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到了退休年齡單位一直拖著不給辦理怎麼辦
到了退休年齡單位一直拖著不給辦理,像這種情況已經下文了,那麼就可以正式去辦理了,但是以前交的錢是退不回的。
㈡ 我到退休年齡我不辦退休可以繼續上班嗎
可以。
依據勞動合同法等規定,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勞動關系自動解除。所以,不論是否辦理退休手續,均不再是該單位職工,單位不再支付工資。
若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同意繼續上班,則職工與單位屬於勞務關系,不屬於勞動關系。而勞務關系時,用工單位不需要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勞動者依法享有養老保險待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2)到了退休年齡一直不走擴展閱讀:
達到退休年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關系為勞務合同關系,不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調整,若發生糾紛,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
勞務關系的特點主要有:
1、 雙方當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隸屬關系。
2、 工作風險一般由提供勞務者自行承擔。但由僱工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的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 基於民事法律規范成立,並受民事法律規范的調整和保護。
4、 主體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勞務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組織。
5、勞務關系中的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報酬由完全由雙方協商確定,當事人得到的是根據權利義務平等、公平等原則事先約定的報酬。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勞務關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勞動合同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㈢ 公務員到了退休年齡但本人一直不肯辦理退休手續怎麼辦
辦理條件:
(一)正常退休: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且繳費年限達到15年。
(二)病退或非因工傷退休: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繳費年限達到15年,同時具備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書。
(三)特殊工種退休: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工人(包括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礎幹部),同時經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處鑒定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
退休審批和辦理流程:
1、單位參保的人員先提出書面申請,單位自審,符合退休條件的,先在本單位公示(告)7日。單位內部無異議,由單位行政部門和工會或職代會同時鑒章。
2、正確填寫《成都市企業職工領取養老金申請表》。
3、職工年滿退休年齡當月,帶齊所有資料到退管科辦理退休審批。
資料為:職工個人退休的書面申請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檔案、公示、《成都市企業職工領取養老金申請表》一式二份、提高退休待遇的有關原始證明等、在職職工減少表、《職工退休(職)審批表》(提前退休人員才須攜帶)。
4、退休審批完畢,符合辦理退休條件的,經辦人員持職工減少表到收費大廳辦理在職...辦理條件:
(一)正常退休: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且繳費年限達到15年。
(二)病退或非因工傷退休: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繳費年限達到15年,同時具備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書。
(三)特殊工種退休: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工人(包括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礎幹部),同時經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處鑒定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
退休審批和辦理流程:
1、單位參保的人員先提出書面申請,單位自審,符合退休條件的,先在本單位公示(告)7日。單位內部無異議,由單位行政部門和工會或職代會同時鑒章。
2、正確填寫《成都市企業職工領取養老金申請表》。
3、職工年滿退休年齡當月,帶齊所有資料到退管科辦理退休審批。
資料為:職工個人退休的書面申請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檔案、公示、《成都市企業職工領取養老金申請表》一式二份、提高退休待遇的有關原始證明等、在職職工減少表、《職工退休(職)審批表》(提前退休人員才須攜帶)。
4、退休審批完畢,符合辦理退休條件的,經辦人員持職工減少表到收費大廳辦理在職人員減少,然後到退管科領取《成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通知書》一式二份。
5、單位及辦理退休手續的職工本人對《成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通知書》核實無誤鑒章簽字後返回退管科。
6、次月20日之後到退管科領取存摺(單位經辦的由單位經辦人員領取,個人辦理憑本人身份證領取)。
㈣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卻不願意退休怎麼處理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卻不願意退休,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終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管勞動合同是否到期,勞動合同都終止了。
達到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不應當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的情形,但是沒有包含達到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這種情形,且根據法理,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理應退休,且開始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沒有理由支付賠償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在《關於離退休人員與現工作單位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系以及工作時間內受傷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問題的答復》中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第六十一條等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受聘於現工作單位,現工作單位已經為其繳納了工傷保險費,其在受聘期間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根據以上規定,也就是說達到退休年齡後,如果用人單位願意,是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實踐中也存在著達到退休年齡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
㈤ 延遲退休年齡干不動了怎麼辦
國家制訂政策時會考慮一些特殊情況的,是根據小步漸進、先女後男、兼顧特殊的原則制訂的,直到2050年才會實現65歲退休這個目標。國家對延退新政還是相當慎重的,不必過於擔心!
㈥ 為什麼到了退休年齡卻辦不了退休手續
根據1978年抄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襲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㈦ 我已經到退休年齡了,公司要讓我走我不走可以嗎
不可以。
依據
國務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㈧ 到了退休年齡單位一直拖著不給辦理怎麼辦
單位不給辦來理退休可能是認自為你母親依然可以勝任此工作,沒有找到可以替代的人選,事情也可以從另一方面考慮,你母親現五十歲,沒有任何病而且身體健康,不需要在家休息,那麼她退休在家也會顯得無聊,有很多人退休後再被單位返聘,除非她自己另有打算,可以和單位說明情況,一般單位不會強留的。
㈨ 到了退休年齡退不了該怎麼辦
與實際年齡不相符哇?那隻能等了,等檔案年齡達到退休年齡退吧。
㈩ 到了法定退休年齡還能繼續工作嗎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便依法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原勞動合同因為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自動終止。單位返聘員工的,這時員工與單位之間關系的性質便從原來的勞動關系轉變成了民事勞務關系。單位聘用達到退休年齡的普通工人也可以稱之為返聘。
返聘即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聘用離退休人員不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 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而經此延伸出的職工退休制度則是我國勞動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如今退而不休的現象逐漸增多,勞動者達到法定年齡退休後,被返聘到原單位或其他單位繼續工作,此即是現階段我國普遍存在的退休返聘。
我們可以明顯看到的是退休返聘使得勞動力資源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對社會財富積累有所裨益,而更加明顯的是相關法律的不完善甚至沖突使他們在糾紛中維權困難,步履維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