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金是哪個地方的標准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編輯本段調整方案
企業退休人員新增養老金
2009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人均將增加110元左右,這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稱人保部)具體落實國務院十項保增長措施的一項重要舉措。人保部有關人士透露,由該部起草的關於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總體方案,已經於2008年11月11日上交國務院。中央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中的第八項提出,要「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2008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加了100元。人保部人士表示,並不會大幅度提高2009年的增長水平,養老金人均增加110元,只是一個全國的平均數。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是以省為單位,要由各省分別計算各自的養老金增長水平和所需金額,然後上報人保部進行審核。人保部會根據其自己測算的各省數據,與各省上報的數據進行綜合考慮後,確定各省最後的養老金增長水平。 數據顯示,中國政府已經持續多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企業參保退休人員的月平均養老金已從1995年的321元,提高到2007年的963元。 根據2007年8月1日公布的《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決定,從2008年到2010年將連續三年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這是繼2005年到2007年,中國政府有計劃的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之後的第二輪上調。
從2008年1月1日起,全國42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標准再度上調。人均增加10%,為100元左右。2008年至2010年將繼續上調三年,且上調幅度高於前三年,到2010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將超過1200元。 根據200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報告的安排,2008年中央財政安排了1263億元用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對於2009年的增幅,全國總工會有關人士表示,這只是一個平均數,各地養老金調整水平會有所差別。根據2008年各地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待標准,人均增漲最高的省份為北京,每月增長200元,最低為安徽,每月增長55元。
❷ 河北省退休職工調整退休金回顧|江蘇省退休職工退休金增加情況
一、2010年河北省保定市退休職工退休回顧
(僅供河北省退休職工參考)
2010年8月份到退休年齡。
2010年8月5日前到保定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所退休待遇核算科辦清退休手續。
2010年11月9日辦理新增退休人員計發養老金待遇納統業務(河北省參保人員基本養毀高敬老金
計發表)。
2010年12月15日發給退休金存摺(郵政儲蓄存摺),一次性發放2010年9月到2010年
12月四個月的退休金。"上半年退休職工2010年9月15日一次性發放給本人累計的退休金
",退休職工可免費辦理郵政儲蓄卡,儲蓄卡沒有年費,每月可在櫃員機提取退休金,而不
用到郵政儲蓄所內排隊提取,耽誤時間。
2011-1-15按月發放給企業退休職工退休金,若15日是周六,一般提前一天發放退休金。
一、經辦機構:保定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所
二、地 址:保定市蓮池北大街50號
三、辦理時間:每周一至周五
四、辦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具體工作業務內容
辦理企業職工退休納統和退休人員待遇支付
(一)經辦科室:社保所退休待遇核算科
(二)咨詢電話:0312-5077053
(三)辦理時間:每月1-5日(節假日順延)辦理企業新增退休人員檔案審核手續;6-25日
辦理新增退休人員計發養老金待遇納統業務,有關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調整、補發,
離退休人員死亡減少報表,核發死亡離退休人員喪葬費撫恤待遇。15-20日領取新增退休人
員支付養老金存摺通知單。6-31日核對企業退休人員相關數據和領取養老金資格健康調查
等工作,並接待企業和退休人員政策咨詢。
(四)申報材料:1、企業退休人員檔案;2、養老保險手冊;3、經勞動部門審批的職工退
休審批表;4、填報退休人員花名冊;5、退休人員死亡後支付喪葬費待遇還需出示火化證明。
二、2011年調整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回顧
2011年2月9日在燕趙都市報看到河北省"關於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
知"
2011年2月12日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下載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
冀人社發[2011]3號
關於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設區纖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本
級養老保險統籌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06 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河北省2011
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復函》(人社廳函〔2011〕17號),經省政府同
意,現就2011年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執行時間
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執行冀勞社〔2001〕
72號文件規定的離休人員和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
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從2011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調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標准4%增加基本養老金。
3、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
基本養老金1.5元。
(二)在普調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1、對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和1983年9月9日職改前
取得的中級職稱)且退休前被聘任的退休人員,正高級職稱的每月增加60元,念游副高級職稱
的每月增加40元;其中,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具有正高級職稱且退休前被聘任的增
加100元,副高級職稱的增加70元。2010年年度內退休的,退休前取得高級職稱(含高級
技師和1983年9月9日職改前取得的中級職稱)且退休前被聘任的,正高級職稱的增加80
元,副高級職稱的增加60元。
2、截止2010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年齡滿71周歲至75周歲(含75周歲)的,
每月增加20元;滿76周歲至80周歲(含80周歲)的,每月增加25元;滿81周歲以上
的,每月增加30元。
3、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
區退休人員,按照所在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
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人員,當地艱
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2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
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准增加養老金。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
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5、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
退休退職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待月增加額達不到145元的,補足
到145元。
6、2010年年度內達到70周歲的,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
金仍達不到650元的補足到650元,退職人員仍達不到500元的補足到500元;其中:按
照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將"五七工"、"家屬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
通知》(冀人社發〔2009〕8號)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人員中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人
員,按高標准繳費的,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達不到650元的補足到650
元;按低標准繳費的,月基本養老金達不到520元的補足到520元。
三、資金渠道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養老保險基
金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按原渠道解決。各設區市要通過擴大企業職
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落實調待資金,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
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
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做好深入細致的政策解釋和思
想政治工作,抓緊組織實施,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總體部署,於春節之前將增加的基本
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附件:
1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個人審批表(表樣)
2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單位匯總表(表樣)
3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花名冊(表樣)
4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匯總過錄表(電子檔格式)
5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電子檔格式)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2011年調個人審批表.doc
附件2:2011調整匯總(1).花名冊.電子檔.xls
2011年退休金與調整退休金的發放
2011-1-14發放一月份退休金;
2011-1-19發放二月份退休金
2011-1-25發放1月份和2月份預支工資200元
2011-2-3至2-8春節放假7天
保定市勞動局要求必須在2011年2月底前各單位勞資人員辦清2010年前退休職工基
本調整信息"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個人審批表"與"2011調整匯總(1).花名冊.電子檔"。
2011-3-15發放調整後的三月份退休金;
2011-3-30發放1月份和2月份補發的退休金。
2011-4-14發放四月份退休金
2011-5-14發放五月份退休金;
2011-6-14發放六月份退休金
2011-7-14發放七月份退休金;
2011-8-14發放八月份退休金
2011-9-14發放九月份退休金;
2011-10-14發放十月份退休金
2011-11-14發放十一月份退休金;
2011-12-14發放十二月份退休金
三、2012年河北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回顧
2012年1月20日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下載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
冀人社發[2012]3號
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取暖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財政直管縣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省本級各統籌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補貼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 關於企業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補貼調整標准
從2011年冬季取暖期開始,企業退休人員取暖補貼標准在冀人社發【2010】10號
規定標准基礎上每人增加600元。即:張家口、承德市壩上各縣(區)及赤城、崇禮、圍場、
豐寧縣(以上簡稱"壩上地區")調整為 1560元;張家口、承德市其他各縣和秦皇島市的青
龍、保定市的淶源縣調整為1400元;省內其他地區調整為1240元。取暖期內退休的人員,
取暖補貼標准按照當地年度取暖補貼標准/當地政府規定的取暖期月數×取暖期剩餘月數計
算。取暖期按照當地政府規定的取暖期執行。
二、關於調整增加的冬季取暖補貼發放范圍、時間和辦法
2011年冬季取暖期內發放取暖補貼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加發600元。其中:2012
年1月底前退休的人員,增加部分, 2月份隨養老金一次性發放;2月份(含2月份)以後
退休人員,增加部分,在退休次月一次性發放。
以後年度冬季取暖期截止時間以前退休人員,均納入當年發放范圍。取暖補貼由原
來的按月發放改為一次性發放,發放時間原則為當年取暖期開始的上一個月,取暖期內退休
人員的取暖補貼在退休後的次月隨養老金發放。
三、關於資金問題
2011年冬季取暖補貼標准調整後所增加的資金,列入2012年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
出預算。
各地和省本級統籌單位在執行調整冬季取暖補貼工作中遇有問題,請及時向省人力
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報告。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2012-3-15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下載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
冀人社發〔2012〕11號
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財政直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本級養老保險統籌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
知》(人社部發〔2012〕5號)和《關於做好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
(人社養司〔2012〕4號)文件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2012年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執行時間
2011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執行冀勞社
〔2001〕72號文件規定的離休人員和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的建
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從2012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調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5元,其中按照冀人社發〔2011〕49號文件一次性補繳15
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
養老金3元。
(二)在普調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1、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和1983年9月9日職改前取得的
中級職稱)且退休前被聘任的退休人員,正高級職稱的每月增加280元,副高級職稱的每月
增加170元。
2、截止2011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年齡滿71周歲至75周歲(含75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歲至80周歲(含80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歲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3、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地區退休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2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准增加養老金。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5、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待月增加額達不到158元的,補足到158元。
6、2011年年度內達到70周歲的,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700元的補足到700元,退職人員仍達不到550元的補足到550元。其中:按照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解決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冀人社發〔2011〕49號)和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將"五七工"、"家屬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通知》(冀人社發〔2009〕8號)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人員中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按低標准繳費的,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達不到650元的補足到650元。
三、資金渠道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按原渠道解決。各設區市和省財政直管縣要通過擴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落實調待資金,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退職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做好深入細致的政策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抓緊組織實施。各地要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總體部署,於3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和1、2月份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退休退職人員手中。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附件1:2012年調個人審批表.doc
❸ 河北省的退休補貼政策是怎樣規定的
我們大家的家庭裡面都應該有退休人員吧,國家對於不同的退休人員有不同的退休政策,退休前在不同的崗位對於退休補助也會有所差異。那麼河北省的退休補貼政策是怎樣規定的?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❹ 河北省退休人員補貼標准
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按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河北蔽如省2013年的調待政策,普調遵循公平和效率的原則。為體現公平,普遍按照退休人員每人每月9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拍豎45元調整增加。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經河北省委、省政府同意,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批准,河北省自2013年1月1日起,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河北省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0%確定。按照要求,河北各地應確保4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這是河北省自2005年以來第9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據介紹,河北省2013年的調待政策,普調遵循公平和效率的原則。為體現公平,普遍按照退休人員每人每月9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45元調整增加。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在普調基礎上,六類人員的養老金調整還可享受襲並大傾斜政策。河北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要求河北省各地應於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和1、2、3月份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退休退職人員手中,一定要落實調待資金,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知識延伸——認識養老金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2010年12月22日國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全國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2012年12月17日中國社科院發布的《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2》。2013年1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亦為退休金。由政府、公司、金融機構等向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勞動能力的人按月支付的資金。作為生活來源由失去勞動收入者定期領取。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如美國的401(K)、加拿大的RRSP等,以保證老有所養。加入養老金計劃是最重要的投資手段之一。(商務印書館《英漢證券投資詞典》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