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已到退休年齡,勞動局就是不給我辦退休手續,怎麼辦
你先要到勞動局問清不能辦退休原因是社保費未繳滿十五年還是單位未交請你的社保費或許是身份證年齡不滿退休年齡弄清後再針對問題想法去解決你主要現在是先弄清原因
⑵ 我已到退休年齡,勞動局就是不給我辦退休手續,怎麼辦
辦理退休其中一個條件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另外還必須要有十五年以上的養老保險交費年限,只要達到這兩個條件,那是肯定可以辦理退休的,除非你沒有交納養老保險,或者交費年限不夠,你應該咨詢一下不辦理退休的原因,不可能無故不給辦理的。
⑶ 到了退休年齡勞動局因資料不全不給辦退休,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辦理退休,必須資料齊全,資料不齊全的,勞動部門有權拒絕辦理退休,是專符合國家政策的,當事屬人可以申請仲裁,但是由於自身的原因,不會勝訴。
認真審核資料,是審批退休的必須履行的程序,如果社保部門存在故意刁難,設置障礙,無端尋找理由拒絕辦理,是可以申請仲裁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社保部門存在違法行為,沒有理由申請仲裁。
⑷ 職工個人到退休年齡拿著檔案去勞動局可以順利地辦退休嗎
首先個人檔案不能自己保管,不是在單位勞資處,就是在當地的社保中心檔案處託管。辦理退休手續,也是由單位的專人負責辦理的,個人前去辦理一般不予接待。
⑸ 已經到了退休年齡了,可勞動局說檔案有問題不給批,應該怎麼辦
檔案有問題,社保局不會審批的,需要把檔案存在的問題逐一解決完善之後,再報請社保局去審批。社保部門如果提出還是有問題,再給予完善,直到沒問題為止。建議到先向社保局咨詢再向檔案存放地點咨詢原因。
⑹ 到退休年齡了 勞動局沒及時辦理退休
到退休年齡相關部門未予辦理退休的,可以依法要求勞動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對仲回裁結果不滿意的,可以依答法提起訴訟。
根據
勞動法--國發〔1978〕104號--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⑺ 到了退休年齡了勞動局已經批了多會兒哪些
到達來法定退休年齡(源中國的法定退休年齡男幹部60,工人55;女幹部55,工人50歲),由單位經辦人員填寫退休人員審批表、退休人員審批花名冊並攜帶認識檔案到社保局初審,初審通過後再到地方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政務大廳審批,審批需要公示一周,公示滿後將公示表加蓋工會、監察和人事部門的印章再到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政務大廳審批,審批後將審批表送社保局,次月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
⑻ 勞動局和人事局安置的轉業人員退休年齡有什麼規定
根據1978年6月國抄務院頒發的《關於襲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⑼ 勞動局登記的年齡和單位登記年齡有誤退休時間到了 怎麼辦
無所謂的一點事,如果你想退,就找單位,辦理退休,如果不想退,就等著其中一個到時間的年齡。
⑽ 退休年齡到了,勞動局名字和現名字不一樣
退休檔案名字與來身份證不源符需要證明二者是同一人。
職工辦理退休,檔案的姓名與身份證姓名名字不符,需要證明二者為同一人,可以分別情況處理:
一、檔案的名字是曾用名的,在公安機關列印戶籍登記表證明;公安機關戶籍登記沒有登記曾用名的,查找當年使用曾用名求學、生活、工作的資料證明。
二、音同字不同的,可以結合檔案中的其它材料予以認定。
檔案名字與身份證名字,檔案各材料之間名字,出現音同字不同,是常見的情況,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一是是早年身份證制度實施前,改名和登記不夠嚴謹;二是一些文化程度較低的職工,本身經常弄錯;三是單位工作人員隨意使用熟悉的字,而職工又不深究。對音同字不同的,不能通過曾用名戶籍資料認定的,可以結合個人檔案和單位文書檔案中的各種資料予以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