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被判刑還有退休金嗎
已經退休的人判刑後還有退休金,但是不同的刑種,對於退休金的
領取政策不一致,具體情況如下:
1、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的,服刑期間停發基本
養老金,服刑期滿後可以按服刑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
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枝滑;2、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
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3、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
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應取消原退休待遇,對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刑罰執行完畢之後的生活費標准問題, 如果所在省市有具體規定,應該按所在地規定的生活費標准執行,如果所在地沒有具體規定,則應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
【法律依據】
《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27條
已經退休的公職人員退休前或者退休後有違法行為的,不再給予政務處分,但是可以對其立案調腔搭搏查;依法應當予以降級、撤職、開除的伍祥,應當按照規定相應調整其享受的待遇
2. 判刑人員能享受退休待遇嗎
判刑人員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已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企業離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服刑期間不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期滿後可以繼續享檔鬧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金按服刑前確定的標准發放,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離退休人員被判處緩刑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緩期執行的,拘役或緩刑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但不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勞動教養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余額部分的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耐指受其昌蠢配他相應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3. 公職人員退休後被判刑還能領退休金嗎
1、退休陸橘人員服刑期間。被判刑,就被剝奪了政治權力,就沒有權利享受養老金了,服刑期間,一律停發。服刑期間,只發給生活費。什麼時候出獄了,恢復了自由身,也就恢復了政治權,就可以繼續享受養老金了。
2、退休人員刑滿釋放後。刑滿釋放後,按服刑前原有退休待遇,恢復享受養老金的權利,之後可以參與每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服刑期間的養老金一律不會補發。
一、已經退休的人被判刑還有退休金嗎
已經退休的人判刑後還有退休金,但是不同的刑種,對於退休金的領取政策不一致,具體情況如下:1、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的,服刑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期滿後可以按服刑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2、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3、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二、退休人員犯罪判刑後還能領退休金嗎
能,退休人員判刑是能拿退休金的。刑滿釋放後,按服刑前原有退休待遇,恢復享受養老金的權利,之後可以參與每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但是服刑期間的養老金一律不會補發。但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睜野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悉悉喊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4. 判刑後還有退休金嗎
判刑後,退休金還是要發的,只是在坐牢期間停發,恢復自由之後,還是要繼續發放退休金的。但期滿後按照服刑前的標准繼續發放基本養老金。一般在服刑期間是需要停發其退休金的。而在期滿釋放之後,則還是可以按照之前的標准繼續領取退休金,之後若有對其退休金數額進行調整的,那麼也是可以參與調整。
判刑,主要就是只退休人員被判拘役、有期徒刑及其以上的刑罰,主要涉及到了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如果判刑人員判刑時,還沒有退休,在社保系統中屬於有視同繳費年限(視同工齡)的人員,那麼視同繳費年限一律做廢,只保留實際繳費年限。服刑期間,沒有權利繼續參加社保,繳納費用。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社保繳費年限不夠15年的,按地方對服刑人員的特殊規定處理。比如有的地方允許服過刑的人員,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按最低交費標准,一次性補齊15年,正常辦理退休。
5. 企業職工判刑後還有退休金嗎
判刑期間無退休金。不論是在職人員還是退休人員,被判處刑罰之後,影響是比較大的,在服刑期間養老金會停止發放,也不會參與到養老金調整當中。至於刑滿出獄之後,養老金怎麼計算,也要看不同的人群。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出獄後的養老金待遇不同於企退人員,企退人員可以恢復入獄前的養老金待遇,但事退人員的相關待遇必須給予降低或取消等調整。
首先,根據勞社辦公廳發布的《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明確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企退人員均在列)在受到通緝、在押、服刑期間,退休金能否正常發放、正常調整的問題,其中:
1,退休人員在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後期法院宣判無罪,在押、通緝期間的養老金予以補發;
2,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監外執行或有期徒刑緩刑的,養老金正常發放,但是期間不參與養老金調整;
3,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期間暫停基本養老金的發放;刑罰期結束後,正常發放基本養老金,並享受基本養老金調整。
由此可見,對於企退人員而言,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實刑)的,服刑期間無法領取養老金,而且也不享受服刑期間的歷次養老金調整;出獄後,基本養老金可以正常發放,但是發放標準是入獄前的待遇,上漲部分不予發放。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四十四條 已經退休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當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的,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6. 判刑人員刑滿後還有退休金嗎
判刑人員刑滿後還有退休金。公職人鎮廳遲員刑事犯罪後,退休金還是要發的,已經退休了的人員因犯罪被判處拘役或是有期徒刑刑罰的,該人員在看守所或是監獄服刑的時候,即服刑期間,是領不了養老金的,按照勞動部的相關文件的規定,退休人員被判實刑的,或者是被勞動教養的,在服刑期間是停止發放基本養老金的。還是要繼續發放退休金的。但期滿後按照服刑前的標准繼續發放基本養老金。
領取退休金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退休金領取標准:工人退休金按照工齡進行發放。每工作一年100元,以此類推工齡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參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參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齡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級工,中級工,還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御李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伏隱致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長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7. 判了刑的人還有退休金嗎
判了刑的人仍然有退休金。
刑事犯罪後,退休金還是要發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退休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退休金,並參加以後的退休金調整。但期滿後按照服刑前的標准繼續發放退休金。
基本養老金也稱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退休金和養老金的區別在於:
(一)概念不同
1、退休金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2、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根據《社會保險法》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毀高
(二)資金渠道不同
1、退休金一般都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不含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費。
2、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統稱為養老金。
(三)繳費方式不同
1、退休金由單體或企業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繳費即可享受。
2、社會養老保險費用一般由參保人員的單位代扣代繳,一部分交給國家,一部分存入個人賬戶。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往往遵循統一的繳費准則。
(四)領取方式不同
1、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職工退休後一次支付退休金,企業支咐祥付退休金後對職工退休退職無任何給付義務,後者指在職工退休後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2、社會養老保險金由政府部門機構統一發放,養老金的領取問題方面,對每個社會成員有統一的養老金領取規則,以重慶地區1996年後參加工作的人員為例,其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為社會統籌,即單位繳18%那部分匯入社會養老金的大池子里;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是個人繳8%的那部分的累積。它所提供的養老金往往是最為基礎性的保障,只能解決最為基本的溫飽問題。
法律依據: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44號)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衡余搏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8. 退休人員犯罪判刑後還能領退休金嗎
退休人員犯罪同樣也是有退休金的,但在坐牢的期間是會停發退休金,只有等刑滿釋放了之後才會按規定發放退休金,同時對於以後退休金的調整也是可以參與的,這都是會按規定來進行確定。
退休人員犯罪判刑後停止發放養老金,服刑結束後可以繼續按原來標准享受養老金。
勞動部辦公廳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知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內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根據這一規定,在緩刑考驗期間內是不能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的。如果在緩刑考驗期滿後遇到基本養老金調整的,則可以參與調整,但緩刑考驗期間的差額不予補發。
【法律依據】:
按照《勞動人事部關於工作人員被判處徒刑緩刑、免刑後的工作和工資問題的復函》中規定:「退休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