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企業工作15年後,辭職了還享受退休金嗎
在企業工作15年後辭職了還享受退休金嗎?只要你連續15年交了買養老金的話,到了退休年齡會享受15年的退休金的,請放心,到時候退休年齡到了去窗口社保辦辦理。
2. 沒到退休年齡辭職了,退休金還有嗎
法律分析:如果現在辭職,應該有一定的補償金。
如果已經連續繳納了15年養老保險,待到你退休年齡,可以在社保局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與正常退休的最大不同在於你的養老保險交的少,將來拿的也要少一些。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3. 辭職後養老保險可以領取嗎
辭職後並不能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只有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累計繳納15年兩個條件都滿足才能領取,其餘情況養老金是不可以領取也不可以取出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 辭職能領退休金嗎
事業單位的員工辭職後到退休年齡也不可以領退休金,無論我們是在事業單位,國家行政單位以及普通的民營企業上班的,在辭職之後,用人單位就沒有法定的義務給已經離職的員工繳納任何的社會保險了。領取退休金的法定條件必須是繳納養老保險累計滿15年,而不是一勞永逸的。
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才可以。養老金領取條件: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所謂法定退休年齡,就是指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並有資格領取養老金的年齡。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