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職工資卡被法院凍結,退休了還會繼續凍結嗎
人民法院可以在余留本人及其撫養人口必須的生活費用之後,扣留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 法研[2002]13號)規定,人民依法在民事判決、裁定執行中,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可以執行該離退休人
員的養老金,但應當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余留必要的生活費。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關於執行程序中能否扣劃離退休人員離休金退休金清償其債務問題的答復》
法研[2002]13號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2001]28號《關於勞動保障部門應依法協助人民法院扣劃被執行人工資收入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
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上述單位或者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人民法院在執行時應當為離退休人員留出必要的生活費用。生活費用標准可參照當地的有關標准確定。
二○○二年一月三十日
② 凍結退休金最新規定
不得超過六個月。因為養老金屬於被執行人的資金的一種,而根據相關規定,人民法院在實行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時,其期限不能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③ 退休金可以查封凍結嗎
法律分析:為公平保護債權人和離退休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規定,在離退休人員的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收入不足償還其債務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離退休金發放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償還該離退休人員的債務。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對於第三人佔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④ 老年人的養老金被凍結了怎麼辦
如果老年人的養老金被凍結了,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處理:
1.了解凍結原因:首先要了解凍結養老金的原因,是因為個人欠款、銀行賬戶被凍結、身份認證等原因造成的,因為不同原因可能需要採取不同的解決方法。
2.聯系相關部門:如果是因為個人欠款造成的養老金凍結,可以聯系相關部門如法院、銀行等,了解具體的欠款情況和解決方案。如粗知果是因為銀行賬戶被凍結,可以聯洞襲系銀行解決賬戶問題。如果是因為身份認證不通過,可以聯系社保部門解決認證問題。
3.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根據具體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身份證、養老金賬戶信息、還款憑證等證明材料,以便有關部門進行核實和解決。
4.及時跟進:在聯系相關部門後,要及時跟進解決情況,了解解決進度和結果,以便及時採取相應措施納凳兄。
5.尋求法律援助:如果在解決過程中遇到困難或無法解決問題,可以尋求法律援助或相應的法律服務機構幫助解決問題。
總之,老年人的養老金被凍結需要及時採取措施解決,可以通過聯系相關部門、提供證明材料等方式解決問題,確保老年人的權益得到保護。
⑤ 擔保人的退休金凍結1年後還會再次凍結嗎案件己終本
不會。
一般情況下不會再這次凍結的,既然已經終結了就不會了。工資能凍結的。你是擔保人,只能你代為債務人償還之後,你再向債務人進行追償。
⑥ 凍結退休金最新規定
1、法院不可以強制凍結退休工資卡。基本養老金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養命錢」,離退休人員能否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直接關繫到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同時,基本養老金在發放給離退休人員之前,仍屬於養老保險基金,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扣劃;
2、人民法院有權執行被執行人養老金中高於當地最低生活標準的部分。債權人通過法院強制執行養老金的,必須給予每月必要的生活費,不能全部劃扣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