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師退休工資包括哪幾項
教師退休工資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綜合性補貼、過渡性養老金這四部分,其中基礎養老金是退休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是本人帳戶儲存額的1/120。教師退休金發放標準是根據當地上一年度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及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計算,繳費每滿一年發給百分之一。教師退休金的工資都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綜合性補貼和過渡性養老金。
教師退休金發放標准如下: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基本養老金也稱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2009修正)》
第二十五條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晉級增薪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六條中小學教師和職業學校教師享受教齡津貼和其他津貼,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教師以及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到少數民族地區和邊遠貧困地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應當予以補貼。
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城市教師住房的建設、租賃、出售實行優先、優惠。
縣、鄉兩級人民政府應當為農村中小學教師解決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條教師的醫療同當地國家公務員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對教師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並因地制宜安排教師進行休養。
醫療機構應當對當地教師的醫療提供方便。
第三十條教師退休或者退職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或者退職待遇。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適當提高長期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中小學退休教師的退休金比例。
2. 退休教師中人的養老金具體是怎麼計發的呢
退休老師的養老金具體在進行激發的時候,主要是按照繳費的年限調整基本養老金案件繳費滿10元以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億元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
3. 退休老師養老金由幾部分組成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教師退休金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及綜合性教師崗位補貼、當地教育機構根據教師平模姿均工資收入標准以及退休教師的工齡、職稱,臨時發放的過渡性養老金等多種內容,通常情況下工齡越長、繳費基數越高,可以獲得的退休金待遇越高。
基本養老金也稱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國家有關文件耐談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養老金的領取需要滿足領取條件的勞動者帶上相關資料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然後辦理登記,之後每個月會按時將養老金打入賬戶。
養老金的領取條件:
1.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
2.繳費年限達到15年
養老金資格認證是退休後領取退休金的一個憑證,所有退休的人每年都必須通過認證才會按時發放退休金,參保職工帶上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和退休證原件到居委會登記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旦畝絕、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4. 教師退休工資有哪幾項
教師工資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地方性津貼、車補。事業編制教師的享受事業編制人員的待遇,扮消工資構成一般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財政工資國家直接發放到教育局然後教育局發給每一個有編制的老師;第二部分是績效工資也叫獎金,基本演算法是基本工資+課時工資+績效獎金。在退休之後的工資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綜合性補貼、過渡性養老金這四部分組成的,其中基礎養老金的計算標准時退休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宏缺扒個人帳戶養老金是本人帳戶儲存額的1/120。
退休工資怎麼算:
教師的退休工資的計算方法主要是(退休前的崗位工資 薪級工資)× 對應的比例。
教師屬於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的退休費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在此基礎上,中小學教師有10%的比例提高作為獎勵。另外,還有一項優惠政策:教齡滿30年的教師,都是100%計發。(有些地方女教師只要教齡滿25年即可100%計發,這個你要去咨詢當地的教育局)。
養老金和退休工資的區別
退休工資與養老金的差別主要在於:
1.概念意義上不同
我們常說的退休金,是按照國家社保制度規定,在參保人到了退休年齡了,或者喪失了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所享受的養老保險資格。養老保險說的是國家按照法律法規,當參保人到達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年齡界限後,為保證他們在離崗之後能正常生活而建立的一種保險制度。
退休金是由個體或者單位體支付給你的,而養老金則是國家支付給你的。
2.繳費方式不同
退休金是不用繳納任何費用的。而養老保險則是我們平時所繳納的社保中的其中一個,一般由參保人所在的單位進行代繳,一部分上交給國家,而另一部分則計入參保人個人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蔽昌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5. 退休教師的工資都包括哪幾項
法律分析:1.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綜合性補貼、過渡性養老金這四部分組成,
2.其中基礎養老金是退休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
3.個人帳戶養老金是本人帳戶儲存額的1/12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6. 退休金組成部分有哪些
法律分析:在崗人員將來退休金如何計算根據相關文件規定,退休金是由這四部分組成:
(一)基礎養老金、(三)過渡性養老金(含調劑金)、(四)統籌項目內生活物價補貼及統一調整增加的部分。1、法定退休年齡是 男60周歲、女50周歲 (女幹部、自由職業55周歲)
2、計算方法以供參考:
按照規定,職工符合領取養老保險條件之後,其養老金計算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方法是按照其個人賬戶全部的儲存額,包括本息,除以一個系數,如果是男性除以139、女性除以170,計算出其每個月應該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標准。另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大體上是按照本人繳費工資基數和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基數的相互關系確定最終領取待遇的基數,然後繳費滿15年,就領這個基數的15%,在此基礎上如果多繳費一年就再多領一個百分點。也就是說繳費20年就領20%,繳費30年就領3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