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北京繳納社保幾年可以在北京退休
根據現行規定,必須要在北京繳費滿10年以上,合計繳費在15年以上,並且在到達退休年齡時,依然在北京繳費的,是可以在北京辦理退休,享受北京的退休待遇的,在北京繳納醫保,可以在北京享受醫保待遇,在退休之後,如果繳費滿20年,可以在北京終身享受醫保埋州待遇,不再繳納醫保,如果不符合在哪羨北京退休條件,需要轉移到你繳費滿10年的地方辦理退休,如果各地都不足10年,需要轉移到戶口所在地辦理退休。
在北京退休,需要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男年滿60周歲,女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年滿55周歲,女工人崗年滿50周歲,待遇領取地為北京。
2、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李液拍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需要注意的是,外埠戶籍參保人員在京社保繳費賬戶需為基本養老保險「一般賬戶」且繳費滿10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Ⅱ 北京交多少年社保可以領退休金
北京交10年社保可以領退休金,具體如下:
1、若若繳費年限未達到10年,則享受的是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的北京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Ⅲ 在北京交夠15年社保可以在北京退休嗎
在北京交夠15年社保可以在北京退休。
如果是20-30多歲的外地年輕人,在北京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一直在北京繳納社保滿15年,將來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肯定是在北京退休,以北京的標准享受養老金待遇。其他的情況就比較復雜了,要有以下條件:
1、必須在北京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而不是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
2、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0周歲的,在北京繳費滿15年,也不能在北京辦理退休並享受北京標準的養老金待遇;
3、在北京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還必須滿足退休前在北京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0年的條件,才能在北京辦理退休並享受北京標準的養老金待遇。
【法律依據】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
第十一條 本規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本規定施行後參加工作,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按照國家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按配嘩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的人員,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本規定施行前參加工作施行後退休,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滿前款規定培空行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補足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職工的連續工齡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國家規定的,視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用人單位的開戶銀行以委託銀虧禪行收款無付款期的結算方式按月扣繳。職工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月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