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上海買的社保到了退休年齡還差三年怎麼辦
繼續繳滿15年再領退休工資
2. 在上海工作已交滿社保並且已到退休年齡怎樣把 把保險轉到地方
嗎上社保卡到上海社保局辦理轉保手續愛你列印繳費記錄轉到當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
3. 外地人到退休年齡在上海還能交社保嗎
可以。來
《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自保險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一條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已年滿60周歲且未領取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辦法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3)上海已到退休年齡如何購買社保擴展閱讀:
《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相關法條:
第十八條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省市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以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
按照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經按照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第十九條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優撫安置、農村五保供養等社會保障制度以及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銜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4. 我在上海只能買十年社保.就到退休年齡了.那五年怎麼辦
是這樣的,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因此,養老保險可以停交,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而在退休年齡時,沒有達到這個標准,就需要申請一次性補清所欠的剩餘費用即可.
現在的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
5. 上海交社保不滿十五年,可是已到退休年齡怎麼辦
回去退休。在上海只要連續交滿10年。如果你的社保外地上海連續交夠15年的回話就可以在上海退休。只要其答中10年以上是連續在上海交的就可以。否則就回原籍去。沒有十五年也許你的原籍也不能退休。不過應該那邊會有解決方法。比如補交之類。這個要去問那邊的社保部門。
6. 在單位已交五年社保,最低基數,又快到退休年齡,想落戶上海,怎麼辦好
落戶上海與交社保並不矛盾的,不管在不在上海,社保最好要交,哪怕是最低基數版。到了快權退休的年紀還能落戶上海,應該是隨遷吧,能落戶上海當然最好,即使交的社保沒有達到規定的時間標准,到退休時可以申請低保,每個月也有一千多的低保金,前提是要有上海戶口。所以說這兩方面不是矛盾的,沒有什麼好愁。
7. 我已經在上海繳了七年10個月社保但今年9月到了退休年齡,我還能在上海續繳嗎續繳幾年才能在上海退休
你的戶口與社保在一個地方可以自己繳費至滿15年後辦理退休,如果不在一個地方,那麼按你繳費時間從後往前查,在哪裡繳費滿10年就在哪裡退休,如果都不滿10年,回戶口所在地退休。這個國家有明文規定。
8. 外地人在上海社保已交滿十年半退休年齡已到後續應怎樣延續
現在政策有變動,以前到了退休年齡社保不夠可以一次補清,現在是延續一年一年的交,交到法定年限才能辦理退休。
9. 上海地區企業員工到退休年齡社保交了13年最好的辦法是什麼
上海地區企業員工到退休年齡社保交了13年最好的辦法是什麼?應該繼續交上的,因為你未交夠15年以上的社保在,所以你需要補交夠15年的。
10. 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不滿15年達到退休年齡怎麼辦
當到齡且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可在滬申請延續繳費至年滿十五年後再申領養老金。若在滬首次參保時年齡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0周歲,那麼在滬參保建立的是基本帳戶。
當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目前是男60周歲、女50周歲),若您的基本帳戶仍在滬,且最後一個繳費累計滿十年的地方也在滬,那麼您的養老金申領地就在上海,可在上海申領養老金。
當到齡且累計繳費年限滿十五年(含其他參保地轉入本市的繳費年限及92年底前連續工齡,下同),那麼您申領並按上海標准被核定後,即可從次月起享受按月養老金(此與您其時戶籍所在無關)。
拓展資料: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