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已到退休年齡而未辦退休手續是否能補辦
當然可以,到了退休年齡,而沒有辦退休手續,那麼你可能會損失一部分的退休金,當你補辦了退休手續之後,那麼就可以正常的退休了
B. 未及時辦理退休手續,損失的養老金會補發嗎這類人不能補發
辛辛苦苦工作了一輩子,絕大多人都希望能早一點退休,因為這將意味著可以退休後可以享受屬於自己的生活了。大家都知道,不管是單位職工養老保險還是以靈活就業方式繳納的居民養老保險,都是要累計繳滿15年,等到合法退休年齡,即使辦理了相關退休手續,就可以沒有按時領取養老金了。但有時也會因一些原因,導致退休手續忘記按期辦理,那麼養老金還能補發嗎?一般情況下,如果是因為個人原因導致延遲辦理退休手續的,養老金是不會給你補發的。但如果冊洞是非個人原因是可以補發養老金的。C. 晚辦理退休一年工資給補回嗎
晚辦理退休一年工資一般不給補回。原因如下:
1、因為勞動者本身原因延遲辦理退休一年,基本養老金是不予補發的,從批准退休的次月起發放。
2、職工延遲辦理退休一年,繳費年限還是計算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止,個人賬戶繼續記載,按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的規定計算基本養老金,如延遲期間基本養老金有調整的,按照規定調整,不再補發。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使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D. 到了退休年齡忘記辦理之後能補回以前的退休金嗎
如果已經達到退休年齡, 繳納養老保險 (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申請退休。如果繳納養老保險的地方和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辦理轉移接待手續,合理選擇退休地,方便以後的業務辦理以及待遇領取。法定的退休年齡是: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的。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可以提前退休。《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全民所有制企業 、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中絕肢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 基本養老保險 的個人,達到 法定退休年齡 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 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埋滑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或者城鎮居民 社會養老保險 ,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 養老保險待遇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彎宏臘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E. 退休忘記辦理晚了一年怎麼辦
退休忘記辦理晚了一年基本養老金是不予補發的,從批准退休的次月起發放。職工延遲辦理退休一年,繳費年限還是計算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止,個人賬戶繼續記載,按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的規定計算基本養老金,如延遲期間基本養老金有調整的,按照規定調整,不再補發。
達到正常退休年齡因單位原因造成退休延期的,個人賬戶繼續記載,但其延期時間不計算繳費年限,勞動保障部門按其到達正常退休年齡時批准退休,從辦理退休手續的下月計發待遇。如正常退休年齡至批准退休期間有調整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按規定調整標准,基本養老金按增加後的標准計發,不再補發。正常退休年齡至批准退休期間職工工資或生活費低於基本養老金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單位給予補齊。
因勞動保障部門原因造成退休延期的,按達到正常退休年齡時批准退休,從達到正常退休年齡的下月計發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