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金是發當月的還是發上個月的
退休後,養老金當月發當月的。
㈡ 退休工資發放是當月還是上個月的
法律分析:
是的。我們所領取到養老金的待遇實際上是上個月的,他就跟我們參加工作是一樣的道理,比如說你去一家新的工作單位來參加工作,是不是第1次領取到自己工資待遇的時間相對是比較慢的,比如說是在兩個月以後甚至三個月以後,這就是因為當月的工資它並不會在當月發放,而是到次月才能夠發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_參加基本養老旁差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磨族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瞎啟弊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㈢ 退休工資是當月發當月的嗎
法律分析:
國家勞動法退休當月規定是指退休當月的工資由單位全額發放,當月不管是幾號退休,單位都必須發給當月退休的員工100%足額工資,如果單位扣壓工資,可以立即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第五條 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應該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費,低於二十元的,按二十元發給。
㈣ 退休工資是當月發還是次月發
退休工資也就是養老金,一般是從退姿改休以後的次月開始發放的,主要依據是2001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新增離退休人員從次月起發放基本養老金。至於究竟是當月的還是上月的?國家並沒有明確。慶此
不過,死亡離退休人員從次月起停發基本養老金。如果說養老金是發放上月的,跡差判那麼理論上說死亡離退休人員去世以後至少應當把上月的養老金發放完畢。
如果死亡離退休人員的家屬沒有及時去辦理死亡手續,造成養老金多發放的話,會從相應的喪葬補助金撫恤金待遇中扣回。除此以外,國家還有每年一次的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各個政務部門也建立起了信息溝通機制,能夠有效避免多發養老金事件的。
㈤ 退休金是發當月的還是發上個月的
法律分析:退休金的發放都是發的當月的,不存在壓月發放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