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判緩刑一年對人一生有什麼影響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期間沒有違反規定,緩刑期滿後原判刑罰不再執行,但是在個人信息中依然會留下刑事處罰的記錄,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案底,將會對以後政審的通過產生不利影響。
《刑法》第七十六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相關法律、法規或職業規定,發現有刑事處罰的人不得從事以下職業:
1、公務員系統:包括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民主黨派機構、社會團體、參照公務員系列管理單位以及參軍入伍等;
2、司法系統:包括法官、檢察官、人民陪審員、人民法院書記員、人民監督員、警察、律師、基層法律服務人員、公證員、司法鑒定人員;
3、事業單位:教師、醫師、會計、注冊會計師、記者;
4、公司高管:公司董事、經理等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企業破產管理人;
5、保險、證券類職業:期貨從業人員、證券公司風險處置工作人員、保險精算師、保險營銷員、證券從業人員、拍賣師、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人員;
6、其他職業:導游、民用保障物品的生產、銷售、購買、運輸和爆破人員、注冊建造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測繪師。
(1)判一緩一影響退休金嗎擴展閱讀:
依據《刑法》規定:
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三條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五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Ⅱ 判一緩一的事業單位工作員可開除公職嗎
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包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被版人民法院判處刑權罰宣告緩刑的,其職務自然撤銷,安排不敘職務的臨時工作。為了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特長,除利用專業技術進行犯罪活動被判緩刑的外,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術工作。降低原工資待遇,按低於開除留用察看人員工資待遇發給臨時工資。緩刑期間悔改表現好的,緩刑考驗期滿後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確定職務和工資等級;表現不好的,予以開除。
Ⅲ 法院判一年緩二年已退休其工資是否扣發
已退休了被判緩刑,沒被附加剝奪政治權利還有選舉權,從這方面來判斷,可能是每月不扣發其退休金。具體情況,有進城時還是花點時間到社保中心問一問。
Ⅳ 判一緩一會開除公職嗎
不一定,看單位
Ⅳ 19年判六個月緩一年21年退休漲工資有影響嗎
不受退休金調整影響,放心吧。
Ⅵ 兄弟姐妹判一緩一,對他人提拔有影響嗎
這位知友,"兄弟姐妹判一緩一,對他人提拔有影響嗎",一般情況下是沒有影專響的。兄弟姐妹屬是旁系親屬,親人犯罪責任由個人承擔,不會"株連九族"而影響其他親人。當前提拔幹部的政策是重個人是政治表現和對黨忠誠,社會關系只做參考而已!
Ⅶ 事業單位退休年齡已到,養老金已交齊,判一緩二,不是公務員,是黨員,老了一分錢沒有,對嗎。
不對,根據人事部2001發布的相關函,事業單位退休前養老金已交全的,自宣判日日至服刑結束即可以享受退休費(可能會降低相應待遇)。
Ⅷ 判1年緩2年執行期滿後還可參加退休人員的工資調整嗎
我認為: 判1年緩2年執行期滿後,是可能參加退休人員的工資調整的。
因為國家對服刑期滿人員的工資待遇,應該與正常人一樣,不會有其它方面的限制。
Ⅸ 我馬上就要退休了,可由於一點小事被判了三個月,緩行三個月,對退休有影響嗎
法律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第2款: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內,給予開除處分。容(自2007年6月1日以後執行)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工作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應當開除公職。
紀委每年6、12月份都會去本級法院調取,黨員、國家工作人員違法行為案卷,結合紀委分處條例,給與行政處罰。現在管的嚴,不像過去緩刑沒事。現在免於刑事處罰的都會被開除。
你在什麼單位,什麼工作性質?看看有沒有辦法幫你,馬上退休了這是關系一輩子大事。
Ⅹ 判一緩一是幾年啊
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內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容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那麼我們經常聽到的「判幾年緩幾年」是什麼意思呢?比如「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有期徒刑的刑期是2年,考察期(緩刑期)是3年。如果在在這期間沒有犯罪或者被發現新罪,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