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北京交社保15年可以在北京退休嗎
在北京交社保15年可以在北京退休。
退休辦理手續如下:
從單位退休的參保人員,退休手續由員工企業單位的社保專員負責辦理。
1、用人單位持職工已簽字的《養老保險手冊》,到社保分中心列印《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及平均工資指數情況單》;
2、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退休待遇審批手續;
3、將審批後的《廣州市城鎮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檔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進行退休待遇審核。
繳費年限如下:
1、養老保險。按照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是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的;
2、醫療保險。對於醫療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根據各地區政策不同,其繳費年限也會不同。一般為男職工為30年,女職工為25年。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其繳費年限會比較短,如北京,男職工為25年,女職工為20年;
3、生育保險。職工享受生育保險相關待遇,應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根據各地政策不同,不同地區可能存在差異。如長沙生育保險參保人要連續繳費10個月以上,並且生育時要處於參保狀態下才能享受生育待遇;
4、失業保險。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以上,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5、工傷保險。只要在符合規定上班時間內發生工傷事故,就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2. 在北京交社保10年可以在北京退休嗎
法律分析:
外地戶口在北京交社保鄭畢正,在法定退休年齡時在北京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合計繳費在15年以上,可以在北京退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喊悔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數毀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3. 在北京繳納社保幾年可以在北京退休
根據現行規定,必須要在北京繳費滿10年以上,合計繳費在15年以上,並且在到達退休年齡時,依然在北京繳費的,是可以在北京辦理退休,享受北京的退休待遇的,在北京繳納醫保,可以在北京享受醫保待遇,在退休之後,如果繳費滿20年,可以在北京終身享受醫保埋州待遇,不再繳納醫保,如果不符合在哪羨北京退休條件,需要轉移到你繳費滿10年的地方辦理退休,如果各地都不足10年,需要轉移到戶口所在地辦理退休。
在北京退休,需要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男年滿60周歲,女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年滿55周歲,女工人崗年滿50周歲,待遇領取地為北京。
2、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李液拍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需要注意的是,外埠戶籍參保人員在京社保繳費賬戶需為基本養老保險「一般賬戶」且繳費滿10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4. 在北京交夠15年社保可以在北京退休嗎
在北京交夠15年社保可以在北京退休。
如果是20-30多歲的外地年輕人,在北京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一直在北京繳納社保滿15年,將來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肯定是在北京退休,以北京的標准享受養老金待遇。其他的情況就比較復雜了,要有以下條件:
1、必須在北京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而不是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
2、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0周歲的,在北京繳費滿15年,也不能在北京辦理退休並享受北京標準的養老金待遇;
3、在北京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還必須滿足退休前在北京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0年的條件,才能在北京辦理退休並享受北京標準的養老金待遇。
【法律依據】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
第十一條 本規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本規定施行後參加工作,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按照國家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按配嘩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的人員,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本規定施行前參加工作施行後退休,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滿前款規定培空行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補足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職工的連續工齡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國家規定的,視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用人單位的開戶銀行以委託銀虧禪行收款無付款期的結算方式按月扣繳。職工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月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