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退休時間
1、具體來說,就是對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維持原待遇不變,並參加今後的待遇調整;對改革後參加工作的「新人」,將來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之和;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由於改革前的工作年限里沒有實行個人繳費,其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沒有體現這段時間的勞動貢獻,因此將這段時間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2、2015年1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以國發〔2015〕2號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在在實行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時候,特別提出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這個辦法。
拓展內容:
《通知》對「中人」的待遇如何過渡進行了詳細說明。「由於改革前『中人』的工作年限里沒有個人繳費,其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沒有體現這段時間的勞動貢獻,因此將這段時間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發給過渡性養老金。」上述負責人介紹,為確保「中人」待遇平穩過渡,此次改革設定了10年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實行新老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也就是說,新辦法計發待遇,當然,包含職業年金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改革後第一年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發放20%,依此類推,2024年以後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0%。」上述負責人稱。
《通知》規定,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若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需滿15年,才能享受基本養老金。不足15年,且未轉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
『貳』 "新人"「老人」「中人」退休待遇怎麼算
「老人老辦法」,即統一制度實施前已經退休的「老人」,其基本養老金的支付仍按照當地規定的標准發給養老金,並享受今後養老金正常調整時增發的補貼,也就是說實施「統賬結合」對這個群體基本沒有影響,該領多少領多少。
「新人新辦法」,由於「新人」是「統賬結合」實施之後參加工作,一開始工作就建立了個人賬戶,並記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他們將來退休時個人累計繳費滿15年,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其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為:
基本養老金 = 基礎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 = 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個人平均繳費指數+1)/2)*1%*繳費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中人中辦法」,中人是情況最復雜的一個群體,其退休待遇具有一定特殊性。
按規定「中人」不僅享有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而且還要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方法,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提出的、主導性的「中人」過渡辦法執行,即指數化方式,是指對過渡年限的養老金用《勞動部關於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勞部發[1993]275號)文件中繳費性養老金的辦法計算,計算公式為: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辦法與新人相同,過渡性養老金=職工退休時上年職工平均工資*本人繳費工資平均指數*系數(介於1.0%-1.4%之間,各省市經測算後確定)*中人臨界點之前的本人繳費年限。
『叄』 2020年滿55周歲退休屬於中人,若延退到2025年退休變成新人,哪個退休金高
現在退休以後奧步繳納的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高低與及婦女從長點計算該領取的養老金標准了因此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高養老金標准也越高因此到2025年退休你的養老金標准會越高的是話算到因為繳費年限長了
『肆』 退休金計算方法什麼是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新人新辦法
事業單位改革所實行的辦法「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全句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意思是:
一、老人老辦法
妥善處理改革前後退休人員待遇水平的平穩銜接。對改革前已經退休的「老人」,繼續按原來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保持已有待遇不降低。
二、新人新辦法
對改革後參加工作的「新人」,實行新制度,建立新機制。
三、中人逐步過渡
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基本養老金中除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外,再加發過渡性養老金。同時建立職業年金,以更好地保證退休待遇。
中人指的是:2014.10.1~2024.10.1 這 10 年中退休的人都叫「中人」,國家規定「中人」每年補發10%,到 2024.10.1「中人」補齊到與「新人新標准」一樣。
(4)將來新人退休金擴展閱讀:
現在事業單位正在大刀闊斧的進行著改革。不用過度緊張,目前的信息是事業單位改革所實行的辦法已經考慮到編制和養老金的問題,「老人老辦法」,就是保持既得利益不變。「新人新辦法」,是按照改革要求建立新的管理體制和機制。
事業單位改革的過程中,也會陸續有一些新的規定出現。目前,國家印發了《關於推廣支持創新相關改革舉措的通知》。
《通知》提出,為進一步加大支持創新的力度,營造有利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制度環境和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為創新發展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伍』 2024年10月30日後新人退休劃算嗎
行政事業單位享受特權很久了,並軌是必然,勢不可擋,沒有劃算不劃算的問題。更何況,「中人」是新老辦法計算,就高不就低。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
人社部發[2015]28號
三、准確把握《決定》的有關政策。
(四)關於「中人」的過渡。全國實行統一的過渡辦法。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簡稱改革前,下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次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N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其中,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經+個人賬戶養老金。 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經=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各地根據測算形成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級(技術等級)和工作年限相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樣表詳見附件),工作人員退休時,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等確定本事視同繳費指數。
實際平均繳費指數=(Xn/Cn-1 +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實繳;
Xn、Xn-1、... X2014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4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Cn-1、Cn-2、... C2013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N實繳為參保人員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2.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度系數。 其中,過渡系數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地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系數保持一致。視同繳費指數由各省級地區統一確定。
3.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計發月數。 其中,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4.職業年金計發按照《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陸』 事業單位的中人要比老人和新人的養老金都發得少
我在2017年12月在教師崗位退休,與2010年退休的同樣工齡及職務的人相差少了500多,這怎麼回事啊?以後是不是一直都少?
『柒』 老師原本可以2020年的2月退休,延遲5年退休,要到2025年2月退休,屬於新人退休,退休金會少嗎
到現在為止具體的退休方案也只是在討論的階段,並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你說的這種2020年退休的情況,如果真的實施了延遲退休政策,也只是過渡階段,不可能延遲5年。
『捌』 老、中、新人養老退休如何界定有何區別
老人是指1998年6月30日前已退休人員,中人是指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1998年6月30日後退休的人員。新人是指1998年6月30日以後參加工作的人員。
1、「老人」:指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啟動前參加工作(全國各地啟動時間有先有後,並不統一),啟動前退休的人員。「老人」無需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按照實際工作年限等情況,按照過去的老辦法計發退休金。
退休時的工齡=實際工作的工齡(特殊工種折算工齡)
2、「中人」:指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啟動前(1992~1995年, 具體時間以各地啟動時間為准)參加工作,啟動後退休的人員。
啟動前無需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此前的工齡稱為視同繳費年限。啟動後,需要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並以此作為工齡,繳納社會保險這一段的工 齡稱為實際繳費年限。工齡達到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方可退休。
退休時的工齡=視同繳費年限(1992~ 1995年前實際工作年限,可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 +實際繳費年限
3、「新人」:指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啟動後參加工作,啟動後退休的人員。養老保險必須至少繳足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才能退休。
(8)將來新人退休金擴展閱讀
我國改革開放後,在20多年來的退休人員社保制度,也就是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制度的政策變革之中,出現了兩次重要的階段性改革,出現了兩次所謂的」老人」、"中人」和「新人」的劃分,也就產生了兩類有所區別的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老人」 "中人」和「新人」。
相同之處:
1、稱呼:劃分以後,涉及到的人群都分為三類,人群叫法都有相同的稱呼,都叫"老人 "中人」和「新人」。
2、依據:均是退休養老制度的改革,均以改革時間節點為分水嶺。改革時間節點前參加工作,並已退休的人員,稱為"老人」,改革時間節點前參加工作, 改革後退休的人員,稱為"中人,改革時間節點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稱為"新人」。
3、結果:都和退休後的養老金計發有著根本性的聯動關系,執行「老人」老辦法,「中人」過渡法,「新人」 新辦法。
不同之處:
1、兩次劃分的時代背是和目的不同
第一次,1992~1995年,是企業人員退休制度的改革。
第二次,2018年10月1日,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制度的改革,和企業人員退休制度並軌。
2、兩次劃分的政策指向性人群不同
第一次,面向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第二次,面向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3、企業退休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中人的養老金的計發結果不同
機關事業單位中人有10年過渡性差額補貼,企業單位中人沒有補貼。
『玖』 中國的退休費講的是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新人新辦法。這個老,中,新指何年何月啊
1、老人老辦法《實施辦法》規定,本辦法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原來的辦法發給養老金,與本辦法實施後退休的人員同時執行養老金調整辦法。
2、新人新辦法《實施辦法》規定,本辦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省或市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3、中人中辦法基本養老金有四部分構成,即: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實施辦法》規定,本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的人員,個人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照新老辦法平穩銜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魯勞發[1998]141號文件規定,在實施了過渡性養老金後待遇仍然偏低、難以平穩過渡的,可再設置過渡性調節金;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不滿15年的,與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同樣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拾』 養老保險中的老人、中人、新人如何劃分
養老保險中的老人、中人、新人,是針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而言。
養老保險中的老人、中人、新人,並不是法律上的稱謂,只是人們針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中不同群體習慣上的稱呼。在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前已經退休的人員,屬於「老人」;在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前參加工作,之後才啊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的,屬於「中人」;在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後參加工作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屬於「新人」。
國務院
《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
國發〔1997〕26號
五、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同時執行養老金調整辦法。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規定進一步完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認真抓好落實。
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個人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新老辦法平穩銜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確定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解決。具體辦法,由勞動部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並指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