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業單位當年退休人員十三月工資如何發放
事業單位當年退休職工是可以享受本年度第十三月工資的。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58號)文件精神。
公務員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制度,即「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在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准為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不稱職的人員,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629號)的規定,納稅人因實行「雙薪制」而取得的「雙薪」,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2009年8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春蠢停止2002年的「雙薪拿廳制」計稅方法,年底雙薪收入將不再分別扒敏陪計稅,這意味著員工最後一個月的納稅額將增加,收入縮水。
❷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13個月工資嗎
法律分析:一般是沒有的。不過,部分地規定,機關事業單位上半年退休減半發放13個月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下半年退休全額發放13個月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因為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58號)文件精神,公務員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制度,即「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在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准為本人當年 12 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都退休了,也不參加考核,沒有考核結果,自然不會有第13個月工資,這是政策規定,事業單位轉正未滿一年不享受十三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❸ 退休人員13個月工資發放標准
一、13個月退休金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1、退休以後沒有十三個月工資,都是一月一發。
2、13個月工資,是單位獎勵員工,多一個月工資作為獎金
3、退休金指的是一個人因為年齡或其他因素從某一工作退下來。公司或僱主必須給予的一次性較大額酬勞。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職業有不同的指定年齡或年資,超過此年歲的職員,被視作想再繼續工作也不合適,所以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繼續工作,此時僱主必須給予一筆大額金錢作為勞工勞苦一生的獎勵,並以此作為不工作後的養老生活費和醫療費來源。
二、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 ,高限為3。
三、領取退休養老金的條件是什麼?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退休金不會多發一個月的,很明顯,這是有一部分人根本就沒有了解13個月工資的真正含義。只一味的知道配合國家的政策參加養老保險,自己卻不主動的去了解一下養老保險方面的基本常識這是很諷刺的。從辦理了退休以後的第二個月開始,養老保險機構都會按時的把退休金劃入指定賬戶。
❹ 退休後有13個月工資嗎
法律分析:
不是的,返聘人員沒有第十三個月工資。第十三個月工資是指工作期滿一年後,可以領取第十三個月的工資。一般情況下,13薪就是年底雙薪。每年第12個月時,用人單位多向員工發放一個月的工資,也有個別公司,以12月為一輪,當員工工期滿12個月時,發放13薪,是一種獎勵機制,而退休人員已經擁有退休工資了,因此不發放第十三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❺ 退休發十三個月工資嗎
法律分析:不是,退休金一般是按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和其他養老津貼等三部分的總和來計算的。退休金的計算方法與繳費金額、總繳費年限、退休年齡、地區社會平均工資等因素有關聯。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退休金的發放標準是,按照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確定計算標准。 按照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其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相加後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加發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