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村幹部退休有退休工資嗎
法律分析:沒有。村幹部不是國家公務員,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村民委員會,是農民的自治組織,不是國家政府和辦事機關,因此,國家對於村幹部,沒有退休政策,也不享受退休金。但是可以參滑山差加養老保險,繳費滿十五年的可以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唯手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信皮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貳』 農村支部書記有退休金嗎
農村黨支部書記與普通人一樣,不屬於公職人員,不存在退休一說,不過地方會視情況而定,錢由地方出,一般由村民大會制度,或社保處理。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叄』 村幹部退休後有工資嗎
村幹部退休後沒有工資,具體如下:
1、國家歷年來,始終沒有對農村幹部有退休政策,也沒有退休金,因為農村幹部,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也不屬於企事業單位的職工,不享受退休待遇;
2、鑒於這種情況,有些省市地方政府,給予農村幹部一定的補貼,或者叫「退休金」。這個不是國家財政承擔,而是各個鄉鎮政府自籌資金發給。
村幹部退休的補貼有:
1、每個農村的政策不同,村幹部離任補貼不同,有些地區村幹部離任補貼高,有些地區村幹部離任補貼低。一般情況下,村幹部任職年齡達到十年以上才能享受離任補貼。村幹部累計任職時間越久,那麼離任補貼也就越高,但是並不是每一位村幹部都可以領取補貼,村幹部需要正常辦理離任手續,任期符合當地政策條件,非正常離任不能享受補貼;
2、村幹部離任補助新標准,累計任職滿9年按照百分之10核定,累計任職滿18年按照百分之20核定,累計任職滿27年以上按照百分之30核定。由此可見,村幹部工作時間越久,離任後的補貼也就越高,有些村幹部在農村工作二三十年,每個月可以拿幾百元的補貼。
法律依據:《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第十條
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結合本規定的貫徹實施建立健全農村基層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和辦事公開制度以及農村基層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推進農村基層權力運行公開透明。
第十一條
縣(市、區、旗)黨委和政府每年應當對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考核。
縣(市、區、旗)有關主管部門每年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基層站所負責人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考核。檢查考核時應當充分聽取基層站所所在地的鄉鎮黨委和政府的意見,並將考核結果通報鄉鎮黨委和政府。
鄉鎮黨委和政府每年應當對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村民委員會成員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考核。
『肆』 當了村書記能享受退休待遇嗎
法律分析:村書記退休後是沒有退休金的,村幹部沒有退休金。村委會屬於村民自治機構,不屬於國家機構,所以不能享受國家幹部待遇,如果村書記達到法定年齡並且滿足相關條件養老條件退休,按照當地政策或規定村書記退休後是可以相關的養老金。過去村支書,只掙公分,每個工分是全村村民年平均生產量,所上繳到國家公糧,所產生的利潤的平均值。現在村支書己有退休者帶金了。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首櫻蘆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第五條 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應該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頌指准工資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費,低於二十元的,按二十元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