮等一級組織的證明)、醫院開具的死亡證明或公安機關的戶籍注銷證明、失蹤人員應出示司法機關的失蹤告示或公安機關開具的宣告死亡證明。 經辦機構受理後,審核確定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繳費儲存額或余額,一次性支付給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伍』 退休人員養老金余額子女能繼承嗎
退休人員過世後子女可以繼承退休人員個人交納的余額。
『陸』 如何辦理未退休職工死亡養老保險繼承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回法規,為解決勞答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未退休人死了養老保險的處理:
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這是國家規定的。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繼承:
1、辦理死亡手續:
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2、辦理出境定居手續:
參保人員退休前出境定居,辦理停保手續和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手續,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退還給本人,同時終結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退休後出境定居,仍按國家、省、市的規定支付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柒』 職工死亡後其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繼承額如何規定
2011年5月1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開始徵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的公眾意見。草案規定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人員的待遇,並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草案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草案明確規定,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繳費年限按照各地現有規定執行。為了規范管理,草案明確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和個人賬戶余額繼承辦法。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同時,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繼承。草案還明確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具體辦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7)退休人員社保繼承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捌』 退休死亡社保余額繼承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印發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管理暫行辦法》(勞辦發[1997]116號)規定,職工在職死亡或者離退休後死亡,其個人帳戶可以繼承。具體為:
(1)職工在職期間死亡的,其繼承額為其死亡時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
(2)離退休人員死亡的,繼承額按如下公式計算:
繼承額=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個人帳戶余額×離退休時個人帳戶中個人繳費本息占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的比例。
繼承額一次性支付給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個人帳戶的其餘部分,並入社會統籌基金。
『玖』 退休死亡後社保怎麼辦
由養老來保險御搜基金支付喪葬費自和撫恤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山基老保鎮唯歷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